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并且用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感悟,优秀的读后感是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去阅读原著的,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参考6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1
几天前我带着疼痛的心情读完巴金的小说《家》,曾经在某一本语文书的扉页上写了一句话:“生活就是一条激越的激流”,一年前的某个静谧的夜晚,对着烫手却依然白亮的灯管,我心血来潮的为“活”字进行了拆字解释——
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曾叹言:“人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于死命,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人可以被轻易的毁灭,但他也有着同水一样不可忽视的巨大力量,他可以主宰自然,可以使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别小瞧水,别小瞧人应持有的“简单”,别让心的灵魂被“黑暗”所控制、压迫!
水如人,人亦如水。水,简简单单,晶莹剔透,可从外望穿里面;那么既然“人亦如水”,人是不是也应该简简单单,“一眼望穿”呢?生活的“活”字,有三点水,这第一点水代表实在,第二点水代表品德,第三点水代表道理;那么既然“水如人”,人是不是也应该注意“三点水”呢?世界万物都很美,因为它(她/他)本身就很美,美在自然,不需要装点!那么,生活和自身的心灵世界是不是也应该“很美”呢?
在巴金的《家》中,我再次见识了流动的力量和强大,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场“搏斗”。在《家》中,我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还有他们的选择和反抗,顺从、叛逆、腐化堕落等,从主人公高家三少觉慧,到主线高家大少爷觉新,从鲜明的“有压迫就有反抗”的三少爷觉慧,到既不满于黑暗的旧制度又逆来顺受的大少爷觉新,把一场激流一般的“搏斗”摄入了我的思想中,与我的“生活就是一条激越的激流”重合交织在一起……
巴金曾提问:“我们生活来做什么?或者说我们为什么要有这生命?”并用罗曼·罗兰的话题做了回答:“为的是来征服它”!
从《家》中,我伸出手,结果触碰到了无边的黑暗,但是,正如巴金所说的“我并不孤独,并不绝望。我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这生活的激流会永远动荡着,不曾停止,也不能够停止,并且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
我们所有人都一样,活着,就是为着来征服生活的!纵使内心含着爱、恨、欢乐、痛苦,也绝不曾失去信仰:对于生活的信仰。我的生活还不会结束,我也不知道在前面还有什么东西等着我,我只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2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我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应对饥饿,应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我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我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我的利益,只为填饱自我的肚子,只要到达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样能明白,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我,为了让自我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期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3
妈妈总是说,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遇到的困难很多,一部分人都被困难吓倒了,可另一部分人却勇敢地面对困难,想方设法地克服困难,最终战胜了困难。当我读了《苦儿流浪记》后,我有了很深的感触。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感人。故事内容是一个弃儿被养父卖给了一个慈祥的杂耍老人,这个老人带着他四处流浪,最后,老人和他的动物演员们相继死去了,只剩下雷米和一条叫卡比的狗一起活了下来,他们继续流浪,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他的母亲,卡比和他才结束了凄凉的流浪生涯……
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雷米是个非常善良,知恩图报的好孩子!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会先为他人着想,后为自己考虑。他尊敬每一个人,而且时刻惦记着师父对他的教诲。
说到雷米的师父,我可以说,他是我在这本书中最最敬佩的人!是他,改变了雷米的一生的命运,他的慈祥,他的宽容,他的风度,都让我对他更加敬重。若不是他收养了雷米,恐怕可怜的雷米早已进孤儿院了;若不是他教雷米那些技能,恐怕雷米早已饿死了;若不是……所以,我敬重维泰利斯!
看了这本书,我暗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向雷米学习,学习他那种任何困难都打不垮的信念!
?苦儿流浪记》使我知道了困难也不过如此,对于勇敢的人,再大的困难也经得起风浪!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4
读完了《三国演义》,我心的满腔热血忍不住爆发出来。这一本流传古今、震惊中华的历史小说,让我真正学到许多英雄气概。在这200多个人物中。最有代表性的人应该是刘备了。
刘备身为皇家后裔,但他一点权利也没有,就是以卖草鞋为饭碗。在一次偶尔的机会中,他认识了关羽、张飞,并三人结义,一起干出一片事业。不求同年同月生,只求同年同月死。这是英雄气概们的声音。后来刘备又得诸葛亮、庞统、赵云、马超、黄忠、魏延等能人。一下子摇身一变成为君主。他统领的蜀国每一日都比前一日更富强。这就是刘备,一个会用人、有理想、有抱负、为老百姓着想的英雄。
比起刘备,他的儿子刘禅可就窝囊得多。刘备死后,诸葛亮接下大权。过了好几年,诸葛亮也死了。蜀国在刘禅的手下日日夜夜的衰退。老百姓们的生活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没有哪一个人是不叫苦不迭的。而刘禅只是在宫里吃喝玩乐,享尽酒色。最终,蜀国投降于魏国。刘禅也身败名裂了。所以大家说他是无可救药的阿斗太子。
这一组鲜明的父子对比,更能显示刘备的英雄气概。
再说关羽,他为人忠义。只降汉,不降曹是他在曹操的蛊惑下说出来的话,尽管曹操摆弄酒色来诱惑他。可他就是没上当。本来曹操是想用赤兔马来收买他,他也没上当,也只是把它当做寻找刘备和张飞的工具。尽管他斩颜良、文丑已经报答了曹操。可在华容道,他又因为过五关,斩六将给曹操造成巨大损失,又放了曹操,造成曹操并没死于赤壁的后果。我认为关羽是讲义的英雄。
相反,吕布这个人虽然武艺十分了得,但见利忘义,一看到董卓给他赤兔马,看到给他的金银珠宝和绝色美女,他就忘记了丁原对他的养育之恩,一刀便刺死了自己的养父,投随董卓。并帮助董卓胡乱天下,颠倒是非,一有对董卓谋反得人,他必杀死他。最终,他获得了应有的下场。
曹操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一位汉奸,阴险狡诈成为他的惯例。可他在我的心中,也是一名英雄。
在赤壁大战中,曹操费尽心思招来的几十万士兵和几千艘战船被诸葛亮和周瑜的计谋一下子就泡汤了。他只能带着剩下的几百名士兵和文武百官一起仓皇而逃,由于路上又遭到赵云、张飞和关羽的攻击,只剩下不到300人。但曹操定没有气馁。他又重新鼓舞旗帜,重新招兵买马,不过几年,又建成了一只大部队,最终成了最后一个灭亡的侯国。
在《三国演义》中还有许许多多的好汉英雄:张飞的直爽、张辽的执著、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巧用兵法等等等等。正是这些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三国人物,刻画出了这本惊世骇俗的《三国演义》。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5
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我的启蒙书籍就是《三国演义》,三国演义是我开始获得读书的乐趣。俗话说读好书,好读书。在这古代的小说的熏陶下我获得了十分大的乐趣。
?三国演义》讲述的是一件的发生在东汉末年的事,那时候群雄并起,唯有曹操获得了天子,奉天子以令诸侯。在人人都想获得天子的情况下为什么只有曹操获得了天子呢?这个问题引起了我对《三国演义》的探索之情。
人人都说曹操是一个奸雄,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曹操是个真英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奸是对忠来说的,而在那群雄纷争的年代里谁奸、忠呢?从当时当地的人来说,对象是汉朝皇帝,是刘家。从当时当地汉朝的臣民说,对汉朝、对刘家不忠的是奸臣。但从整个历史,从此时此地的人来说,一非汉朝臣民,二非汉帝近属,硬给曹操戴上奸臣帽子,为汉献帝喊冤,并不是没有道理。但是,问题也不简单,尽管过了多少朝代,甚至到了今天,还是有人对曹操夺取刘氏家族政权有意见,岂不可怪。
说怪,其实也不怪,其中还有个道理。
国家这一理念是近代才形成的,古代的人对国家的观念并不那样具体。政府比较具体的象征是皇帝,有了皇帝,也就算有了政府了,既而也就会有统一的安定的局面。没有皇帝,没有政府,天下就大乱了。所以,在古代忠君爱国这四个字总是连用的。要爱国就得忠君,不忠君也就是不爱国,皇帝没有了,也就失去了忠的对象,也就失去了和平、统一、安定的秩序。至于皇帝是什么人,什么样子,那倒关系不大。重要的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政府。所以曹操就是想让全国统一,这伟大的理想就需要耍一点奸招这是肯定的。我就不相信刘备没有耍过奸招,所以说曹操是奸雄是不科学的。
曹操掌握了汉献帝这一重要人物,建立了政府,颁布法令,也就适应了广大人民要求统一、和平的愿望,符合了时代要求。奉天子以令诸侯这一政策,造成了瓦解敌人的军事优势,壮大了力量,巩固了统治。同时,也继承了汉朝的政治遗产,利用了汉朝的政治机构和人才,逐步建立安定的秩序,颁布法规,发展生产,得到人民的拥护。同样,江东孙权这一家,虽然割据江南,却还用汉朝官职,用这块名号办事。四川的刘备更是自称汉朝宗室,用这名号来骂曹操是卖国贼。这几家的宗旨其实是一样的。直到曹丕称帝以后,这两家才先后称帝。要说曹操挟汉帝就是奸臣,那么,到过来,曹操不挟,还是会有人挟的。曹操用上这个名号,从公元196年到220xx年,帮助汉朝多延续了20xx年。要是曹操不挟,如他自己所说的,正不知有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中原地区的分裂的局面延长了,民不聊生。正因为人心思汉,所以汉朝这个名号还可以继续利用,曹操一生不称帝,到曹丕继位,经过曹操二十多年的经营,内部巩固了,另一面,蜀、吴一时也攻打不下来,才摘了旧名号,另起新名号。
就在我悟出了这一点以后,和我爸爸争论,爸爸见我言之有理就说:服了你啦!这是我找到了看书与阅读的快乐。
阅读是可以令人快乐的,更是可以增加自己内心涵养的一种休闲,所以阅读时我快乐,因为我悟出了阅读的真谛。
关于书的读后感600字篇6
寒假里,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凡尔纳1828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地底旅行》等。
这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遇上土着人、南极冒险、血战章鱼、海底复仇……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
“鱼叉王”尼德·兰是一名勇敢、优秀的叉鲸手,百发百中,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教授和康赛尔。尼摩船长是一位海洋的“隐者”,勇敢而智慧,带领水手们成功从南极脱险,勇斗鲨鱼,血战章鱼,无人能敌,但一直隐居大海,很少露面。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真诚、阴郁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同学们,开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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