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在上学时代肯定都接触过很多作文,作文简单来说就是同学们提高自身语言能力的一项重要途径,吾优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读书作文400字模板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读书作文400字篇1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知道了童年使我们一生中珍贵的宝藏,每个人都有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高尔基的童年却与我们与众不同,他的《童年》让我受益匪浅。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苦的人家里,他幼年丧父,又受到了外祖父的虐待,是他吃尽了苦头,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中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 虽然我们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有的同学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仿佛是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在外面独立生存,好比是一只要破蛹而出的蝴蝶,一只破壳而出的蝉,娇生惯养,不能经历一点磨难。恐怕我们以后的身影就是那只瘸蝉。所以,只有吃了别人吃不了的苦,才能享到别人享不到的福。也就是说:想要幸福,首先要吃苦。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七岁的孩子从小吃苦耐劳,而且经常用一句名言鼓励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我认为:一块石子,不经风沙的百般冲洗不会变成一颗晶莹的钻石;一棵小树苗,不经常年的风吹雨打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砺,也不会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字。
是的,当时生活的困苦,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
同学们,还等什么?让我们去追求吧!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中国人!
我读书作文400字篇2
你有没有见过虽然淘气,但是很诚实的这种同学呢?我从一本书中知道马小跳就是这种人哦!马小跳每天都很调皮:有一次,他带了口香糖到学校里来,带口香糖本来就不对,但他还火上加油,把口香糖粘在了同桌路曼曼的新裙子上,我非常讨厌他这种调皮;但我又发现了他的优点,就是做错事,敢于承认。
我一直非常讨厌马小跳的调皮,他好象一天不干点坏事 ,就会很不耐烦。但是我有从书上找到了马小跳的一个优点,做错事敢于承认。他有一个缺点和一个优点,让人觉得比较可信,我还是很喜欢马小跳的。
我觉得我的同桌小唐很像马小跳的。她也是一个虽然淘气,但是敢于承认错误的同学。平时上课的时候,她一直要挠我痒痒,有一次差点被老师发现,我恨死她了!但有一次,她诚实的表现也让我刮目相看:那天早晨,老师到教室里来收作业,我问小唐有没有交,她一下子脸色煞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我一下子猜到了,她忘做了!我也暗暗为她着急,只见她迅速的跑到老师面前,跟老师说明了情况。她跑回座位,埋头补做起来。看着她这么专心致志的样子,让我不由自主地佩服起来。
我有时看看书,想到了小唐;我看到了小唐,就想起了马小跳。嘿!他们俩可真像。
我读书作文400字篇3
大家都知道,书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打开知识的大门,它带着我们走进知识的海洋,书就像老师陪伴着我幸福地成长。
知识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是会有的。从读书中能知道许多知识,所以我喜欢读书,通过读书汲取无限的营养。我先后读过许多书:《安徒生童话》、《宇宙遗产》、《星之海洋》、《哪咤传奇》、《100位名人成才故事》等等……这些书陪伴着我快乐地成长。
我喜欢读书,读书能让我从乏味中得到快乐,从快乐中学到知识。通过读书,让我获得情趣,明白事理,懂得人生。童话故事教会了我如何去爱别人,爱世界,纯真的我终日沉浸在童话的世界里,梦想着自己童话般的生活;科技知识让我懂得了世界的奥秘,揭开万物生存和万事发展的规律;名人故事教会了我该如何正确的做人做事,树立高尚的品格,踏上成功的道路。
我喜欢读书,读书能让我一天天长大和不断地成熟。多读书,读好书,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乐趣。通过读书,不断提升自我,不断进步成长。《哪咤传奇》和《西游记》让我知道要勇敢坚强的面对生活。《宇宙遗产》和《星之海洋》让我知道了宇宙星球的奥秘,长大后我要当太空员,去探查宇宙的.奥秘。《100位名人成才故事》让我知道只有好好学习,才能成为有用人才,才能有所作为,才能建设我们美好的祖国。
读书给了我力量,给了我知识,读书陪着我快乐成长,让读书伴我一生吧!
我读书作文400字篇4
名扬四海的名著,它就是由法国昆虫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活灵活现的描写了许多昆虫的生活习性和外形,生动的将一个个昆虫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螳螂》这篇描写昆虫的的文章。
这篇文章讲了螳螂的生活习性和样子,还向我们介绍了螳螂的凶恶与能干,让我明白了许多关于螳螂的知识。
螳螂看起来像一个温柔的妇女,但是,它真正的性格,却是一个凶恶的暴君。他在平常,会把双手放在胸前,警告那些想要打它的注意的动物,它可不是好惹的。可是当他进攻时,它会张开双臂,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这时,他会趁着猎物发呆时,一个猛扑,把猎物送入自己的口中。
螳螂的性格也很古怪,说它凶恶吧,的确是呀,要不,它怎么会连自己的丈夫都吃,而且还吃得津津有味,说它温柔吧,也是呀,它会为造一个巢而几天不捕猎,细心地照顾它的巢,但是,又说它无情吧,也对呀,要不,它怎么会一产完卵,就一声不吭地飞走了呢?说它胆大吧,也不错呀,如果不是那样,那他怎么连凶恶的黄蜂都敢抓,说它胆小吧,也是呀,要不,它怎么会在出生之后要小心翼翼的,不想被别的昆虫发现呢?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理解了一个词,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这个词来形容螳螂那是再好不过了。因为,凶恶的螳螂,在小时候是那么软弱无力,连几只小蚂蚁都能吃掉它,但是,在螳螂长大后,它就所有的昆虫都不怕了,这不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吗?
我读书作文400字篇5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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