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与读书报告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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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最重要的还是感与读的结合,篇幅长短是最不需要关注的,读后感是指读完一本书后把心里的感觉利用文字撰写出来的书面文稿,下面是吾优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与读书报告7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与读书报告7篇

读后感与读书报告篇1

读《简·爱》有感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可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并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很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必须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的要求。

可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一样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我欢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可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完美的事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必须会充满阳光。

读后感与读书报告篇2

陌上花败,未随流水逝去,你深埋土里,葬下花魂,在历史的长河中,沉淀、绚烂。

犹记当年,你初进贾府,“步步留心,时时留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去。”年纪轻轻,却是如此谨慎小心,你了解自己的处境,知道自己到了贾府已不能随性而为,这里的一切都不属于自己,自己只是客居而已。你比谁都清楚,比谁都通透明了。“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你聪慧敏感,感受着寄人篱下的世态炎凉。却以潇湘妃子的姿态傲然独立。

春逝花落,本是人间常事,可在你眼中却不寻常。桃花树下葬花魂,“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道尽万般的无奈与不屈。你最怜惜花,认为花落,埋土,最干净;怕花流进污水,被糟蹋;怕花落在地上,被践踏。你怜惜花,何尝不是是怜惜自己,怜惜生命?花落,葬了伊人泪,一曲葬花吟,亦是一曲离殇,愁断了千古女子的眼泪。

潇湘馆焚稿断痴情,你强撑病体,艰难的焚稿撕帕。你一生以诗为伴,用身心写就的诗篇,是你的生命、青春和爱情的见证。你却断然撕毁,焚烧。留着又有何用呢?这一切都已经过去,即便你满腹才华,但命运却让你避无可避,爱情也便幻灭在这肮脏的尘世,剩下的只有一颗破碎的心。你清高、孤傲,人们只道你尖酸刻薄,却不知道你私底下承受了婆子丫头们的多少冷眼、冷言和冷行,那无处诉说的孤愤,只能化作无数冷夜的清泪。即便无人理解,无人怜爱,你仍旧生命的独立姿态示人。虽然以自己羸弱的身躯,去撼动那扇封建礼教沉重的大门,最终倒下了,但超然情致、孤高自许、遗世独立之魂,在红楼中熠熠生辉。

然而,在当今社会,却有许多女子不懂得自尊自爱?卖身求荣者有之,甘当他人小三者有之,更有拜金女大放厥词“宁坐在宝马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她们甘愿接受纨绔子弟的金钱诱饵和婚恋的糖衣炮弹,出卖姿色甘愿拜倒在金钱和权贵的膝下,安然做小三,享受被包养的生活,甘心成为男性手中的玩物……殊不知,当爱卑微到尘埃,当青春被挥霍完毕,那建筑在物欲的女神雕像轰然倒塌,那曾经如胶似漆的婚恋如镜中花水中月,有的陷入舆论的漩涡不能自拔,有的独吞自种的苦果苟且偷生,有的自虐自残自杀以寻求解脱!

伏尔泰说过,自爱是我们必须珍藏的工具。它好像是人类所需要的永恒的备用品;——它十分必要,十分可贵,它带给我们欢乐。因此,我们一定要珍藏之。我希望每个女子如你,珍爱自己,做一名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新时代女性!

读后感与读书报告篇3

额仑草原是一个战场,又是一个圣地。这是一个狼性冲天的地方,《狼图腾》用蒙古人最洁净,最豪放的语言,带领我们穿越历史的千年迷雾,描述了一个北部的草原圣地……

我不想讲述这一本书的内容,因为这本书中有无数个狼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寓意深刻。不得不说,在中国儒家思想推崇的华夏农耕文明之下,被厌恶、被唾弃的狼在这本书中是成功的。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及顽强不屈的性格,才让狼在这个冰天雪地,危机四伏的额仑草原上走下来。

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及楷模;蒙古人是富有狼性的人。当年成吉思汗冲进京城时凭得是什么?是那小小的几千战士?不,凭得就是那一种桀骜不驯的狼性,凭得是在冷酷无情的草原上历练出的毅力!而狼就是蒙古人最好的导师,正是这种精神和毅力,才带来了武则天,大清王朝。

中国人是农耕主义的民族,文章最后很客观的描述了这一点。认为炎黄子孙来到华夏定居时,可能狼性尚存,但是当他们后来面对肥沃的土地和儒家大力推崇的“安居乐业”的农耕主义下,人们确实变得软弱了。后来,蒙古人大举侵犯,占领国都这就等于给炎黄子孙输血。输入狼血,才就造就了一个大元朝。但是,面对华夏大片土地和强大的儒家农耕精神,蒙古民族也被软化了。所以元朝也是败得最快的。到了清朝,被满族人统领江山,为什么小小的满族可以统领汉族?是因为满族人懂得将狼性和农耕文化结合起来,一边与蒙古族通婚,以增加狼性血统,而且保持骑射搏击之术。一边大力推举农耕,增加国家的财产和粮食。所以才可以统领江山三百年。

最近,有人发现了一条原始的龙,用贝壳拼成的,但我发现其本身并非是现在的龙身,而像一只捕猎的巨狼神化的样子。而1971年在内蒙古三星他拉也出土了一条玉龙。我一瞧,这根本不是龙啊!尤其是头部,完全是狼头,长吻,翘起的嘴角,特别是眼睛,圆眼吊睛,完全是狼独有的特征,还有后面的“龙角”,其实是高耸的狼鬃。这些都是蒙古狼的特征。也只有把狼视为图腾的蒙古人,才可能雕出如此精美的作品。这就说明,龙图腾极有可能是狼图腾演化过来的。而且龙图腾是上下拱动的飞行,而狼飞奔时身体也是上下拱动。这就表示龙并不是由水中的鱼、蛇、蟒、鳄这等低级卵生动物演变过来的。因为鱼、蛇、蟒、鳄行进时是靠左右摆动身体前进,这是本质的区别。狼和龙之间,还有一只叫“饕餮”的神兽,饕餮是传说中的龙的第五子。从正面看,它也十分像狼,圆眼吊睛,而且非常贪食。但是青铜器时代的人们很崇拜“饕餮”,为什么呢?是因为当初人们也爱贪食吗?可饕餮的吃相毫无神圣可言。然而与狼联系起来就明白了,贪食是狼的一个特征,一种代表,真正的狼是威武不屈,桀骜不驯的精神,这才是人们崇拜的理由。然而,后来农耕文化和儒家之人十分不解,为什么那个时代的人们要崇拜饕餮。于是他们将它改造,名为龙,让饕餮退位给龙!

龙和狼同为图腾,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现在呢?草原消失了,狼群没了,难道狼也要成为神话了吗?那有谁还会向往那草原上美丽神圣的腾格里① 呢?那些永不磨灭的狼性又飞去哪里了呢?当主人公陈阵看到小狼飞奔时,飞去那千万年来蒙古狼灵魂的聚集处-——腾格里时,所有的人都看到了自己心中的狼图腾,看到了人们千百年来向往的额仑草原,看到了永远神秘的腾格里。那狼图腾和蒙古人豪放的性格会永远烙印在我们的心中。

?狼图腾》不是一本书,这是一个对草原、对狼痴迷的、让人悲伤的哭诉,是献给天堂里伟大母亲的礼物。虽仅仅一连串的故事,却体现了作者发自肺腑的感受。

如果我们没有这本书,只有那些恶毒的谩骂和唾弃,那么狼,尤其是蒙古狼——这个中国古代最神秘的图腾,就会像宇宙中那些神秘的、黑暗的物质一样,远离我们,漂浮在腾格里。漠视着我们对他的无知和愚昧,渐渐地变成一个遥不可及而又神秘的,一个曾经出现过的高贵图腾。但是它会在我心中留下了那神秘的烙印,让我去细细品味。

注:腾格里是草原上牧民口中的天堂。

读后感与读书报告篇4

放假总是令人喜悦的,缺又有着淡淡的无以寄托之情。于是《红楼梦》又从尘封的柜子里,掸掸岁月的痕迹,重新摆上了书桌,清初的经典,再一次在我的心灵的天空上徜徉。

总觉得,读红楼之人,一定要是一个浪漫之人,懂得那巧言之下的深意,体味那或喜或嗔的美好,明白那风光背后的虚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雪芹公子笔下的“荒唐言”需要岁月的沉淀才可以慢慢地品出个中滋味。

指尖轻抚过那翻过的些许泛黄的纸张,一句“这妹妹我曾见过的”扣动了我的心。宝玉与黛玉的“遇见”是那么的美好,倘若没有这遇见,何来一个阆苑仙葩,一个美玉无瑕;倘若遇见非人,又何来司马相如卓文君“凤求凰”;假使遇见不合时,又何来“遇见你之前,我设想到结婚;遇见你之后,我结婚没想过别人”亦夫妻、情人、朋友的钱钟书和杨绛。岁月总是匆匆地催人老,很多时候,我们又何曾不是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后悔没有去认真看看生命中遇见的美好呢?我的思绪畅游又流转到那场温暖的遇见。

那天,还是在读《红楼梦》,久了,便想去亲近大自然,与自然体会那真实动人的红楼。街边的落英缤纷,草木青翠,果香碰撞,一丝一毫的景都充满了生活的纯真,使我醉情于此,脚步随着脑海里一个个红楼的画面,不自觉的向前,缺没有关注到乌云压城......

此时的天空,却不似刚才般的蓝,一瞬间,仿佛大军压境般一步步吞噬了白云和蓝天,只剩下如同墨水打翻般的乌黑,一份令人怖惧的黑,空气也沉闷的令人压抑。转身,天边一道光亮显出,曲折地打去,随之而来就是一声巨响,我心里顿时没了主意。往家走?可是由于红楼的魅力已经离家甚远了。树梢已经被雨点打的晃动,我眼看雨点就要倾盆,却也只能束手无策了。路上的行人匆匆,我也只好走到旁边的商铺,借屋檐一点,来使自己免受雨的冲击。“山雨欲来风满楼”风吹过,夹杂着雨向我打来。正当我一阵战栗之时,这家足浴店的老板向门口走来,我心里莫名一阵凉意,组织着让老板可怜的话语。

老板嘴唇微启我的心纠成了一团,“在外面站着干嘛,进来啊”,我开始为自己的想法感到一阵羞愧,只好说:“老板,我不打扰你了,你还要忙着做生意不是”老板微笑了,“给你一把伞看,回到家等雨停了,就拿回来给我。”老板的几句话之间,却让我心里原本被雨浇灭的火种重又燃了起来,我拗不过老板的人情,撑着伞回到了家中。

我坐在家里,看着窗外的雨景,细闻着书香,心中感慨万千,今天如果没有遇见像他一样的好心之人,恐怕我只能是成为雨景的一部分,看着这把伞,我似乎有着宝玉初见黛玉的喜悦,如果不看过程和结局,这对痴男怨女倒也令人称羡,我不喜欢悲剧,虽然可以看出社会现实,但给我却又增添许多的哀愁,遇见,或许真的是有缘分一说。

我总觉得《红楼梦》的成功在于他的情节,不同年龄的人读《红楼梦》会有不同的见解。而我现时所理解的这“遇见”,是上天给我的恩赐。我将会继续,珍惜遇见的每一个人,珍惜遇见的机会爱我所爱,我愿付出一生的光芒,遇见那值得遇见的人和事。

读后感与读书报告篇5

世界名著到底是不一样于一般的作品,读得时候能完全的融入到故事的情景中去,虽然他的语言情节,甚至结局都很平淡,故事也逃不出世俗的套路,以读者期盼的方式发展。

《简爱》让我阅读越喜欢,它不催我一滴眼泪,或一丝个性的感动。但那种心里淡淡的愉悦灌入我的身体。像早起喝了一杯纯牛奶,很淡但牛香味久久不散。

我读过许多关于感情的诗和小说,大多心灵震颤,感动得一塌糊涂,也很向往那样深刻的感情,那样浓烈的感觉。以前有过,于是越细读简爱的心理描述,越能体味她对恋人的深情。她的一切心理,脆弱,伤感,多疑,幻想,甚至过于敏感的患得患失。我都能理解,并深刻的感叹作者的描述是多么形象逼真啊。

我一向很佩服明晓溪的《泡沫之夏》描述的唯美入微,《红楼梦》里黛玉的心思细腻感人,此刻感觉到简爱的丝毫不比她们逊色,甚至更贴切,更贴合一个普通女孩坠入爱河时的表现,至少是与我相贴合。

回想起来,我真和她读过的那一段时间很像,每一天想的都是那么复杂的东西。呵,多伤神啊,可却从没有停止想过。生命的平淡却所以消失,代之以丰富的东西。很少有人能在心中划下印痕。简爱太冷淡,生活也很灰暗,罗彻斯特便是上帝带给她去改变生命的人。而简爱也在他心中激起永远无法平息的涟漪。我想他们对于彼此而言都太特殊了,以至于一辈子都没办法忘掉或不爱,如果失去了彼此,那该是怎样的荒芜啊。

好在他们有相对愉快的结局,只要两情相悦,还是能够在一齐的,可总感觉作者结局火灾部分的安排有些……,虽然有她的道理。

如果他们没有在一齐会怎样呢?这是不可能的,按照小说的铺垫。现实中就不一样了,就是心灵相通也未必。人的追求多了,欲望也一样。难免最终各奔东西。

简爱是个个性的人,她不求什么,也不被现实的枷锁所累,无欲则刚,她能够一心持续特立独行的她。或许这正是我该学习的,想太多,难免会陷入牢笼之中。倒不如简单淡薄的好。

读后感与读书报告篇6

曾经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为了“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香消玉殒,还是为了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许久以后细想,当时的怅然似是为了那两个绝代佳人所展现的不同风华。林黛玉与薛宝钗:一个是寄人篱下,一个是皇商千金;一个天真率直,一个城府极深;一个孤立无援,一个面面俱到。

薛宝钗一出场,容貌美丽,举止娴雅,是当时正统淑女的典范。不得不说,与黛玉相比她是完美的,她处事圆滑,很会做人处事,能够在贾府这个派系复杂、矛盾重重的大家族中和各方面的人保持着一种亲切自然、合宜得体的关系。她严格地遵守封建道德规范,用封建道德规范来规范自己,也规范别人。可是她所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呢,她心底渴求的真的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吗?难道世上真的有喜欢孤独的女人?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兰桂齐芳”,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宝钗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纵观全书中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更不敢勇敢地追求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

我同情宝钗,为她的完美却只落得一个独守空闺的结局而悲哀。但我更喜爱有血有肉的黛玉。

曹雪芹所创造的林黛玉,形容娇美,才学横溢,更有着绝美的“还泪”之说。与宝钗相比,黛玉的形象更加深刻生动,如果说宝钗是生在富贵宗族的大家闺秀,那黛玉就是经受过人情冷暖的江上歌女。因为她的清高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黛玉影子就荡漾在我心里,来来回回,脑海里是她伤感的容颜,带着一分憔悴。她的诗,有振人肺腑的感觉,字字句句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她的泪,汇聚成一泓清泉,映射着她的悲剧。泪,是她转世的缘由,是她悲苦的昭示。

若要我说对这两个红粉丽人的最终印象,我无法形容。只能用书中的“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了。

读后感与读书报告篇7

在《红楼梦》中,到访过大观园的宾客数不胜数,但是他们其中有一位却是特别的。她见证了贾府的荣光辉煌,同时也目睹了其衰败没落的过程。她和蔼可亲,纯朴直爽,又有着一双明亮,会观察的眼睛。分享农家趣事,牺牲自身形象取悦贾府上下,她的到来为沉重,腐朽,混沌的大观园带来愉悦和欢笑。她在大观园的角色从最初的受惠者转变为最后的拯救者。她的存在是《红楼梦》中惹人发笑,又促人深思的一大亮点。她就是刘姥姥。

刘姥姥在贾家中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虽然与京城大家王家有着连宗的关系,但是知者甚少,两家早已疏远。但是在《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笔下,她却成为了中国家喻户晓的一个形象,甚至有关她的谚语“刘姥姥进大观园”也沿用至今。在小说中,作者用了第六回一整个章回来叙述刘姥姥初访贾府时的情景。之后又在三十九回至四十二回着重描写其第二次拜访荣国府,参观大观园的场景。在《红楼梦》近千个角色中,刘姥姥到底有什么魅力使得曹雪芹用相当多的笔墨来突出她的特色,塑造这个人物?刘姥姥是一位什么样的老太太?曹雪芹创造“刘姥姥”的目的是什么?这就是我在下文中想要探讨的。

当我在网上搜索他人对刘姥姥的人物分析时,我发现大多数人都将其归为了一个“丑角”,其中张欣伯在其文章《再谈刘姥姥中》的评论最为犀利,他说道:“曹雪芹十分熟悉这种「打抽丰」的人物,也深深厌恶这种「打抽丰」的人物,所以笔端带著嘲笑……他是刻意糟蹋刘姥姥的。尤其刘姥姥二进荣府的时候,作者写他装疯卖傻,磕头跌跤,更把「打抽丰」的种种丑态,刻画得淋漓尽致。”然而,我却认为刘姥姥在《红楼梦》中扮演的是一位带有正能量的形象。

在第六回中,曹雪芹是这样描述刘姥姥,将她带入我们的视线中的,他说:“这刘姥姥乃是个久经世代的老寡妇,膝下有无子息,只靠两亩薄田度日。如今女婿接了养活,岂不愿意呢,遂一心一计,帮着女儿女婿过活。”这两句话涵盖了大量的信息,从中我们也可以大致了解到刘姥姥的情况。我们能从第一句话中看出,刘姥姥不仅是一位生活经验十分丰富的人,更是一位坚强的老太太。她没有丈夫帮忙,儿子孝敬,孤苦伶仃一个人凭着“两亩薄田”贫穷却又顽强地活着。从第二句中的一个词“一心一计”,我们便可以得出刘姥姥是一位踏实勤劳,热爱家庭子孙的人。之后当女婿因家中冬事未办,忧心重重,四处抱怨时,刘姥姥的一句话让我更加喜爱这个人物。她说:“这倒也不然。‘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咋们谋到了,靠菩萨保佑,有些机会,也未可知。我倒替你们想出一个机会来……”从这番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刘姥姥的大智慧。一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告诉女婿狗儿天无绝人之路,要正面对待自己的生活,而她想要去找过去连宗王家的举动,更是在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勇于突破困境的同时,向我们展现了一个积极乐观,不怨天怨地,有勇气的老太太形象。她在第六回后文中,只身带着孙子前往贾府,与荣国府看门人沟通等行动更明显地突出了刘姥姥坚强勇敢,有毅力,开朗向上的特点。

而在三十九至四十一回中,刘姥姥的形象被更全面地刻画出来。刘姥姥第二次进荣国府带了当令的瓜果蔬菜,很明显是对第一次进贾府时王熙凤的补给进行还礼。这个行动不仅体现出刘姥姥善良,知恩图报的美德,还体现出了她一个新的特点——机智。众所周知,在人们交换礼物,送、还礼物的同时,其实是发展关系的最佳时间。往往人们在几次礼物的轮换后,距离被拉进,成为了朋友。刘姥姥这第二次进大观园的隐藏目的便在此——与王家打好关系的同时,与贾家的联系也更近一步。在贾家上下面前,她善于察言观色。与贾母对话开始时,一句“请老寿星安。”取得了贾母的欢心。仅仅从“老寿星”这个称呼,便不难得出刘姥姥深谙大户人家的长辈渴望长寿的心理,对人们尤其是富贵人家拥有着丰富的观察。接下来的几句“我们生来时受苦的人,老太太生来是享福的,我们要也这么着,那些庄稼活也没人做了。”,“这正是老太太的福了,我们想这么着不能。”,将贾母捧得心花怒放。从两位老人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刘姥姥说话说得得体机敏,几乎把贾母的每个缺点都说成了优点。刘姥姥说话的艺术在刘姥姥向贾母,贾家各位公子小姐讲述农家趣事时也可以体现。她为了安抚贾老太太停止讲有关穿大红袄儿的姑娘抽柴火的事,她为了迎合王夫人与贾母的心理变出老妪祈祷重得孙的故事(恰好与王夫人和贾母失去贾珠,又得宝玉一事符合)以及第二天参观大观园刘姥姥投贾府众人所好,在饭桌上爆出乡村俚语,做出可笑举止的决定都显现出刘姥姥虽是农家老妇,实则明察秋毫的特点。从她和凤姐的一句对话“姑娘说哪里的话?咋们哄着老太太开个心儿,有什么恼的!你先嘱咐我,我就明白了,不过大家取笑儿。我要恼,也就不说了。”中清楚地突出刘姥姥会“说话”,也会“听话”。若她真的如同张欣伯先生所说是一个只会卖疯卖傻的老太太,她怎会说出这般有水平的话?在四十一回中,“刘姥姥醉卧怡红院”也帮助塑造了一位可爱纯朴的刘姥姥。

然而曹雪芹不可能仅仅想要创造一个朴素,智慧,勇敢的老太太而写出了刘姥姥。这个人物身上一定还背负了能够影响,推动《红楼梦》进展和意义的作用。子息研读刘姥姥出现的几回后,我认为曹雪芹创造刘姥姥这个形象的目的有四个。首先,是为了突出当时上层贵族生活,大家生活与贫民百姓的劳苦生活间的巨大差别。农民是当时社会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而刘姥姥作为耕作者中的一员,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来到贾府后,竟然将其看门的大爷称为“太爷”,由此可以看出贾家的显赫光耀,连这个世家中最底下的仆人都能被外人当作无比高大,有权势的人。这其中所折射出的阶级不平等,财富不平等,劳动与所获社会等级和报酬的不对等,让人不禁为刘姥姥感到遗憾和愤怒。其次,当刘姥姥对平儿感叹道贾家吃一顿饭的钱够农村人过一整年,曹雪芹通过数字和金额,为大家展现当时现实的情况,从侧面反射出贾府的挥霍,为其逐渐败落的原因做铺垫。再次,在第二次拜访大观园时,已经身为耄耋老人的刘姥姥面对还比自己小几岁的贾母十分自然地说到:“请老寿星安!”其中的心酸和无奈,有谁能够体会到!因此,曹雪芹通过写刘姥姥来向我们传达他对当时社会畸形的制度的惆怅,不满和关心。

曹雪芹写刘姥姥的第二个原因便是通过刘姥姥对大观园的拜访,向读者展现大观园的全景以及其中的布置和各住所的位置。你也许会疑问,之前贾政带着贾宝玉题匾时不是已经带着我们参观过了吗?但是别忘记,那时候大观园还没住人。随着这次刘姥姥的引领,读者可以感受到一个更亲切,更活泼,更有人情味儿的大观园。

第三个目的是为了从刘姥姥访大观园这个引子,来完整对妙玉的塑造。贾母在刘姥姥到大观园的第二天中午吃完饭后,将其带至栊翠庵参观喝茶。在妙玉看见刘姥姥喝了贾母的茶杯后,便在收拾时欲将那只上等的成窑茶杯留了,从此我们可以看出妙玉有洁癖,孤高的特点。接着,从妙玉收藏众多高级华贵的茶杯,以及费心思收着的雪水,雨水来看,她也是一个志趣高雅,极有品位的人。

在我眼中,曹雪芹构造刘姥姥的最后一个目的便是为贾家最后的衰败,为没落后王熙凤孩子巧姐的结局做铺垫。我们都知道,在红楼梦的末尾,因荣国府的不振,巧姐遭遇不幸,最后被刘姥姥所救。在第六回和三十九至四十一回这几回中,刘姥姥与王熙凤之间的来往都是在为后文做铺垫。另外,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细节其实也是在为刘姥姥救巧姐的情节作伏笔。刘姥姥在参观大观园时摔了一跤,有可能很多读者把这一小段不当一回事,但其实这其中蕴藏着大奥妙。刘姥姥再爬起来后说过:“那里说的我这么姣嫩了?那一天不跌两下子?都要捶起来,还了得呢!”这句话也是体现了刘姥姥的健康和结实,因此在最后才有能力救巧姐,并且将她养大。

刘姥姥是一个值得研究,值得喜爱,值得尊敬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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