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0字的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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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lin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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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我们与文字的对话,是心灵与智慧的碰撞,让我们在阅读中收获满满的感悟,通过这篇作品,我们体验到了强烈的读后感,下面是吾优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500字的读后感5篇,感谢您的参阅。

2500字的读后感5篇

2500字的读后感篇1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代表作,它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宏图景的鸿篇巨著”,第一次阅读这本作品是在我上高中的时候,一来是被这个孤独的名字所吸引,二来是因为我的朋友曾告诉我这本书很难读下去,我便想试一试。

刚读的时候就叹服于拉美人名字的长度和复杂度,这本书描写了七代人,每一代人子孙的名字又承袭于上一代长辈们的名字,总的来说,男性不是叫做何塞阿尔迪奥,就是叫奥雷里亚诺,女性不是叫做蕾梅塞丝,就是叫做阿玛兰旦,有时候看几页就要翻回去回想一下这个人物是谁,且作者运用倒叙,插叙的多种手法,更让我读起来艰涩难懂,思绪混乱。

?百年孤独》这本小说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叫马孔多的小镇上布恩迪亚家族又衰转盛历经一百年轮回又由盛转衰又回到原点的故事。小说通篇采用魔幻主义色彩,人物怪诞,情节荒唐。

这个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叫做何塞·阿尔卡迪欧·布恩迪亚,因家族命运的诅咒,产下一名长着猪尾巴的“畸形儿”,受族人耻笑,之后又在一次斗鸡比赛中失手杀了他的邻居,后来他便携他的亲友搬迁到了一片荒地,开垦后并给这里取名叫“马孔多”,被外界称为世外桃源的马孔多由于吉普赛人的到访,给这里带来了许多文明、知识和宗教。

第一代的后人,霍·阿·布恩迪亚是一个很有科学头脑的人,他一直想走出马孔多,想将外界的科技和文明引入马孔多,却始终不被族人理解,最终被众人绑在一棵榕树上直到老死。第二代的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他最终走出了马孔多,一生发动了32场战役,却没有一次成功,在这之后,他放弃了战争,也厌倦了世界,回到了原点,最终在原来绑着他父亲的那颗榕树下死去。而后的第三代、第四代、带五代一代不如一代,各种荒唐的怪事也在这个家族中反复循环的发生,直到第七代被蚂蚁啃噬掉,仿佛为这个诅咒画上了句号。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做的事情,但他们从不沟通,不理解也不接纳别人,他们孤独且倔强,有些人的孤独是从出生就失去一切,有些人是在对抗孤独中变得癫狂,失去自我,有些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她一生热情积极、正直坚强,她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之一,在她发现自己的儿子成为军阀以后,丢失了人性,屠杀无辜,甚至至亲,对一切求情置若罔闻,在她儿子屠害至亲行刑的前一夜,她不顾军令去找她儿子,一身黑衣,严肃不容侵犯的神情,保持挺立的站姿,庄重的向她儿子宣告:“我怎么做也拦不住你,但我告诉你,我以我父亲和我母亲的骨头发誓,以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的名义在上帝面前发誓,我只要一看见他们的尸体,不管你在哪儿都会立刻把你揪出来,亲手杀死你。”没等他儿子回答,转头就走,最后又丢下一句话:“就跟你出生时,如果长着猪尾巴一样处理。”这一段把我看的热血沸腾,也正是这位母亲的这一番话,把几乎丧心病狂的军阀儿子从良心的悬崖上拉了回来。

整个故事围绕着马孔多开始,也最终围绕着马孔多结束。梅尔基亚维斯老头是最初同第一代人一起来到马孔多的,他死后留下了几卷羊皮卷,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都回来破译这个羊皮卷,直到第六代人来破译时,羊皮卷上记载:“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膀子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随后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马孔多不复存在,一场家族的百年历史就此终结,消失于世上。读到这里,合上书,仿佛做了一场历经马孔多百年历史的梦,一瞬间恍然大悟却又云里雾里满怀心事。

这本书以魔幻现实主义著名,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回到马尔克斯身处的时代背景上,不难看出《百年孤独》就是对当时拉丁美洲历史的缩影,这份孤独它不止是个人的,它其实是民族的愚昧和文明的停滞不前,孤独带来封闭,封闭导致落后,最后将整个家族、整个拉丁美洲带往毁灭的深渊。

然而孤独是永恒的,爱是在漫长孤独中的一点零星的光。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过这么一个时候,周围人都在开心的笑闹,你也身在其中,但笑着笑着就停下了,沉默下来,仿佛热闹都是别人的自己什么都没有。其实孤独感如影随形,工作中自己的见解没能得到机会赏识的时候,生活上的喜怒哀乐的没有懂得人分享的时候,你是选择在孤独中突破自我,还是在孤独中自甘堕落呢。孤独是一把双刃剑,要么促使你百炼成钢,要么助推你碌碌无为,如何对待孤独成为优秀和平庸的分水岭,能在孤独中学会思考,并和孤独达成平衡的人,会明白孤独好似四季之冬,在给你时间蕴藏和积蓄能量,有朝一日在春日里绽放,在盛夏里磨练,在仲秋里成熟,最终成为自信自强有所作为的人,而那些害怕孤独,甚至肆意深陷孤独的人,要么自甘堕落自怨自哀,要么自得其乐自我安慰,把孤独当成借口,把所有的虚荣和当初的目标都消磨于芸芸琐碎之中,所以有人说,优秀的人往往是最孤独的,没错,孤独给成功的人带来的是越来越出众,而不是越来越合群。

?百年孤独》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喜欢得人读它,如获至宝,不喜欢的人则晦涩难懂,我大概处于两者之间,我相信这本书在人生中不同的阶段和经历,带给你的感受和深度也一定不同,虽然不会带给你多少感动,但它带给你更多的是内心的平静,让你更加从容的对待人生,在孤独中破茧而出,向阳而生。

2500字的读后感篇2

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好书?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回答。我的回答是:好书就是读的时候能给人感想,读后还能让人念念不忘,忘不了。无疑,在我有限的阅读书目中《百年孤独》就是好书之一,可以说这本书在我心目中的排名稳坐第一把交椅的位置。

高中时,怀着好奇与崇敬的心情买了这本鼎鼎大名的书,迫不及待地翻开阅读。读着这本书仿佛进入了另一个神奇的世界,里面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见不到的,我惊愕,惊愕也不足以表明读时的感觉。但是很遗憾,读到一半我没有读下去。究其原因,里面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翻来覆去地用几个人名,完全把人给给弄蒙了,头大了,看着压根就不知道所出现的人物是哪一代的哪一个人,还不知道与其他人物什么关系。再加上里面的神奇之处太多,魔幻与现实之间你根本就分不清那是真的那是假的,还有叙事也不是常规叙事,常常正叙、倒叙、插叙、补叙交互使用,这样让人如坠五里雾中,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一个茫然了得。所以读到一半,我遗憾放下。就这么放下了。

再想想,这本书那么厉害,几乎到了人人尽谈,不谈此书就算谈尽千百书也枉然的地步,很多名家、大家都坦言受此影响,我在想,别人能读的进去为什么我不能?况且书都买回来了,不读不就白买了吗?于是重拾起,读,硬着头皮读,我就不信我读不下去,就是一块硬骨头也要把它搓碎,就是带着一股不服的劲儿读的。当然,根据上次读书失败的教训,这次再读就拿出笔和纸,随时记录,出现一个人记下一个人,然后建设人物关系网,一代一代往下推,书就这样看完了,七代人也被推了出来。第一代,开创马孔多的祖先被绑在了树下,最后死在了树下。天哪,原来以为很混乱的七代人现在看来是如此之清晰,一点都不乱,不得不赞叹马尔克斯的天才,天才般的创作。

读过《百年孤独》已经四年之久了,书中的情节现在还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逢到别人问我这本书讲到是什么内容,我都会嘚瑟地讲述一些书中的神奇情节,作为例子,然后说,还是看书去吧,我讲不好的。我奇怪于,这四年读了无数的书,很多书读过已经忘记什么时间读的了,甚至把情节都忘的一干二净了,为何《百年孤独》依然顽强地躲在记忆的深处,忘也忘不掉?我只能说,这是一本神奇的书,神奇到我想忘掉我的脑子不干的地步。

那么,问题是这本书有何神奇之处呢?我以为,首先,应该是它巧妙地融合了魔幻与现实,制造出亦真亦幻的奇景。我想,读过的人都会记得人会长出猪尾巴、人可以与灵魂对话、人可以坐着毯子被风刮的不知所踪、雨可以连着下四年多下的空中可以游鱼…诸如此类的情节,这样的情节大量出现,不胜枚举。真的是太神奇了,现实中有这样的事情吗,没有,是马尔克斯为我们创造出来的。还有,不得不说,尽管里面大量这种神奇的故事,但读的时候依然能感觉到他们是人不是神或妖魔,他们就活在马孔多小镇上,他们也要为生存而劳作,他们也要吃喝拉撒,也有烦恼忧愁,你会感觉他们也很弱小,他们也难逃一死。这样开来,马尔克斯很好地处理了魔幻与现实的问题,创造的世界如此之神奇。

第二,就在于前面已经说过的,好像是阅读中的一个障碍——一个家族七代人反复地使用几个名字。马尔克斯不会给他小说的人物取别的名字吗,为什么反反复复只用这几个名字?我觉得这正是我们所有深思的。表面看是增加了阅读的障碍,但却收获了更大的效果,作家的用意是很深的。反复用几个人名,让人觉得,时间似乎是静止的,没有流动的,人还是原来的人,给人一种难以消除的滞重感。我觉得,深层次说明了,拉美地区百年来的缓慢发展,还有封闭守旧,几百年了,依然原地踏步,这是很沉重的。还有,反复用几个人名,增加了阅读障碍,换言之也是增加了阅读的挑战,它似乎挑衅地对读者说,我是非常难读的哟,你可能不能把我读完的。我第二次阅读就有点受此影响,想证明自己能读完,结果也真读完了。

第三,小说的叙事结构很独特。前面已经说过,正叙、倒叙、插叙、补叙交互使用。到现在我还能背得出它的开头:许多年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像一个还未开发的世界…之所以能背得出,是因为这个开头太经典了、太厉害了。“许多年后”,这是站在那个时间点上说的?奥雷良诺上校为什么面对行刑队?他父亲带他见识冰块的下午是什么时间,有多遥远?然后接下来的叙事又回到了马孔多初建时候。这个开头把过去现在和将来巧妙地连在了一起,时间自由穿梭游动,惹人遐想。所以有人就说,此开头一出,后世作家竭力模仿,再也没走出它的窠臼,实在太厉害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看的时候是被深深吸引了。一个开头就这么厉害,可以想知它的内容了。正叙、倒叙、插叙、补叙交互使用,使内容看上去杂乱无序、天马行空,仔细想想一点都不杂乱,甚至是清晰的很。这种叙事风格无疑给此书增加了不小的魅力。

当然,《百年孤独》的神奇之处是不胜枚举的,这里只是浅浅地说一下我认为比较重要的三点。还有,建议大家都读一下此书,感受一下此书的神奇。

2500字的读后感篇3

费尔南达死后四个月,儿子何塞·阿尔卡蒂奥才从罗马赶回来,他本以为可以回来继承一大笔遗产,从而彻底摆脱在外面这些年过的穷困潦倒的生活。可是,家的破败打破了他的美梦。他只有在家里得过且过,苟且偷生。几个附近的孩子成了他孤独时可以颐指气使的对象。然后有一天他们意外地发现,已故高祖母乌尔苏拉的床底下的地面闪着金黄。于是撬开地面,发现了三大袋黄金。还没等何塞·阿尔卡蒂奥尽情挥霍,财富就被那几个孩子洗劫一空,何塞·阿尔卡蒂奥也被他们淹死在浴缸里。

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带着丈夫加斯通回到马孔多。这个日渐萧条败落的家乡却是她在外多年梦魂牵绕的所在。一回到家她就兴致勃勃地着手振兴这个人迹罕至、鬼魂出没的家。可是加斯通却不以为然。他对马孔多没有任何感情。他在等待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厌倦,那样他就可以带着她离开这里,去往繁华之地。可是阿玛兰妲乌尔苏拉似乎根本没有要走的迹象。最后加斯通只好独自离去。

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相爱了。他们爱得如痴如醉,无所顾忌。这个家族只剩下他俩,而他们却浑然不知彼此竟是至亲:一个是外甥,一个是姨妈。在相爱中他们忘却时空,忘却一切。一个新的生命孕育了,这个生命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以来唯一爱情的结晶。初生婴儿被发现长着“猪尾巴”,这是高祖母乌尔苏拉最担心的事,因此她在世的时候是坚决反对近亲结婚的,因为家族中曾经诞生过长猪尾巴的人。阿玛兰妲·乌尔苏拉死于产后大出血。悲伤欲绝的奥雷里亚诺四处求助朋友,却发现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回家后发觉,初生的婴儿被潮水般的蚂蚁吞噬。在那一瞬他想起了梅尔基亚德斯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没等奥雷里亚诺完全破译羊皮卷,马孔多就被飓风所消灭。“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看了三遍,总算把全书的脉络梳理得有点清晰了。这本书的魅力在于作者的超自然手法。一开始,读者就会被书中缤纷多彩的拉丁美洲风情所吸引。吉普赛人的有趣把戏,当地的奇异习俗,布恩迪亚家族祖先迁徙至马孔多经历的磨难,马孔多的兴旺与衰败。书中,死人会现身,人鬼可以对话,失眠症会传染以至于整个村子的人失去记忆,牲畜因为人的发情而多产,雨季可以持续4年多,活人可以生活在阴惨惨的鬼城。这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情节增加了全书的魔魅、奇幻,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会有不知身处何处的错觉。

布恩迪亚家族是孤独的,每个人都与生俱来打上孤独的烙印。这孤独流淌于家族百年的血脉中,而且日益严重,最后让家族归于毁灭。这或许是在揭示一个事实,世界本来就是孤独的。上帝创造了人不是为了使人类聚合——那样人类就太过强大而无法主宰。于是世界有了战争,有了灾难;家庭有了猜忌,有了离间。

如果不是看了三遍,我绝对要把书中那些重复的名字搞混。男人要不叫做阿尔卡蒂奥,要不叫做奥雷里亚诺。其实那些相同的名字一个可能是祖父,另一个可能是孙子。为了看懂,我只得罗列了一个详细的名单,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第六代的奥雷里亚诺。谁和谁,生了谁。发生在第一代周围的事情,又会在最后一代身上重演。兴与衰,成与败,总是在不断地轮回。原来我对拉丁美洲的历史知之甚少,《百年孤独》给我展现了一个浓缩的拉美世界——那是一个孤独的世界。在那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她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那里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用梦幻般的语言中,创业的艰难,文明的渗透,民主与共和之争,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入侵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浓缩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浓缩在一个叫做布恩迪亚的家族中。作者眼中的拉丁美洲近代历史,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看似前进了,却实际上又回到原点。这大约可以解释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这部书的独特之处还在于,无法归纳出一两个主角。自上而下100年,连同那个刚出生的长了猪尾巴的婴儿算进去整整七代人,其中六代人都是作者用心去刻画过的,尽管所占篇幅有多有少。书中的男人,每个人都很奇怪,似乎没有一个正常。不是因疯癫而被绑在树底下,就是成天制作小金鱼,或是痴迷于羊皮卷的破译。至于书中的女人,我比较喜欢的是一头一尾两个女人——乌尔苏拉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她们是真实的,而不是虚伪的。乌尔苏拉不懂羊皮卷,但她却有朴实的真知灼见。她的高寿让她几乎见证了家族的全部兴衰。我也喜欢几个蕾梅黛丝包括祖母蕾梅黛丝、美人儿蕾梅黛丝和梅梅。最不喜欢费尔南达,她做作、虚伪、自私;也不太喜欢老处女阿玛兰妲,她不善良,报复心理太强。丽贝卡这个吃墙壁灰的怪异女子让我一想起就毛骨悚然。桑塔索菲亚是个不幸的女子,生育了布恩迪亚家族的三个后代,一辈子孀居,为着这个家操劳。庇拉尔·特尔内拉和佩特拉·科特斯,这两个女子同样在家族中是没名没分,后者甚至没有留下一男半女,但却活得潇洒滋润得多。庇拉尔·特尔内拉的寿命竟长达150岁以上!

2500字的读后感篇4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梅尔基亚德斯。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诺贝尔的颁奖词。他们说,这是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我在一口气看完之后,却忽然想到了《红楼梦》,对于《红楼梦》,人们褒贬不一。对于《百年孤独》,我也一直坚信这种说法,你也许能看到人性、爱情、亲情,也会看到战争、迷信、神幻,我只能说,这个由马尔克斯创造出来的世界足够现实,也足够真实,真实得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也许,这就是一本巨著的力量吧。

如今的文学,不知怎么,没有了华丽的文字,没有故作姿态的情节,每一个字似乎是越来越普通,但当它们相遇的时候,又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舒适感。我不管这是否是现代文学的一种趋势,还是一种手段,我终究还是欣喜这种变化的,如同读完《百年孤独》时的那种充实感一样,就像经历了别人的整个人生,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可就是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的故事,堆积了整个人生,甚至是一个家族的百年孤独。

马尔克斯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出生,我在想,当初他在写《百年孤独》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自己会得诺贝尔,有没有想过自己跨越了几乎一个世纪,甚至在获诺贝尔的前一年,他还在写一部凶杀案的小说,甚至在2年,他还在写具有现代气息的文章。

他是幸运的,看看他上世纪早期的作品吧:《枯枝败叶》,再看看他年的作品吧:《我不是来演讲的》,只是看着这两个书名,就能感受到两个世纪文化的冲撞。我个人是很羡慕能够跨越世纪的人,也许我跨过,不过那时的我两三岁,没有激动,没有欣喜,不知道昨天和明天竟然就是两个世界,没有像8后那样做一些纪念百年的事情。

而马尔克斯不同,他带着自己的记忆、自己的作品、自己的成熟,在另一个世纪继续写作着。现今,我拥有了自己的记忆、自己的思想,却只能看着那年份上个位数的变化,不知那百位上的数字何时会变化,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见到那新的一天。也许我不会见到,但若真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登上那高高的山顶,看着昨天的月亮和明天的太阳,就这么垂垂老去。

我愿意去相信这偌大的天地间有一个世界平行于我们,我也愿意去相信这个世界属于那个百年孤独的家族。他们在我们不知道的空间里生存了一年又一年,一个百年又一个百年,如同当初他们诞生那样,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消失不见。也许这就是《百年孤独》的魔力,他们太过真实,又太过虚幻,好似有时我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我们,只不过他们消失地快了些,我们消失地更慢了些。

22离我们似乎又更近了,他就在我们的眼前,比起玛雅“22”我更愿意相信中国科学家的预言。忘了那数字,只记得那单位是亿年,现在想来的确是很远,若当真到了那一年,有人如同现在一样,告诉他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我只是好奇,那时的人们是否会相信。也许,那个时候,会有第二颗“地球”,比现在人们的担惊受怕要好得多了。

这一切一切的天马行空,说到底还是《百年孤独》给我们的难题,也许,活在当下。比什么都重要!《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2500字的读后感篇5

我承认每天的奋斗就像对参天大树的一次砍击,头几刀可能了无痕迹。每一击看似微不足道,然而,累积起来,巨树终会倒下。这恰如我今天的努力。就像冲洗高山的雨滴,吞噬猛虎的蚂蚁,照亮大地的星辰,建起金字塔的奴隶,我也要一砖一瓦地建造起自己的城堡,因为我深知水滴石穿的道理,只要持之以恒,什么都可以做到。坚持不懈,直到成功!初读羊皮卷是为高考奋斗的日子了,那时候日复一日的枯燥让我的生活乏味之极,而每天读一遍羊皮卷总会获得莫名的力量!而今重新回味,依然坚信,沙漠尽头必是绿洲!坚持不懈,终会成功!

现在,我要开始新的生活,我要在智慧的指引下步入富足、健康、快乐的乐园,这些指引我的智慧和原则全写在了羊皮卷里,它教我如何避免失败,而不只是获得成功,因为成功更是一种精神状态。人们对于成功的定义,见仁见智,而失败却往往只有一种解释:失败就是一个人没能达到他的人生目标,不论这些目标是什么。事实上,成功与失败的最大分别,来自不同的习惯。好习惯是开启成功的钥匙,坏习惯则是一扇向失败敞开的门。因此,我首先要做的便是养成良好的习惯,全心全意去实行。我们的行为往往会受到品味、情感、偏见、欲望、爱、恐惧、环境和习惯的影响,其中最厉害的就是习惯,因此,如果我必须受习惯支配的话,那就让我受好习惯的支配。那些坏习惯必须戒除,我要在新的田地里播种好的种子。我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全心全意去实行。

我们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因为,这是一切成功的最大的秘密。强力能够劈开一块盾牌,甚至毁灭生命,但是只有爱才具有无与伦比的力量,使人们敞开心靡。我要让爱成为我最大的武器,没有人能抵挡它的威力。因此,从今往后,我要对一切都要满怀爱心,这样才能获得新生。我爱太阳,它温暖我的身体;我爱雨水,它洗净我的灵魂;我爱光明,它为我指引道路;我也爱黑夜,它让我看到星辰。我迎接快乐,它使我心胸开阔;我忍受悲伤,它升华我的灵魂;我接受报酬,因为我为此付出汗水;我不怕困难,因为它们给我挑战。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我该怎样说呢?我赞美敌人,敌人于是成为朋友;我鼓励朋友,朋友于是成为手足。我爱雄心勃勃的人,他们给我灵感。我爱失败的人,他们给我教训。我爱王侯将相,因为他们也是凡人。我爱谦恭之人,因为他们非凡。我爱富人,因为他们孤独。我爱穷人,因为穷人太多了。我爱少年,因为他们真诚。我爱长者,因为他们有智慧。我爱美丽的人,因为他们眼中流露着凄迷。我爱丑陋的人,因为他们有颗宁静的心。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有了爱,我将成为伟大的推销员,即使才疏智短,也能以爱心获得成功;相反地,如果没有爱,即使博学多识,也终将失败。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

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潮起潮落,冬去春来,夏末秋至,日出日落,月圆月缺,雁来雁往,花飞花谢,草长瓜熟,自然界万物都在循环往复的变化中,我也不例外,情绪会时好时坏。今天我要学会控制情绪。沮丧时,我引亢高歌。悲伤时,我开怀大笑。病痛时,我加倍工作。恐惧时,我勇往直前。自卑时,我换上新装。不安时,我提高嗓音。穷困潦倒时,我想象未来的富有。力不从心时,我回想过去的成功。自轻自贱时,我想想自己的目标。自高自大时,我要追寻失败的记忆。纵情享受时,我要记得挨饿的日子。洋洋得意时,我要想想竞争的对手。沾沾自喜时,不要忘了那忍辱的时刻。自以为是时,看看自己能否让风住步。腰缠万贯时,想想那些食不果腹的人。骄傲自满时,要想到自己怯懦的时候。不可一世时,让我抬头,仰望群星。今天我要学会控制情绪。

我们要加倍重视自己的价值。我要为每一天、每个星期、每个月、每一年、甚至我的一生确立目标。正像种子需要雨水的滋润才能破士而出,发芽长叶,我的生命也须有目标方能结出硕果。在制定目标的时候,不妨参考过去最好的成绩,使其发扬光大。这必须成为我未来生活的目标。永远不要担心目标过高。取法乎上,得其中也;取法乎中,得其下也。今天我要加倍重视自己的价值。高远的目标不会让我望而生畏,虽然在达到目标以前可能屡受挫折。摔倒了,再爬起来,我不灰心,因为每个人在抵达目标前都会受到挫折。只有小爬虫不必担心摔倒。我不是小爬虫,不是洋葱,不是绵羊,我是一个人。让别人作他们的粘土造洞穴吧,我只要造一座城堡。今天我要加倍重视自己的价值。太阳温暖大地,麦粒吐穗结实。这些羊皮卷上的话也会照耀我的生活,使梦想成真。今天我要超越昨日的成就。我要竭尽全力攀登今天的高峰,明天更上一层楼。超越别人并不重要,超越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假如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我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时间像风一样不可捕捉。每一分一秒,我都要用双手捧住,用爱心抚摸,因为它们如此宝贵。我憎恨那些浪费时间的行为。我要摧毁拖延的习性。我要以真诚埋葬怀疑,用信心驱逐恐惧。我不听闲话,不游手好阔,不与不务正业的人来往。我终于醒悟到,若是懒惰,无异于从我所爱之人手中窃取食物和衣裳。我要把每分每秒化为甘露,一口一口,细细品尝,满怀感激。我要每一分钟都有价值。()我要加倍努力,直到精疲力竭。即使这样,我还要继续努力。今天的每一分钟都胜过昨天的每一小时,最后的也是最好的。假如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如果不是的话,我要跪倒在上苍面前,深深致谢。

我的幻想毫无价值,我的计划渺如尘埃,我的目标不可能达到。一切的一切毫无意义--除非我们付诸行动。我现在就付诸行动。我不把今天的事情留给明天,因为我知道明天是永远不会来临的。现在就去行动吧!即使我的行动不会带来快乐与成功,但是动而失败总比坐而待毙好。行动也许不会结出快乐的果实,但是没有行动,所有的果实都无法收获。我现在就付诸行动。立刻行动。

当我每天重复这些话的时候,它们已经成了我精神活动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它们渗入我的心灵。那是个神秘的世界,永不静止,创造梦境,在不知不觉中影响我的行为。当这些羊皮卷上的文字,被我奇妙的心灵完全吸收之后,我每天都会充满活力地醒来。我从来没有这样精力充沛过。我更有活力,更有热情,要向世界挑战的欲望克服了一切恐惧与不安。在这个充满争斗和悲伤的世界里,我竟然比以前更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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