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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国读后感篇1
当我用费老的视角观察世界和思考某些问题时,一些难懂的问题顿时就有了解答。当中感触最深的便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
如果没有费老的点拨,也许我会认为初心是根本而非目的,是起点也是终点。一个人不是为了目的而活,而是为了追求幸福和美满而有了目的。不忘初心,不是为了某个目的而起了偏执之意,而是要我们始终记得出发的目的是这份初心。
当然这也没有错。但当我问起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坚守一份初心的时候,我有了新的解答。那是因为,我生来就扎根在这个历史上乃至当今社会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下地耕种插秧的乡下人的土地。是因为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在中国人眼里,就是土地,那就是家。国家,在中国人眼里不是一个country这么简单,那是因为中国人觉得有家才有国。这时候初心一个词变得宏阔起来。它撑起来的是一个民族爱国的精神,扎下去的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深根。这是第一个点。
同时,初心也是我们的源。书中说,归根结底,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中国》这本书始终在将乡土社会和后现代社会作比较。春节晚会中有一小品,讲的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的轶事,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谁从前还不是个乡下人”。没有错的。现代社会中的城市无疑是从乡村发展而来,多少人外出打拼为了家里人能过上好日子,反倒在过上好日子时忘了自己最初的样子,忘了源头,忘了出发时的初心。反观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保持着那种不抬头就能走到目的地、不指名道姓只听声音就能知道是谁的熟悉感,他们有着自然而然的信任感,有规矩,无需法律框定,是有机的结合。相比现代社会更多发生的是陌生人的聚集,我们反而需要一部部法律去保持秩序,需要一张张契约去建立信任,是机械的结合。这说明乡土社会是自然的、基础的,任何一个人的成长都必然存在于一个环境中,而这个环境的根就是乡土社会。乡土就是根本,这便是我们要保持初心的理由。
有了乡土,自然就有了乡情。想通了这个,也就能明白四川的朋友吃着火锅激动到流泪,漯河的朋友爱吃双汇火腿肠,东北的朋友看到冬日的大雪想念亲人……书里说,治水土不服要用家乡的一捧土煮汤喝;余光中的《乡愁》,句句道着乡情的重量。中国人自始至终是心向家的,不论年少时是想飞多远多高,最终着陆的地方都是原来那个家。
如今,我等西交学子扎根大西北,在这西北地区教育之高峰埋头苦学、精益求精,便是坚守我们怀中的一份初心。《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面对人生问题的新解答,也是看待世界的一份宽容和坚定。
前路漫漫,我将怀揣西交学子的那份青春的热忱与赤诚,答好人生中的每一份答卷。
大中国读后感篇2
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朋友书桌上看到台湾作家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看到这么敏感的字眼,心生好奇,便借过来阅读。
?丑陋的中国人》收录了柏杨数十篇的文章,这些文章的几乎都是批判中国人的劣根性。诚如“中国人的丑陋,来自我们不知道自己丑陋”这般,作者以“恨铁不成钢”的态度,态度鲜明地将传统文化的种种弊端称之为“酱缸文化”,这种“酱缸文化”会让我们的子孙后辈受到影响,且这种影响可能会持续不断。难怪冯骥才先生认为这是一本“令人深省的书”,肯定柏杨先生批评的正是中国人国民性的负面。
中国,自古以来就被誉为“礼仪之邦”。历史的车轮向前,尽管她历经五千年的灿烂文化的熏陶,但很多地方却仍丑陋不堪,实在有负“礼仪之邦”的美誉。赏一叶而见秋韵,窥石出而知冬至。生活中,往往最是寻常和细微的环节,却常总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缩影,也往往折射出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水平。事实上,近些年来,我们不难在新闻上看到种种形式不同的中国人的“丑陋”,甚至在我们身边就大量存在!这点,我们不以偏概全,但也不推诿逃避!公共场所的文明和素养,很多细节对中国人的“提醒”总是刺激着我们的神经。是呀,我们必须得承认,相较于很多西方国家,中国人的礼节和礼仪远不及彼。这种内在素质的外在体现的差距,也绝不是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这些顽疾是一种慢性病,经过长年累月不断累积,再逐步散落到各个角落。这着实让我们之中的绝大多数有担当、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人倍感惭愧和压力!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们当认真思考,早点觉悟,发现自己的缺点并及时去改进。
写到这里,我的心不由得一惊!这让我想到作品里的《炫耀小脚》《虚骄之气》《把羞愧当荣耀》等篇!那位山区老太得意地炫耀自己的.小脚的“奕奕神采”令人无奈,那“做好事”俨然已经成为“多管闲事”的冷漠无情,那绞尽脑汁的“窝里斗”……
难道仅仅只是这些?错了!因此,我辈当自我反思、自我检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礼仪之邦”正名,用自己的举动去唤醒那部分麻木的国人,而终于唤醒沉睡的中国大地。(张春福)
大中国读后感篇3
?红星照耀中国》是埃德加·斯诺的纪实类文学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我的目光就锁在了作者名字这一栏,为什么外国人要写这本书?于是好奇心便激发我读完了这本书。
最终看完发现,作者以第三人称的视角十分客观地陈述了战争期间的事情。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触非常深刻,我发现历史并没有我所了解的那样简单。我看见战场上那英勇奋战的军人,他们无所畏惧,所向披靡;我听见每一次战争的枪炮声,它们声声入耳,十分残酷;我闻见每个战场上血洒的味道,它们血染战衣,凄惨无比……总而言之,斯诺以十分细腻的手法写完这本书,每一章都使我在阅读时仿佛身临其境。
印象最深刻的是长征那几个章节,曾经学习《七律·长征》时,仅仅体会到了红军不怕困难的精神,并没有完全了解困难如何解决。但当我阅读完时,不能说是感同身受,不过我很清楚,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在这种幸福安康的生活,每一个为成功付出的人都值得我们尊敬。
在看最后一篇“再回百色世界”时,我也曾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也曾暗骂帮着外人出卖自己人的愚蠢;在那个动荡的时代,在那个不被世界看好的中国,在那个有家却不敢回的时光里∶有为未来奋斗的人,有卖国求荣的人,有无家可归的人,更有无数的冤民。
而现在,21世纪的今天,是和平安稳的时代,是几乎所有人都认可的中国,是四海都可以为家的时光里∶仍有为未来奋斗的人,但少有卖国求荣的人,更没有无家可归的人。我们生逢盛世,当不负盛世,要以一往无前的姿态去谱写属于我们的新时代的篇章。
如今再次回想之前的疑问,那便是迎刃而解了。我明白,这是见证者对事件的叙述,也是他们记录的历史故事。我清楚,《红星照耀中国》的非凡之处在于它记录了鲜为人知的革命故事。一本书,是无数革命人一生的写照,亦是后世千百万人民了解历史的有效资料。
最后,我想说∶百年沧桑,中国巨变。历史川流不息,精神代代相传。我们要弘扬光荣传统,延续红色血脉。
大中国读后感篇4
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历史文明没有中断的古国,拥有着五千多年悠久的历史。我为了进一步探求、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便翻开了《中国通史》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感慨万千。
这本书详细记录了中国五千年历程的风风雨雨,上迄三皇五帝的荒古时期,下至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历史皆有史,一以贯之,详细的展现在了我们面前,让读者明白,中华民族这五千多年,是如何走过来的。这本书与我国另外一本伟大的史书——《二十五史》不同的是,《二十五史》是以宗史着旧式的观念、晦涩的文字以及浩繁的卷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道与历史隔绝的鸿沟。说句实在的,要想全看懂就要边看文字注解,边看《二十五史》。
而《中国通史》则突破了古典模式,叙述内容的重点已由王朝转向国家,在书中讲述的不仅仅是政治、制度,而且扩展至文化、经济、社会、宗教、美术。《中国通史》叙述内容不再是单纯的褒贬人物、列举事状,而是逐级分编、分章、分节,有利于叙述内容自由剪裁、有机编织的灵活优势,较之传统分卷更容易表述作者的意向和内容叙述的内在逻辑联系。
在它的故事里我想起了那首朝代歌:“唐尧虞舜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秦汉三国晋统一,南朝北朝是对头。隋唐五代又十国,宋元明清帝王休。”懂得中国的历史,才能使我们无愧为中国人,正所谓读史明智,其义同上。说到秦始皇,无人不说他是一个暴君,但谁又能否认他不是一位英雄呢!是他,统一了我们中国,是他修筑了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雄伟的万里长城,是他,建筑了呀是世界八大奇之一的兵马俑,也是他建筑了规模宏大的阿房宫。但部分史书却未见其功,全间其过。这些对他的评价正对应了明朝三大才子之一杨慎的那首词《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在《中国通史》我感悟了:锐气藏于胸,和气浮于脸,才气见于事,义气见于人。才是明智的选择。低调做人,你会一次比一次稳健;高调做事,你会一次比一次优秀。则是不变的法则!
大中国读后感篇5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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