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加敏感地捕捉故事中的情感变化和人物成长,每本书都是一次心灵的沉浸体验,读后感是这份体验的结晶,吾优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4史读后感800字优秀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4史读后感800字篇1
这个假期,我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部小说。这部小说,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许多我不了解的美丽岛屿;它让我了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许多希奇古怪的事,我好羡慕作者,但我有幸能看到这部著作,也算三生有幸。
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但都没有成功。在一次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只惊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其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径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和水中奇异景象。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是,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有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主人翁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他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精心研究、设计、建造了这只独角鲸大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他与潜水船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好像这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唯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搜寻自由,又对自己孤僻的生活感到悲痛。在这孤独的生涯中他巧遇了阿龙纳斯并与他共同经历了一幕幕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事件。
其中有几处引人入胜,使我难以忘怀:
上部第二十章托“里斯海峡”:“鹦鹉螺号”第一次遭受困境碰触到海峡的礁石而被迫停下来。然而这对阿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却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能在旁边的小岛上逗留了两天,这对一个原来生活在陆地上却因为某种原因而留在海上3个月的人来说是上天何等的优厚待遇啊!然而,在他刚想享受战利品时却遇到了土人围攻。他们把嵌板打开,把铁梯通电,土人们被强大的电流压了回去。他们获救了!
下部第三章“一颗价值千万法郎的珍珠”:这一章叙述尼摩船长,阿龙纳斯,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在收集珍珠时发现一位印度采珠人遭到黑鲨的袭击,幸亏尼摩船长以无以匹比的勇敢和尼德兰对鲨鱼身体结构的熟识,用鱼叉刺中鲨鱼的心脏而完结生命为告终。在细节可以看出尼摩船长他,作为逃到海底的人类种族代表之一,而对人类表现出无私的奉献精神。不管他平时嘴上怎么说,但这个奇怪的人善良之心至今还未完全泯灭。
这本书还写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许多险情。这些故事情节都是非常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
看完这一本书,我想到了一个充盈丰富的世界,一片浩瀚无边的海洋,尼摩船长带着我们一起探索海底的奇妙。在这本书里,我感受到了平时感受不到,想到了我们平时想象不到的东西。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知道海底森林是能漫步的;可以知道在海底是如何打猎的;可以知道尼摩船长是怎样制服鲨鱼的;还可以了解到诺第留斯号是怎样冲破冰山的围攻脱离险境,安然无恙地奔驰在危机四伏的海底的;这里能给你全新的感受,体验到另类,刺激的人生。
我了解了这么多,说到底还是要读书,如果不读书,也就不会了解这么多。其实多读书是有好处的,像我读《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有时可以开发你的智慧,启迪人们的思维,活泼人们的大脑,让大家在惊险与刺激中得到艺术的享受。
让大家多读书,走进文学的时代吧!走进文学,情感会为之温润;走进文学,心灵会为之舞蹈;走进文学,生命会为之永恒,在这个时代里,“课外书”将会让新世纪少年前行的路上多飘逸几缕纯静怡人的书香。
24史读后感800字篇2
印象中,我应当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了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了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活力与灵感。可是,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了。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了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了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供给了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了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了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应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经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所以,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剩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了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能够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应对新情景,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构成了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构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了。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了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了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了差序格局,也构成了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可是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本事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那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期望经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可是,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礼貌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经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适宜的土壤。
24史读后感800字篇3
一个女人,她是一个生活了88个春夏秋冬,却度过了87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说不出话的残酷日子……也许,对我们来说,摊上这么一项就够不幸的了,但是她却因一场大病失去了所有的阳光。所有的声音。所有与人交流的机会……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海伦对光明那热切的渴望和对人生的感慨,让读过这本书的人和她一起分享海伦人生中的酸甜苦辣。书字里行间,无不洋溢海伦·凯勒对生活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戒世人应该珍惜享有的一切。她希望拥有三天的光明去看尽世界的一切景观。
海伦·凯勒想看的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梦。“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利用每一天的话,那这将会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啊!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人生中的短暂的一刻。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漫无目的地游玩着。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
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明白了一定要珍惜时间,时间是宝贵的,它就像一根蜡烛,随着它的身躯的缩短,时间便一点点地消失了。人的生命与时间是连在一起的,时间流失,意味着生命的丢失。
有的人说海伦凯勒是个弱女子但是骨子里却满是毅力和坚强。我很同意这种说法,因为她毕竟是个聋哑人,但是她却跨入了大学的校门和写出一本世界名著,不要说是聋哑人了,就是我们正常人也很难写一本世界名著啊。可是,这位伟大的聋哑人却做到了,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迹象啊!
现在我们能看见灿烂的太阳,碧绿的草地,繁忙的都市,恬静的田园,我们为何不去珍惜它们。“珍惜在你身边的每一件事物。”这是要海伦凯勒告诉我们的,因为她知道失去那些事件多么痛苦的事。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海伦。凯勒一样,每天都抱着追求,希望,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变得更精彩!
24史读后感800字篇4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由一位国小四年级学生的日记,透过他的双眼及纪录,让我看见在人世间的各种形形色色的爱.每个月作者都会描述"每月的故事",里面的内容常令我感动不已.接下来我当然是要把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介绍给你.有以下三篇:
第一篇是介绍在打战时,一位少年为了帮指挥官传送纸条给远方我军阵地的士官,不惜冒著生命危险而勇往直前.虽然脚被枪射中,但还忍痛咬牙的继续往前走,因想著如果放弃的话,战死的人会更多,少年秉持著意志力,终於将纸条交给参谋官,总算完成使命了.且在医院看见指挥官的手受伤,少年不顾自己的伤而去帮指挥官包扎,之后少年将他受伤的脚给指挥官看,指挥官看了大吃一惊,替她把布盖好后,且脱下帽子向他行礼,少年惊叫:「不要这样。」而指挥官说到:「我不过是小小的指挥官,但你却是英雄啊!」这篇很令我感动,他不仅没放弃指挥官的嘱咐,还勇往直前,很值得我去仿效。
第二篇是介绍一位男孩在寻母的过程,一路上发生了许多事情,但男孩秉持著「无论遇到什麼困难,我都会自己解决」的念头踏上了旅程,在旅途中他虽然常遇到不顺利的事和挫折,但他都一次又一次的克服了,抱持著再忍一下就到了的想法.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最后让他们母子相遇.这个故事让我学习到遇到困难时,不到最后关头不可轻易的放弃,还有亲情都是人间最珍贵的。
第三篇是叙述一位少年为了要帮士官探查敌情而爬到树上,之后士官就问少年说:「要付给你多少钱?」少年说:「不必了!如果是敌人我才不肯呢!我是为了国家才肯如此的。」少年在树上被敌人发现时,还不肯下来,依然站在上面看著,但后来第二枪时,少年的右肺不幸被打中,他就像石块似的掉了下来,后来士官向军官说:「这孩子为国捐驱,我们就用军礼来葬他吧!」之后,消息传到了全队,大家经过时都会不约而同的举剑表示敬意.少年这种牺牲奉献的精神,真是让我拳拳服膺。
24史读后感800字篇5
狼是世界上除人以外最厉害最意志坚定的动物了,人可以驯养狗,却不能驯养狼。我们往往没有狼那种宁死不屈的意志,在外族入侵时,好多人都抱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态度,别人死了也就幸灾乐祸一下,直到刀剑临头,才追悔莫及。这一点上人不如狼啊!
狼,是一位很好的老师。狼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电战,懂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能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知己知彼﹑兵贵神速﹑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等等等等,这些都是狼的拿手好戏,只要是条狼就会。为什么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孙能用区区十几万骑兵横扫整个欧亚,很简单,跟狼学的。
狼团结而又勇敢。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狼群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狼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咬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而且,狼杀了一些猎物也总会留下一些,一部分储存,另一部分就留给后面那些老弱病残的狼。所以狼王一声号令,往往会有一大群狼来协助。
狼学习力强而除害。狼懂人语和手势,每当人大规模聚集的时候,总会有话语和动作,每当这时,狼王总会组织狼安全撤离。草原上,老鼠﹑黄羊﹑野兔﹑獭子是四大害,因为狼的存在使得草原鼠、黄羊、旱獭的数量得以控制,有效的保护了草原。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也就不复存在。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同时也爱狼;杀狼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
所有那些有关狼的故事正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留给我们后代的仅仅是一些道德诅咒和刻毒谩骂的文字符号,真想去额仑草原探寻狼的风采!
24史读后感800字篇6
这本书我看了一个多月,挺久的,期间好几次都想放弃,实在看不下去。
其实内容还是不错的,但我不喜欢东野奎吾的这种写作手法,之前看他《解忧杂货店》的时候,看完觉得非常惊艳,觉得他写作的逻辑非常棒。
现在看他第二本的时候,才发现他写作的套路都是这个样子。
他写的每个章节相当于独立的一个故事,既然是独立的故事就需要加入新的人物,然后这些章节里的新人物到最后结局里又汇集到一起,才给人一种惊喜的感觉。
但当我看《白夜行》的时候,就实在看不下去了,每次换个章节看的时候,我就想放弃。
因为他在每个章节里加入新的人物时,我不得不花更多的精力去重新记住新这些人物,怕这些新人物不了解的话,到后面就可能会不知所以然。
而作者在每次加新人物的时候,又是一堆这些新人物的背景,比如还会穿插一些当时看电视的比赛,股票之类这些跟情节无关痛痒的事,我讨厌看这些背景,我只想看故事脉络,所以总感觉这些新人物的加入纯粹是为了凑字数的感觉。
或许是我看的推理小说不多,可能推理小说必须要通过这些的逻辑结构,造成一种悬疑的感觉。但当我看白夜行到差不多三分之一时,我就猜出了凶手是谁,而接下来过程就是慢慢的去验证这个凶手真的是他,以至于看到最后完全没有惊喜感。
之所以猜出凶手是谁,是因为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就好像作者刻意直白的把这个凶手说出来,而不是通过情结慢慢显露出来。
我当时就想,我以后要是写小说,一定不这么写,还是喜欢詹姆斯?m?凯恩《双重赔偿》的那种写作手法,就两三个人物,然后随着这几个主要人物的故事情结不断发展,这样就很容易被代入,随着情节不断深入。
而不像东野奎吾写作手法一样,每当看到高潮的时候,又换个章节,然后又重新开始,看起来真的很想把书扔掉。
我本以为在豆瓣书评里可以找到跟我类似想法的人,但好像并没有,都是评论内容。
?白夜行》是一本杀人推理小说,很多人书评写的是从这本书里看到了爱情,说东野奎吾其实写的是爱情小说,还有些是说讲的是人性。
内容我就不想多说了,既然这本书是畅销书,肯定是有其厉害的一面,可能是我比较愚钝没看出来。
还有一点就是我心态问题,因为我现在看书好像有点功利性,我非要在这本书上,学到些道理之类的东西,而看推理小说的时候,就纯粹是看故事,并没有太多的营养,所以我就没太用心的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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