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锻炼我们写作方式的最简单的方法,认真读一本书的理由要么是故事情节的丰富,其实读好原文的重要性就体现在读后感的写作是否优秀了,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高一读后感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
高一读后感篇1
我一直都很喜欢钱老先生的作品,尤其是《围城》。闲来无事,总爱细细品味。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家阿诚在谈到《围城》时曾说“他笔下的世俗情态,轻轻一点,即着骨肉。”
?围城》从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归来,到一场双恋的悲剧,到主人公离开上海找工作遇到的挫折,再到返回上海,结婚,再然后就是主人公生活的无聊,婚姻的死亡。一本《围城》就这样娓娓道来。钱老先生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的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读来感触良多。
小说里说主人公方鸿渐的婚姻就像一座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拼命的想进去。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讨论的话题。但我想,钱老先生以《围城》命名,并不仅仅是告诉我们婚姻像围城,其更多的用意是在告诉我们人生更像是一座围城。而我们总在兜着圈子,重复着做同一件事,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而后发现对面的风景比这里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重复着,乐此不疲。其实,人就是这个样子,糊里糊涂的为自己筑起一座围城,然后自己把自己困起来,然后自怨自艾,终老至死。“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人生亦如婚姻。其实,何必呢?何不打开心中的城墙,你会发现,这边风景独好。 《围城》真的是一本好书,每读一次都会让我有新的感悟。让我
在忙碌的生活,学习之余有一片闲暇时光;让我于书中读得市井百态,从而笑看世间百态;让我飞过重重高墙,不做围城里的人;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
高一读后感篇2
?红楼梦》这部作品,我是在小学五年级认识的,当时我们学了它里面的一篇短文后,我就情定《红楼梦》了。起初是因为在-处简介上得知曹雪芹是个大人物,而且把他介绍得很伟大,我才被吸引住的,不过当我慢慢投身《红楼梦》的内容时,我才发现我已恋上阅读,恋上了这部影响我未来的惊世之作。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用了十年时间,写成了这部长篇小说。
书中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现了封建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历史,刻画了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由于那时真的很喜欢这部小说,我每天几乎都会疯地阅读,如饥似渴地感受里边的每一处精彩,有时为了知道里边人物的命运走向,工课都给丟一旁,有几次都给老师抓去问话了,之前的好形象都大打折扣,好像已经脱离了之前的学习状态,回想那时,觉得自己真的很有个人主义思想,就犹如书中的王熙凤一样,充满着不被束缚的信念和个性。
尤其是林黛玉初进贾府,与众人相见时的情景,先是一开始的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头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绿豆官绦双鱼比目玫瑰佩,身穿着缕金百蝶穿花红洋缎窄”王熙凤那口齿伶俐的嘴巴真的让我直呼叫好,还有那善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的本领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触使它能在贾府中鹤立鸡群,在贾府中得宠。
高一读后感篇3
?城南旧事》的第一章写得是主人公小英子刚到北京发生的故事。
小英子刚到北京对一切都十分感兴趣。一次,她背着家人来到大人们口中说的惠安馆。她认识了秀贞,听她讲了她的故事。她在杂货店帮助了妞儿,与她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小英子的爸爸买来新的笔和墨,还有一叠红描字纸。每天晚上,小英子都要描一张。早上小英子去惠安馆找秀贞,下午妞儿到西厢房来找她,晚上描红字,日子就这样过。后来,小英子发现妞儿正是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于是,这对母女重逢了。
我读了《城南旧事》的第一章觉得小英子是一个活泼可爱,乐于助人,大胆的小女孩。小英子在杂货店帮助了妞儿,让她不受那些大人欺负。她还帮助了秀贞找到了她整天挂在嘴边的女儿。我们在生活中也要经常帮助别人,也许那个受到你帮助的人会和你成为好朋友。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我们要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这样,当你遇到难题时,别人也会帮助你渡过难关。
小英子还很大胆,这一点是我没有的,所以我更加要向她学习。小英子不像别的小孩远远躲开惠安馆,而是大胆地进去探个究竟。我们也一样,遇到困难,绝不能退缩,而是大胆地前进,克服这个困难。
回忆一下,自己有时不也是像小英子一样帮助别人,大胆吗?在同学遇到不便时,自己伸出援手帮助了他们;在自己遇到难题时,大胆地向老师,同学或爸爸妈妈请教。
童年,是美好的,快乐的。让我们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的,快乐的童年。
高一读后感篇4
昆虫,在人类看来不过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生物。而在法布尔看来,却是身边的亲人朋友,能一直陪伴在她身边可爱的小生命。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我们所谓生物,一生专门为虫子写了十多卷书。法布尔一生喜爱昆虫,一生了解昆虫,他在研究虫子是恪守事实,既不会添加什么,也不会忽略什么东西。在研究时,即使遭到了许多同行者的质疑,这种“偏见”长时间困扰着法布尔。法布尔正因如此在昆虫领域大有成绩。
第一次看到《昆虫记》便被字里行间的优美深深吸引了。作者对于昆虫的观察是如此细致入微,仿佛给予了文字情感和生命,一字一句都蕴含着作者对于昆虫的感情和大自然蕴含着的关于生命道理,让人不自觉地看得入了迷。竟然让我在潜移默化中喜欢上了观察昆虫,也让我逐渐发现了大自然的美,但是大自然不仅仅只有美好,美好的背后也许是惨不忍睹的阴暗。
也许,我们从出生开始便能享受着家人的宠爱与呵护,一生可以学习,快乐地享受童年,而在昆虫的世界里,却并不如我们这般幸运,许多昆虫从出生开始就要面临着杀戮,踏入大自然的食物链,还未享受过生命的美好便被迫结束了生命,这一切都是为了维持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也正如文中所说:“为了开始而结束,为了新生而死亡。”我们又有什么资格不珍惜爱护生命呢?
?昆虫记》中我最喜爱的昆虫是蝉。天生拥有一副好嗓子的它被称为“夏日的音乐家”,它用四年黑暗中的奋斗仅仅换来了五个星期的享乐就结束了生命。也许它并不想停止歌唱,希望用歌声来延长生命。它是如此喜爱歌唱,但最终却寥寥结束生命,蝉的一生就如同一个浪漫而又凄美的故事。
生活中,我们缺少蝉的决心,坚定一个目标,让他成为远航的灯塔,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都不能低头。在做错事时,及时纠正过来,就像在迷宫里走错了路,赶快退回来,还来得及。
书中每一个微笑的小生命,都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反映的都是作者对于这个世界一些感叹,“在这个世界上,人与自然需要和谐,人与动物需要友谊。只有学会尊重大自然、敬畏自然界中的大小生命,人类才会有光明的坦途。”
高一读后感篇5
之前我读过一些鲁迅的文章,其中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刚刚读过的——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的作品——《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中所谓的狂人,就是指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他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狂人出生于封建社会,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他处在“吃人”的世界中。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有点恐怖的味道。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
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
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
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高一读后感通用5篇相关文章:
★ 语文高一作文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