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写作类似于议论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的读书变得更有价值,优秀的书籍是可以个我们带来积极的思考的,及时写好读后感很有必要,吾优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赢》第七章读后感模板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1
一个人死后的七天里,就像重新回顾了自己的一生一般,每个曾在生命里出现的人像是设计好一般一个个陆续登场,一个人的社交圈子也不过就是个小社会,不论在哪个社会里,生前或者死后,贫富的差距、小人物的心酸、现实的残酷都是会存在的,然而结局告诉了我们有一个美好的地方,那儿没有贫富贵贱,没有悲伤疼痛,没有仇与恨,人人生活的如同在世外桃源一般,但人人也死而平等,那个地方叫——死无葬身之地。
看到结局反而会轻笑出声,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讽刺?幽默?反讽?细想起来怎么会觉得无比正确呢?余华的文字很写实,在我看来有些文字可以说是流水账也不为过,但就是这些描述一个个故事的流水账,反而更会有一种:“啊对啊我们身边就是有这种现象啊”的强烈同感,文中的许多情节是作者虚构的,但衔接的也挺自然,在多个讽刺现实的故事中,反而那些暖心的情节更能引人注目,如杨飞的养父为了抚养他终生未娶却因为有过一次想要抛弃他的念头一生心里愧疚;鼠妹和伍超这对情侣一起吃苦打拼好几年不离不弃,结局却令人唏嘘,鼠妹自杀伍超错过了见她的机会,而在伍超死了来找鼠妹的那一天鼠妹去往墓地火化安息了,两人一直在生与死的边界擦肩而过。
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小人物,从小视角去看这个社会能看到更多的黑暗面,故事的主人公们大部分都是本本分分生活的小市民,不论是偶然的正义挺身还是想维护自身的利益都没落得个好下场。这个故事往小了说有亲情、爱情、友情的生活情感,往大了说也有社会现实、生存与死亡的深刻思想,而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有墓地的得到安息,没墓地的得到永生,到底哪个更好呢?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2
我是在一个闲暇的下午,将《麦田里的守望者》看完的。
初读时大为不解,它颠覆了我对名著和经典的印象。在我想来,这样一部名盛不衰的作品,这样一本描写青少年生活的经典,大概写的是那些朦胧或者是悲伤的故事吧。而语言即便不是字字珠玑,也是优美动人的吧。
然而,它却直白,粗俗。无论是写撒谎,约会,退学,甚至打架。都是用平白而直接的方式陈述。哪怕是写悲伤,也只是一句:我哭了。
曾经说自己不喜欢新生代的那些作家,及小说中出现的无休止的脏话(尽管此前疯狂得热爱韩寒),而现在,我却读它。
因为它曾畅销美国,作者塞格林则被称作“隐者”,于是我还是怀着好奇心将它看完。
一个倒戴红色鸭嘴帽的16岁美国中学生霍尔顿,他曾四次被勒令退学,好一个典型!其实,他并非无恶不作的恶人,只是有些愤世疾俗,有些挣扎,有些茫然而不知所措的少年。他憎恨虚伪于是排斥学校,却又无法接受愚蠢的人们和肮脏的社会。他厌恶所有。
天地之大,他却无法容身。他离家出走,醉生梦死在纽约街头,游荡在歌厅舞厅,做着本不属于这个年龄的事情。为了麻醉自己,试图逃离,最终只是回归本分。
你问他想做写什么吧,他说:有这么一群孩子,他们玩耍在那么一大片麦田里,附近却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而我就守在悬崖边,我的任务是站在那守望,如果有哪个孩子向这边奔来,我就立刻拦住他们,我是说他们都在奔跑,也不知道往哪跑。我就干这样的事,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着。
我发现他是善良的,他的想法很简单。然而,我觉得他说的孩子是否是指他呢,这么个瞬间使我觉得他就是那个即将奔向悬崖的孩子。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站在悬崖边守望的,又是谁呢?
书中这个典型的霍尔顿,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和我们正好相仿。有时彷徨,有时不知所措,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念书是为了什么?有人失败,有人成功,有人努力却得不到回报。于是开始抱怨,愤恨一切。
于是有人说:他们堕落了!
他们回答:不是不想努力,曾经也是那么有希望,而当希望落空,就什么也没有了。最终究竟为了什么。
记得初三,老师对我们说:不允许你们去想读书为了什么,只要去做,就不必问为什么,这样虚无的问题只会使人更加空虚。如果觉得抓住一根唯一的救命稻草都觉得是种束缚,那么可以选择另一种更惨烈的收尾:下坠。
于是他对我们说:如果拯救不了别人,那么先救自己。如果我们连独善其身的能力也没有,谈何去帮助别人?
也因此,我更喜欢霍尔顿的妹妹,她天真无邪,优秀美丽,她对哥哥真挚的爱,使拿出自己紧有的几块钱做为哥哥去西部旅费。在她身上我看到了光,一种萌动希望之光。那样的洁净,似乎世界上一切污染都与她无关。在那样一个肮脏的社会,她却一直保持一个纯洁,善良的心灵。她的童心使她肯去坐破旧的旋转木马,回忆儿时和哥哥们在一起的欢笑,提着行装想要和哥哥一起走。
无法推测作者对于这样一个人物的安排有什么目的。只是让我不禁想起《希特勒的名单》中那个黑白画面中出现的唯一一簇色彩——穿着红色衣服的女孩。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呢。
于是,时常幻想着这样的画面:
在那金黄色的麦田中,我们尽情地狂奔,仿佛是田野中的精灵,创造着属于我们的梦。而我们很安全,悬崖边有人守望。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3
沈石溪是一个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曾出版过许多动物小说,作品共有五百多万字。寒假里,我在图书馆借到了他的著作——《第七条猎狗》。
这是一本富有吸引力的小说。它朴素平和的文字描述出一个个动人的场面。既批判了人类的自以为是与感情用事,又毫无遮掩地体会出动物之间的亲情友爱于怜悯。这本书不是只有一个故事,而是将许多故事合并成为一部小说,其中最好的一篇就是《第七条猎狗》。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一位老猎人,名叫召盘巴,赤利是他养的第七条猎狗。在一次狩猎野猪时,赤利咬死毒蛇,救了召盘巴,但他却没有看到,误以为赤利是胆小鬼。一开始我也觉得赤利十分懦弱,可当我明白了真相,眼泪便止不住地流。如果动物会说话,人类将会忏悔自己的过错。召盘巴决心要杀死赤利,但他的孙子艾苏苏却放走了赤利。它成了一只野狗。
当爷孙俩在草地上放牛时,突然遇一群豺狗,无法脱身。这时,赤利出现了,召盘巴以为它是来报仇的,可是赤利却一身击退敌人,身上也多处挂伤。召盘巴这才明白它的忠心,老泪从他的眼珠里滚落出来。他眼前晃动着抽打赤利的情景,心里悲痛万分。
看完这个故事,我的心深深颤抖了一下。赤利对它的主人坚贞不渝,即使召盘巴要杀了它,它也不会硬下心来咬断主人的喉管。这就像妈妈她那浓厚的母爱。我经常和她顶嘴,可妈妈依然为我洗衣做饭,辅导功课。虽然有过争吵,可她最后还是会端来热气腾腾的饭菜。这些,在平常我怎么注意不到呢?
在上个星期天,我和妈妈又吵了一次架。我总觉得她管我太多了,我已经13岁了,妈妈却还当我是个小孩。当我发着脾气坐在床上一声不吭的时候,妈妈走了进来。她对我说:“在我眼里,你还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说话奶声奶气的,别提有多可爱了。”是啊,在父母眼中,我们就是小孩子,他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源自心底的爱。我鼻子一酸,泪水似断了线的珍珠落下来。“宝贝,别哭,我做了你最喜欢的菜,去吃饭吧!”这就是伟大的母爱,即使孩子再不听话不懂事,都能依然如故地疼爱。此时此刻,我终于明白了,一个人不是要把对别人的好说出来,而是应该在那个人对你不好时,你依然对他好,这种爱是无声的,却能震撼人心。
也许这本书并不是我读过最励志、最动人的,但其中蕴含的道理足够我用一生的时间来感悟它。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4
我们都知道狗是人类最贴心的朋友,读了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一书后,我有了更真切的感受。
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很遗憾。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代,“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非常爱护它,给它取名赤利,也正是这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了一段离奇的经历。
赤利帮助主人抓到很多的猎物,却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忠诚的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来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认为它临阵脱逃,对他不忠心。其实它也有它的苦衷:在捕野猪时,一条眼镜蛇飞速向召盘巴奔去,只差几步时,赤利向蛇撞去。按平常,狗是不敢和蛇相斗的,也许是救主人心切,赤利不顾一切,与毒蛇厮杀起来,最终把蛇咬死。召盘巴打死了野猪,就把它打跑了。此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忠诚、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猎狗则是猎人的知音。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好好珍惜它们、爱护它们,营造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世界。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5
忠诚有许多种类型,有人类之间、动物之间以及动物对人类的忠诚,等等等等,而在这本书上,这些人和动物的忠诚都将一一体现。
首先是动物对主人的忠诚,在这本书里有一条猎狗,他是主人碰到的第七条狗,也是主人自认为最好的一条狗,可是在主人去猎捕一只野猪、性命攸关的时候,它却“不翼而飞”。它是退缩了么?不是的,是主人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野猪身上,完全没有注意自我踩到了蛇蛋,这只蛇要来咬它的主人,于是它奋不顾身的与蛇以死相拼,可是这没换来主人的同情,还误让主人以为它是胆小鬼,于是把它打出家门。
可是不管怎样,它是一只训练过的优秀的猎狗,所以也可谓是不愁吃不愁喝,可是它遇到了一群豹子,它把公豹子全部咬死,却获得了意外收获——那些母豹子和小豹子全部成了他的手下。过了几天,它原先的主人带着孩子去放牛,就遇到了他们,当主人们生命垂危之际,它跳了出来,一口咬死了好几只豹子,最终也身负重伤,被主人们救了回去。
读了这本故事,我对他的主人表示惋惜,因为他失去了一条好狗,我又为这条猎狗感到骄傲,因为它不尽忠于主人,并且能够为了主人豁出生命,这种悲壮而忠诚的“品质”,在这本书里面体现出了无限的价值,所以大家也一齐去买一本看看吧!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6
有一首歌,永远在咱们耳畔回响;有一种情,永远在咱们心头荡漾,这就是爱。爱是人类最完美的语言。我细细地品读着曹文轩叔叔写的《草房子》,被那浓浓的爱包围着,感动着。
一幕幕动人的情景在我脑海里不时地浮现:秦大奶奶钟爱土地,但为了油麻地小学有一批最好的课桌,能更好地发展,她最终放下了那片土地。渐渐地,秦大奶奶爱上了那群可爱、活泼的孩子。有一次,乔乔不幸落水了,她不顾自我虚弱的身体,毫不犹豫地跳下河去救人,结果自我病倒了,一躺就是半个多月。最后,秦大奶奶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永远地离开了大家。是什么让她放下了自我的土地?是什么让她两次奋不顾身地跳入河中?这难道不是正因秦大奶奶爱着孩子吗?桑桑不幸得了重病,他的父亲不辞辛劳地带他去远方看病。为了孩子,他急白了头发;为了孩子,他在短暂的时刻里,踏破了鞋子。父亲的爱创造了奇迹,桑桑又能健康地去上学了。
我沉思着,心潮澎湃。我不由得想到了那震撼世界的七日。大灾面前,质朴的人们心中有着爱,毅然地选取了舍己为人。被压在楼房下的姜辉,虽然自我动弹不得,却拼尽全力唱歌安慰同样被压着的母女俩;医生周北川,虽然自我的亲人遇难了,仍竭尽全力去救治灾区的病人;解放军用自我的行动告诉每一个人:他们是人民忠诚的守护神。13亿人民的爱,犹如繁星满天,明晃晃照亮汶川大地。织梦资料管理系统
咱们在爱心中孕育生长,再把爱的芬芳撒播到四方;我门在爱心中纵情歌唱,再把爱的愉悦带进每个人的心里,让爱的芬芳永远伴着咱们。
《赢》第七章读后感篇7
有人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谁说不是呢?狗会为了自己的主人而付出自己的一切,哪怕你对它有一点点的恩,它也会记得清清楚楚。这个暑假,读了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我更是情不自禁地这样感慨。
文中的“我”从别人那里买回来一条狗,它叫“花鹰”,是一条好狗。但是村里人都说它是一条有阴气的狗,谁养了它,谁就会祸事不断。一开始“我”不相信这种迷信,每天给它吃好的,带它去打猎。但从那以后“我”就祸事不断了。一天“我”扔了它,过几天它又回来了。“我”很生气,一脚踢断了它的肋骨。从此,它每次看到“我”都要离“我”几十米远,不敢靠近“我”。
但有一天,让“我”彻底改变了这种想法。一天“我”去打猎,不幸被一条鳄鱼盯上,差一点就进了鳄鱼的嘴里,幸好是还把我当主人的“花鹰”救了“我”。它不记得“我”当初是怎样伤害了它,而只记住“我”是怎样地爱它。努力的回报“我”,让“我”觉得“我”只配做条狗,而它完全有资格做人。其实,现实生活中,狗不如人的事实在太多太多了。人会欺骗人,可狗不会。人会隐瞒自己真实的想法,狗也不会。不但是狗,自然界的很多动物都比人类懂得感恩,不信你再看下去。
“我”那一天杀了一条公狼,晚上母狼找上门了,“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怪念头。“我”披着狼皮去狼窝瞧瞧,就这样,“我”来到母狼面前,它草草地对我审查了一番。因为它要生小狼崽了,为了不让母狼怀疑我,“我“又去捉了只大公鸡给它。就这样一晃两个月过去了。这个秘密也瞒不住了,母狼完全可以致我于死地。但是,它没有这样做,它还是牢牢记住了这两个月“我”对它的恩情,放了“我”一马。最后用一种混合仇恨、感激、憎恶、谅解十分复杂的眼光看了“我”一眼,冲了出去……
读完了这本书,我心中百感交集,连动物都会感恩,不会记仇,为什么人类就不行?你看看世界上许多国家,依然战争不断,让许多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今年上半年,那么多的幼儿在幼儿园内惨遭屠杀,让我们这些院墙里的学生不胜惶恐?动物尚且知道护犊,人类为什么连小孩子都不放过?人类人类居住的这个星球,已经被人类主宰,人类犯下的罪孽已经数不胜数,为什么人类还不满足?为什么许多人不能向动物学习,多一点感恩,少一点仇恨?残酷的人啊,看看《第七只猎狗》吧,希望你的心能变得安宁,能学会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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