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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菜作文500字作文篇1
我喜爱的人有很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我的班主任孙老师了。他从四年级一向教到我五年级。五年级上学期开学不久,我便转到了鹤壁新区。自转走之后,我一向很想念他。还几次做梦和他交谈呢!孙老师中等个儿,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嵌在脸上,显得很有精神。他写的一手“艺术字”把我吸引住了。此刻我虽然很少见他的字,但是,一有空我就会拿出我四年级的报告册和作文本,欣赏他写的字。虽然他写的字没有书法家写的好,但是,出书法家外,他写的书法是无人能比的!
每当我有难题克服不了想放下的时候,孙老师的那笑容就会出此刻我的脑海里。每当我遇见孙老师的时候,他不管有没有是,总会停下来,对我问长问短问我在生活上有没有困难,问我学的知识掌握了没有。有时,我把不会的题目告诉他时,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讲,知道我听懂为止。有时,我问的问题太简单了,他就会微笑着对我说:“你再想想。坚信你自己,能行!”
孙老师对我的爱,是无微不至的。我真想对他说:“啊!老师!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您,老师的爱,是天下最伟大,最高洁的爱!”
此刻,在新的环境中,如果有人问我最喜爱的人是谁时,我还会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我以前的班主任孙老师!”
我最喜欢的菜作文500字作文篇2
“玩具是儿童的天使,小孩都喜欢玩玩具。“这里我来介绍介绍我最喜欢的一种玩具。
我最喜欢的玩具叫电子积木。它里面包括开关,收音机,还有螺旋桨和几个有按钮的连接线。开关是绿色的,收音机是红色的,而连接线是蓝色的。当然,电池也是不可少的。一开始拿到他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怎么玩呢!现在知道了,原来是把它们连起来,把开关一按,就有各种特殊效果会出现。
有一次,我看见说明书上有一种特别好玩的连接方法,可以用来收音。我按照说明试了试,把开关打开,却没有听到声音。我心想,是不是电池没电了?不可能呀,电池才刚用没多久啊。我又看了看说明书,原来还要用手指按住两个突起的地方。
于是,我跑进房间对爸爸说:“爸爸,我用电子积木做出了收音机。”爸爸说:“什么?收音机?在哪?这怎么可能呢?你可别骗我。”我带着爸爸走出了房间,让他看看我做出的收音机。我按照说明把手指往上一按,这时,我和爸爸都清清楚楚地听到收音机在播放体育新闻。然后我又用手按住节目十,我们又听到了一位歌手在唱歌。爸爸不禁拍手叫好,说我做得真好。
我喜欢我的电子积木,我喜欢我曾经玩过的所有好玩的玩具。
我最喜欢的菜作文500字作文篇3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充满奇幻的《哈利波特》,有充满童真的《小王子》,还有充满激励的《钢铁是怎么炼成》,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豪言壮语,可是它那精彩的故事却深深地吸引了我。
?西游记》中有四位主角去西天取经:一是唐僧,一心向佛、不近美色;二是孙悟空,本领高强、火眼金晴、会七十二变;三是猪八戒,好色贪婪,好吃懒做;四是沙和尚,忠诚老实,吃苦耐劳。此四人西天取经,同心合力,缺一不可,一路降妖伏魔,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五圣成真。
?西游记》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知错就改,喜欢他知恩图报。起初他大闹天空,偷吃仙丹,触犯天条,犯了死罪,可谁都治服不了他。这件事惊动了如来佛祖,孙悟空再有本事也跳不过如来佛的手心,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关押了五百年。五百年后,唐僧把孙悟空从五指山下救出来,奉如来佛祖之命,随唐僧和猪八戒、沙和尚四人去西天取经。他对唐僧忠心耿耿,一路呵护,不敢闹事,如有违背,紧箍咒伺候。一天,唐僧被白骨精抓走,妖怪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孙悟空不顾自己的性命,使出浑身解数,把唐僧从妖精手中救出来了。
?西游记》这本书好像一盏路灯,照亮我前进的路;又好像一缕阳光,温暖我的'心房;还好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的大门,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
我最喜欢的菜作文500字作文篇4
丝瓜是一种小植物,它也是我最喜欢的植物。它长得很茂盛,一次又一次的开花,一次又一次结果,生长的时间较长,直到深秋,还是果实累累,使人喜欢。
丝瓜的生命力极强。它无论在什么坏环境下都能生长。你在石缝隙里,在墙角下,或是贫瘠的土地上随便撒上几粒种子,浇上点水,没过几天。它就会破土而出,长出嫩绿的芽来。长大的叶子上,会被小虫子咬坏。这时你只要趁早晨有露水的叶子上面撒点木灰,就可以防虫子咬。丝瓜耐高温,耐干旱,耐潮湿,也耐腐,耐贫。只要你在它身上扎上几根绳子或木棍,它就会攀岩而上。茁壮成长起来,如一个棚架,瓜藤可以延伸,那长得更旺盛。
丝瓜朴实谦虚。它在晚上开花,那小黄花瓣淡淡的,不鲜艳,也不夺目,也不争吐芬芳。它不像桃花长得可美,淡红淡红的花瓣有时还发出淡淡清香,丝瓜是多么极其平常的花。丝瓜的果是绿的,始终保持和绿叶同一种颜色。它不像辣椒·西红柿那样,一旦成熟了,就变的通红通红的脸蛋儿就向人们露出了甜甜的笑容。
丝瓜浑身都是宝,它不仅可以吃,还可以药用。嫩丝瓜用来炒,做汤,那味倒是特别的鲜美。使人百吃不厌。老了的丝瓜还可以止咳祛痰的作用。丝瓜的叶子可以止痛,瓜瓢可以清热解毒……如果谁长了痱子,用丝瓜一擦,那就清凉多了,你看丝瓜做出的贡献多大呀。
我特别喜欢丝瓜,更喜欢丝瓜的品质。
我最喜欢的菜作文500字作文篇5
我有许多喜欢的人,例如我的妈妈、爸爸、哥哥......其中,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我的哥哥栋栋了。
他的身上有许多的优点,其中我最喜欢的优点,就是乐于助人啦!有一次,我和他去找他们班的同学玩。因为我们经常在广场遇见,所以,他们对我一点儿也不陌生。我们先玩儿会儿捉迷藏,我和栋栋还有其他一些人躲,他们的班长来找,我们几个躲的人,分成了两个小队。一些人躲到一楼,一些人躲到二楼。这样子,就可以避免所有人一下子就被找到。因为一楼的空间较小,而且大部分地方都是办公室,所以,一楼的人很快就被找到了,我们听见楼梯口传来了脚步声,就提心吊胆。连生气也不敢出,生怕被找到。可是,班长不愧是班长,对于我们用起了计谋。他装作要投降,其实目的是把我们引出来。他先后引出了我,还有其他的小伙伴。目前,只有栋栋还没有被找到。
他们的班长又假装摔倒,装作很疼的样子,利用这个方法,把乐于助人的栋栋引出来。栋栋看见班长摔倒了,没有丝毫的犹豫,立马跑到了他的身边,想将他扶起来。就是因为这样,栋栋也输掉了比赛。可是,他依然是我最喜欢的人,他为了将班长扶起来,即使输掉了比赛,脸上依然满是笑容。这就是他最好的优点,就是这件小事,就让我知道了,我有一个好哥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栋栋,他虽然学习不算上等的成绩。可是,它具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他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栋栋。
我最喜欢的菜作文500字作文篇6
电视是人们了解世界的窗口,也是人们休闲娱乐的空间。我最喜欢看的电视栏目就是《荒野求生》,每当我打开电视机时,便会被《荒野求生》那充满野性的大自然所吸引。
?荒野求生》这个栏目之所以好看,是因为有一位叫贝尔的探险生存家,他有着特有的吸引力。贝尔服役于英国第21空降特勤团的特种兵,还被冠以“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的称号。在每一集的《荒野求生》中,贝尔会将自己困于一处受欢迎的野外目的地。那儿经常是游客迷路和遇险的地方,他会滑降到热带雨林,沿绳滑下至沙漠和湖泊,以及登上美洲最高和最冰凉的山顶,置身于真实的环境中,贝尔会利用其专业的求生技术,设法逃离险境,努力求存,以及寻找重回人类社区的出路。
在干旱的撒哈拉沙漠,他在一只死去骆驼的瘤胃中,找到了赖以生存的水,又在主胃的。恶臭食物残渣中挤出了一些水,并毫不犹豫地将水一饮而尽,那味道可想而知。他运用强大的身体素质和丰富的经验,爬上了一株九米高的枣椰树,摘到了极好的沙漠食物----枣椰子。在阿拉斯加,主人公贝尔也运用它对野生植物的了解,找到了很多可以食用的植物。
我敬佩贝尔,敬佩他的无畏无私的精神。我也敬佩录制这一节目的工作人员,他们在摄像机后,用他们的勇敢和敬业为我们呈现了我们可能永远也无法亲身体会的精彩……
我最喜欢的菜作文500字作文篇7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
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最喜欢的菜作文500字作文篇8
一草一木,都有性格,所有植物中,我最喜欢的植物便是蚊子草。
狂风刮进来,它一次次被吹倒,又一次次站起来;大雨打下来,它一次次被打掉叶子,又一次次昂首面对,谁能不赞叹它的坚强?
又是一个秋天,蚊子草却是最绿的一种。一天中午刮大风,我刚吃完午饭就去看蚊子草,蚊子草被风刮得乱晃,叶子也快被吹掉了。我正想去扶它,可是看到它那顽强的身姿,我又忍住了,我要亲眼看看它到底有多顽强!
风还在刮,突然,蚊子草被刮得挺不起来身子了。不会吧?它不会这么脆弱吧!在我的印象里,它一直是个坚强的角色啊!果真如我所想,蚊子草先是往上猛地一挺,但又被风吹倒了。它聪明得很,等风稍微小点,又坚强地挺起胸膛。我看着它,就仿佛看到流动在它身体里的血液——那是不服输的,顽强的血液!老天不听人意愿,何况那是一株植物的意愿!风又大起来,我不看也知道,蚊子草又在跟风抗争!它那顽强的身姿,一直在往上挺着,挺着,坚强地挺着——终于,它站住了脚,身上无一不是伤痕。它不会服输,是它不懂服输吗?不,是它那坚强的意志,使它没有服输!我已经被感动了,把它推向有玻璃窗的位置,它没有再摇晃,可它那种精神却永存我心间!
蚊子草不畏风雨,我喜欢它,它是我的榜样,所以我们也要像它一样,不畏艰难和险阻,这样才有机会获得成功。
蚊子草啊!我喜欢你,因为你的精神实在可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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