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一篇读后感能够加强同学们对书上所写的理解,只有将读后感写好,我们对原著的感悟才会更多,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庆11读后感参考7篇,供大家参考。

庆11读后感篇1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课本上,我第一次接触到了《诗经》,就被《诗经》表达的那种和谐、那种执着、那份淳朴、那份圣洁所吸引了。于是带着好奇,又一次翻开了这本经典著作,细细品味。
作为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就像一条深沉的河流,随着时间不断向前奔涌,而其中流淌着的,是她在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沉淀下来的质朴和安然。在这条河流中,蔓延着的不是桃花红、杏花白、香风玉露、姹紫嫣红,而是一片清新的草色。
曾有痴情的男子一边唱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边思念着自己心爱的人。我想,在那个秋日的清晨、在那河畔摇曳着的蒹葭,一定盈满着男子温柔而又细腻的思念。逆流而上、顺流而下,只要心中还保留着那份强烈的感情,道路漫长难行又怎样?崎岖难攀又怎样?坎坷回旋又有何妨?这就是草色的爱情。诗中的蒹葭定然不如热情似火的玫瑰来的娇艳,但它所包含着的情感,却更加质朴和真实。
曾有戍边征战的士兵,在回家的途中低吟着“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思念着自己的家乡。将士在归途中,看见一片衰败的薇菜,不由想起自己离家时,家中庭院前那充满生机之景,这就是草色的思念。在岁月的流逝中,思念着自己的家乡,却只能在心中默默描摹着家中的境况,是哀,是大哀!每当读到此处,总感到一丝草色的忧伤在心上流淌,像是一片濡湿的泪迹。
曾有忧愁的诗人,吟诵着“冽彼下泉,浸彼苞稂,恺我寤叹,念彼周京”追忆着旧时周朝的繁华。诗人在寒冷的水边行走,忽见水中难以生长的野草,不由想到周王室的衰败,再不复往昔盛景,不禁伤感不已,这就是草色的怀念。怀念着昔日的盛世繁华,怀念着周王室当时的四夷宾服……
草色在《诗经》的纸间弥漫,有忧愁、有欢乐、有离别……这是千年前的人们最质朴无华的情感。阅读《诗经》,总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于世俗的安然惬意。而这,正是《诗经》的魅力之所在!
庆11读后感篇2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中国文化犹如滚滚黄河,川流不息,而《诗经》可以说是中国文化之源了。
老师、爸妈都这样对我说:“五年级了,你差不多要认识文言文了,探索、体会古人的思想了。”刚寒假,外公就领着我去新华书店,请来了她——中国文化之源《诗经》。
敞开书页,粗阅一番,倒觉得文言文並不那么单调、乏味、古板、难懂。它的字里行间渗透出来的魅力却是那么无穷。虽然书中也有注解,但是我倒觉得:毎个人必须自个儿去品读、去品味、去作出自己别样的解释。
或许,文言文就是“之乎者也” ;就是一些念不出的生字拗词;就是突然发现,凸现在明星歌里、网络语中的成语出处;就是低语细声的“卫风” 、“王风” 、“大雅” 、“小雅” 的《诗经》格调;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七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卸,莫不静好。”的古人含情脉脉的情感;就是赋比兴的手法、风雅颂的国风……简直目不暇接、爱不释手!《诗经》中,小雅调里的《黄鸟》是我最喜欢的诗韵,诗人述写黄鸟二次:头一次用直铺笔法劝黄鸟不要吃自己存下的食粮,让它飞回故乡问候亲人;其次借黄鸟处境比喻自己在异乡的遭遇,抒发一位异乡人不能在当地得到公正美好待遇而迸发出的怨恨,和思念故乡的心情。
细细品读《诗经》,书有散发出不仅思乡之情、爱慕之情、望子成龙、还有描写国政、家庭、友情、离别……众多喜怒哀乐、情感交织在一起,浇灌了读者的心田,牵引了读者的视线,薰陶了读者的情。
多多去翻翻老祖宗留下的瑰宝吧!去认识文言文,品味一下古人之情感,真的很快乐哩!
庆11读后感篇3
狼,在历史的岁月之中有着无数洗不净的罪恶,许多成语都是来形容狼的无恶不赦,比如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贪鼠窃……人们一提到狼更是闻风丧胆,可谓是谈狼色变。小时候,家里人对我说狼有许多的罪恶之名,所以我对狼也有极大的偏见,认为狼是邪恶的化身。可自从读过《狼图腾》这本书后,我对狼反而有不寻常的感受——一种深深地敬佩感以及对姜戎叔叔的敬佩感,因为他徜徉在广阔无际的草原之中,歌颂着那些最原始的元素。
?狼图腾》这本书是历史上迄今唯一一本描绘、了解、研究蒙古狼的千古奇书。书中讲述了北京青年陈阵插队到蒙古草原做知青,并在草原与狼搏斗、与狼斗法、捉狼、养狼的事情。整篇文章一气呵成,情节紧张而又激烈,并不失悲伤之情。读完之后,我心潮澎湃,激动地心情难以平复,就好像是享受了一顿精神盛宴,进行了一次生命洗礼。这本书已把我拉入了那个曾经绿意盎然的额仑大草原。
我敬仰狼,佩服狼,是因为狼的狡黠与智慧,狼的军事才能,狼的坚强不屈的性格,狼的视死如归,狼的集体合作感,狼的家庭责任感,这些都无不透露出狼的高尚的品格。
如此之多的原因中,最为显著的便是狼的军事才干和坚贞不屈的性格。
狼的军事才能可谓是无人能比。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排兵、进攻、突袭、包围都十分精密,考虑周全,面面俱到,想要破解狼的思维还真是难。狼在战斗中巧妙地运用了大自然中的环境,随时随地都头脑冷静,沉着镇定。一个个都是战术精湛的军事家。
狼坚贞不屈的性格让我最佩服。千百年前,狼和狗本是一家人,经过千百年的驯服,狗已变成了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可它们多了一些懒性(但野性也没有减少多少)。而狼,就不同了,它们桀骜不驯,千百年的变化,它们的野性依然挥之不去,它们为自己是狼而感到鄙夷。所有的狼,都有着一个观念:我是狼,心中不可有傲气,但绝不可无傲骨。
回过头,再看看我们自己。懒惰、懦弱,生活在无忧无虑之中;在家称王称霸,出门便胆小如鼠。我们应改变这个现状,独立生活,培养独立性,变得勇敢,变得坚强。
狼魂,这区区二字,包含了狼的一切高尚品质。狼魂,一个不灭的灵魂,一个永存草原的信仰。
庆11读后感篇4
?史记》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合上书,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其中“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深深震撼了我。
故事主要讲的是君主周幽王整天吃喝玩乐,掠夺美女,根本无心管理朝政。大臣将漂亮姑娘褒姒献给了周幽王,可褒姒整天闷闷不乐,从没露出一丝笑容。幽王无论如何也不能博得褒姒的一笑,这时,有个叫虢石父的马屁鬼,出了个馊主意:让幽王把娘娘带上骊山玩几天,到晚上把烽火点起来,让诸侯都来相救。果然,到了晚上,诸侯们看到烽火突起,火速赶来。可大家赶到镐京,才知道这只是一场游戏。褒姒见大家乱哄哄地白忙了一场,果然觉得有趣笑了一笑。不久,西方的犬戎真的入侵镐京。幽王赶紧派人点燃烽火向四方诸侯求救,但这次大家以为这也只不过是一场游戏,都不相信。于是,犬戎大队人马抢走美女和许多金银珠宝,才退兵回去。结果损失惨重,幽王也被杀死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禁为幽王深深叹了一口气。我突然想起了《狼来了》这个故事,那个放羊的孩子不也像周幽王一样先是撒谎说危险来了,惹得边上的人们都带着道具前来相救,最后才发现白来一场。到危险真正来临时,人们也就不相信他了,最后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甚至还赔上了性命。
在生活中也一样,如果你撒谎了,那么你就失去了人们的信任,也失去了生命中最基本的物质——诚信。如果你想讲诚信丢失,只需随便撒个谎,这是十分容易的事情,当你后悔时,试图挽回这一切时,就成了十分困难的事。丢失之时,转眼间就能做到;挽回之时,却要花个十年八年时间来获得它。如果丢失了诚信,在生活做许多事都不能如愿以偿。你到邻家小店去买东西,别人不会赊账给你;你到别人家做客,别人会时时提防着你;你走在街上时,别人指指点点议论你。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个人在这个社会中的立身之本。让诚信之花处处开放,世界变得更美好!
庆11读后感篇5
一缕冬日的陽光从窗外斜射进来,一串叮铃叮铃的响声由远而近..........噢,那是一个骆驼队正向这边走来,此时此刻,窗外面一个小女孩正学着骆驼磨着牙呢!“这不是英子吗”?我一叫,猛得从床上坐了起来,我揉了揉眼睛,定了定神,原来这是一场有关城南童年的梦。
起了床,习惯性地我又翻开了放在床头的《城南旧事》。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我爱这本书,不仅是因为书中有真实、纯朴的英子,还有惠安馆的秀贞,给“我”买“驴打滚”的宋大妈,还有一起去看海的“大叔”……他们的点点滴滴都让我在畅游这本书的过程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因此每当我捧起这本书,我就会在成长中变勇敢,但同时我的心坎也变软了,这冬陽里的“骆驼队”,让我一生都难以忘怀,骆驼嘴里的热气映衬着孩子们天真的童年,让沉在心里的虹又在牵牛花开放之时,蹭上枝头。
英子的童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却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相比之下,我的童年却和英子迥然不同。尽管我会在一样又一样的学习中过得忙忙碌碌,但我也会忙里偷闲,在不经意间来一场闹剧。记得小时候的我,蹲在狗笼子旁,一蹲就是半天,怀揣着害怕的心情,不停地在狗尾巴边徘徊,有时狗一叫,我就吓得忙躲开了,可心里转念一想:怕什么,小狗发威,我来治它。于是一场惊天动地的狗叫比赛开始了,狗一声,我一声,那声音惊天动地。有时狗不耐烦了,把那笼子狠狠地踢上一脚,可我也不好惹,拿起扫帚就挥过去……哈哈,就这样,我和狗的闹剧就一发不可收拾。
?城南旧事》,我觉得这本书是一簇火花,孩子是灯,因为有了火花的照耀,童年才会闪闪发光,英子这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灿烂的笑容也在陽光下变得更加闪烁。《城南旧事》,让我们的心静了,清了,甜了……
庆11读后感篇6
终是不敢再看一遍《活着》,苦难的经典,却不存一丝希望,我想余华先生根本是不打算往好的方向写!
主人公富贵,亦是一个悲惨的人。年少好赌,败光家财,又气死父亲;后又阴差阳错被征兵,未见母亲最后一面;妻子无怨无悔,默默陪伴,也是劳苦一生;儿子有庆,未救他人而死,却也不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女儿风霞,难产而死;女婿儿喜也是一个苦命的人,一场事故而造成的人命;孙子苦根,竟是被活活噎死……劳累了半生,富贵终还是落得孤家一人!
整本书中只有几处希望的存在,余华先生的文笔平淡,他着力刻画了许许多多的悲惨生活,但又让书中的富贵放不下活着的希望。通篇如此,也正是这样,我看到上世纪千千万万的农民的缩影,那是怎样的影子?是畸形的。是什么压垮了他们的脊梁?是文革,是灾荒,是农民活着的困难!潦潦几十页,却是中国自开国以来的历史的浓缩,我们看到的,也绝非只是悲惨而已,还有的,是一个人活着的困难啊!
我不禁联想的我的父母,他们生活在社会基层,没学历,没文化,只能依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养家糊口,解决温饱问题。但是他们从来都没有放下活着的希望,为什么?不只是因为我,更是因为活着本不易!
佛讲轮回,人生就是渡过苦海,我们每个人在苦海中挣扎,希望到达彼岸。那涛涛江水,不就是一道又一道苦难吗?不经历风雨,怎么能看见彩虹?
活着就有压力,但正是压力,才让我们感到自己还活着,心脏任然跳动,而并非是棺材中的枯尸,死气沉沉。
我想富贵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之后也明白了,人生老病死都是注定,这也是人的一生中不可避免的,既然如此,活好当下,不必纠结,毕竟新的一天太阳照常升起,地球依然在转!
活着本就是一场不易的修行,何谈容易?
庆11读后感篇7
一、认同的观点:
狼群的生命力很强大,这是因为它们是最讲团队精神的动物,没有一只狼可以脱离狼群而长久地独自生活。在一个狼群内部,每一头狼也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声音,这声音与群体内所有其他成员的声音都不同。但是,当狼群深情地嚎叫时,它们却成为一个最完美的整体。狼群虽然有严格的等级制度,也是最注重整体的动物,但这也丝毫不妨碍它们个性的发展和展示。即使是具有最大权力的阿尔法狼(头狼),也没有权力去要求其他的狼模仿自己的声音嚎叫,也没有权力去要求其他的狼模仿自己的行为。
二、联系实际:
红军是一支伟大的、光荣的军队,更是一所锻炼造就人才的"大熔炉",也是一所英雄辈出的"大学校",战斗生活的锤炼为许多青年成长、成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课堂和机遇。在红军队伍中,很多农民出身的战士被锻炼成了军事家、政治家。军队生活磨炼一个人的气质、品格,使人变得成熟精干,乐观向上,坚毅刚强。红军之父朱德就曾经说过,革命战争就是个大熔炉,只有经得起千锤百炼的人,才是个有希望的青年。
红军的伟大不仅仅是因为它所取得的成就,也在于它培养出了那么多影响中国将近一个世纪的人才。这个伟大的团队造就了众多伟大的人物,这个革命熔炉,把铁炼成了钢。
三、重构
团队造就个人,个人成就团队。这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个人与团队是分不开的。当狼在一起嚎叫时,一切等级界线都消失了,它们仿佛在宣告:"我们是一个整体,但是各个都与众不同,所以最好不要惹我们。"狼群的生命力很强大,这是因为它们是最讲团队精神的动物,没有一只狼可以脱离狼群而长久地独自生活。恶劣的自然环境,注定了它们必须以群居作为自己的生活方式。
在人类社会中,我们很少能看到像狼那样把个体与整体结合得如此完美的团队。我们总是走到两个极端,要么太过于追求个体的价值实现而忽视整体的利益,要么过于注重整体的利益而牺牲个体的利益,很难达到两者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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