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类的文章60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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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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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注意不要忽略书中的细节和细微之处,通过写一份读后感,我可以更加准确地表达自己对书籍中主题和意义的理解和思考,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后感类的文章600字6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类的文章600字6篇

读后感类的文章600字篇1

狼烟纷起,战鼓擂响。箭在弦上,男儿为何不拔?

塞北秋风,江南杏雨。江山如画,英雄为何不争?

佳人乱世,笑靥如花。倾城倾国,你却为何不得?

书中最令人扼腕的是刘关张这三兄弟。从桃园结义到赤壁破曹,从千里单骑到败走麦城,从长坡一吼到夜战马超。云长说:“即使大哥什么都没有,我也要去投奔他。”不论做什么都以他大哥为准,他可以对谁都不好可唯独要对大哥好。只因为他有义。他桀骜不驯却只对大哥忠诚,当知道自己的二哥被杀,就算打也好骂也好,这个仇我也要报。结果被手下所杀。这三人从书之头却没有走到书之尾。败走麦城,心不甘;身首异处,恨无奈;兄弟相死,泪满行。塞北风,吹散了他们的呼吸;古筝曲,叹不完他们的一生。他们兄弟之情所融合成的那一缕英魂。依旧是那么的有情有义,生死不分。忠诚之魂,永久不灭。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诸葛孔明,人称卧龙先生,被刘备所感动,拜为军师。为表忠心,献出隆中对;为得赤壁之赢,孤身犯险,舌战群儒;为对抗司马懿,冒险一搏,演唱空城。统一全国是他毕生之梦,当刘备临终托孤时,他发誓定会辅助刘禅,完成统一大业。这个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最终油尽灯枯,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即使身已死,可他对蜀汉之忠,对刘备之忠,永久不止。

他是英雄,有胆去刺杀董卓;他有志向,只为一统天下。雄心之魂,传古至今,但凡有志者,皆全有之。曹操,一位传奇之人,在三国之中,个个有雄心,可唯独他的雄心是那么雄厚,直抒扑面而来杀陈宫,灭吕布,就连袁绍,汉献帝之妃都成为了他的踏脚石。怎料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壮志却未酬,可时间是公平的,最后他的壮志化成一缕英魂,永久不灭。

大梦方醒,百年长,不过弹指一挥间。罗贯中以情为墨,以义为纸,拾起“人生壮志”这支笔写出了人物百叹。关羽的忠,为后人叹;诸葛的智,为后人敬;孟德的雄,为后人佩。他们有壮志,有情义,只最终逃不脱命运。罗贯中不禁写出了人物姿,更重要的是,留下了一缕英魂,或忠或义,或智或才,不过是这其中无数人的结合体罢了。

爱无痕,情无边。欢笑泪眼共床眠。

人已去,情却在。一寸离肠千万结。

时已逝,间无隙。一缕英魂到永久。

读后感类的文章600字篇2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埃德加·斯诺,他是一位美国新闻工作者,来到动乱的中国在报社工作。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一生,除了为欧美报刊写过通讯稿以外,她完成了十一本著作,其中极大部分是和中国问题有关的。一九七一年回到瑞士以后,他还写了《漫长的革命》一书,由于抱病在身,没有作最后的审订。可见,他把中国看得如自己的母国一样。

假如中国没有解放,还像从前那般炮火连天、硝烟弥漫的话,我们是不是像待捕的羔羊一样,颠沛流离,无处定居。而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都是红军为我们赢来的。他们用坚韧不拔的毅力战胜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永不气馁,才能迎来这和平安宁的盛世。毛泽东、彭德怀、徐海东、周恩来……他们是一个又一个的领导人,凭着一份救国救民的执念,壮大了红军,造就了今天。他们身先士卒,与红军同甘共苦,不为利益,只为百姓们能够过上和平安宁的生活。不为功名,只为让中国人不再遭受别国人民的欺辱。红军战士们用他们的汗水,用他们的鲜血,用他们的生命,谱写了一首首胜利的凯歌。他们的精神在激励着我们,我们要像他们一样为祖国争光。

我们要向红军战士们致敬!向中国共产党致敬!向中国共产党伟大的领导人致敬!向无私奉献的人们致敬!红军战士宛如一颗颗红星,照耀中华大地,照暖了,老百姓的心灵,照醒了现代人的灵魂,让中国走上了繁荣富强之路。红军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美好世界,我们不能让他们失望,付出我们的实际行动,让中国走上世界巅峰。

历史是痛苦的,历史是不堪回首的,历史是耻辱的,即便如此,这段历史我们也不能忘记,即使不会再次发生,我们仍要铭记历史,我们要背负着历史带给我们的耻辱,带给我们的教训,带给我们的光荣为祖国做更多的贡献。

读后感类的文章600字篇3

最近,我们每个小组都领到了一本书,那就是《意林》,意林里面有很多有趣的小故事,也有许多很感人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母亲的爱这一系列的,它让我感受到了母亲的伟大。

在介绍孙红雷的一篇文章中,有着这样一句话:在晶莹的泪光中,孙红雷仿佛又看到了母亲。在这篇文章中,孙红雷小时候的家境不是很好,母亲为了让他过上稍微好一点的生活,整天去门外捡垃圾补贴家用,这个母亲为了一个废旧的瓶子,就可以脱鞋取走十分肮脏的水沟,这就是一个伟大的母亲的表现。

在 孝与顺的故事 里,朋友因为爱自己的母亲,虽然家境很好,但没有阻止母亲去捡垃圾,因为他十分的孝顺,想自己把母亲接过来不就是想孝顺母亲吗,孝顺,就是以孝为顺。可以跟母亲好好相处,何必要跟母亲大吵一架伤害母子之间的感情呢。

还有一篇《天堂午餐》讲的是母亲一直希望儿子给她做一份午餐,可儿子一点都不在意,什么事情都丢给妈妈去做,但不幸总是会发生的,妈妈永远吃不到儿子给她做的菜了,儿子后悔万分。感慨道: 当他们走了,才明白 子欲养而亲不待 ,那时,一切都晚了。

就让我们现在起,给母亲做一顿饭,其实不要做一顿饭,只要帮母亲分担一件很小的事情,母亲一定会身份高兴的,否则,等我们长大了,有些事情,是预料不到的,但如果真的来了,一切就全部晚了!

读后感类的文章600字篇4

今天,我读了《十六年前的回忆》这篇文章。其中,我被文章的主人公——李大钊那种对革命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见了作者的父亲——李大钊早出晚归地工作。为了保护共产党,他把一些重要文件烧掉了。局势越来越严重,一群宪兵、侦探、警察把李大钊抓走了,而作者、作者的妈妈和妹妹也被关进了拘留所。在法庭上,李大钊临危不惧,安定、沉着地和敌人作斗争,直至被绞刑牺牲。

读完文章,我对李大钊这位伟大人物敬佩不已。他那种对革命事业高度负责、临危不惧的精神是多么可贵,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了了两,在那个战争的年代,有些人却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和钱财,背叛了党,与敌人勾结,把一些党的秘密和重要的资料传给了敌人,造成了党的巨大损失。他们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不顾集体的行为是人们最痛恨的,是最可耻的。他们与李大钊相比,是多么渺小、丑陋啊。

江姐和李大钊都是伟大的人,他们那种对革命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更值得我们去反思。虽然,战争的硝烟已经远离我们中国这个地方,虽然我们都是普通人,但是对于自己的任务,自己的职责,我们又是否高度负责、竭尽全力去完成呢?我们要为别人照相,为集体着想,但我们绝不能为自己的方便,为自己的利益,而使别人、集体遭受更大的损失。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江姐、李大钊多么的伟大,他们的死,是重于泰山的;只有那些干坏事的人,他们的死才是轻于鸿毛的。而我们呢?我相信,只要我们对自己的任务、职责高度负责,尽心尽力却完成,虽然不及泰山重,但也决不会比鸿毛轻,而是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一个榜样,激励着别人前进。

读后感类的文章600字篇5

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奸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读后感类的文章600字篇6

时光渐渐流逝,时间带走了童年,消浊了心底曾经拥有的那份童真。生活在如此喧闹忙碌的城市里,光阴与梦想埋没在浮华之间,那份执着变得如此卑微,虚伪。每次看《小王子》都似乎在晨露中洗了个澡,把那颗浑浊的心洗的干净透明。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尤其是那只等爱的狐狸,它说:“如果你四点钟要了,那么我在三点钟就感到幸福了。”看到这里时,心里泛着一丝淡淡的伤感。

小王子遇到了一直狐狸,小王子邀请它和他一起玩,狐狸拒绝了。

狐狸说它需要被驯养,小王子无法理解驯养,狐狸告诉他驯养就是——建立关系。

狐狸接着说:“对我而言,你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千万万的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不过是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我,我们就将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的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小王子有点懂了,是玫瑰花驯养了他,所以他们是彼此的唯一,彼此的需要。

狐狸说:驯养我吧。小王子问狐狸,驯养你需要什么呢?

狐狸说:需要有非常的耐心。狐狸需要小王子离他远一点,然后一点点慢慢的靠近它。它需要小王子给它一个幸福的期待,比如每天点出现,那么3点的时候,狐狸就可以在幸福的等待中迎接小王子的到来。

小王子驯养了他的狐狸,它已经成为了小王子的狐狸。可是小王子还是要走了,就像离开了他的玫瑰花一样。

小王子说:“是你要我驯养你的,其实我不想伤害你。”

狐狸说:“是啊。”

小王子说:那你除了伤心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呀。”

狐狸不同意了。他告诉小王子,原来它从来不在乎麦子的金黄色,但是自从他看到了小王子那金色的头发,它就永远的记住了麦子的色彩。是呀,虽然小王子离开了它,但是狐狸从被驯养的那一刻起,也终于得到了麦子的色彩啦。

狐狸让小王子去山底下看看那个花园里盛开着的朵玫瑰花。那些美丽的花朵曾经让小王子十分沮丧。

但这次小王子不沮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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