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署可以确保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合作承诺,通过签署合同,双方确立了明确的权利和责任,必须遵守合同中规定的条款,下面是吾优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山的租赁合同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山的租赁合同篇1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即_____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每______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并于每______个月的______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____________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_____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______%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_____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山的租赁合同篇2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商铺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民法典》,就甲方将位于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位于商铺{面积平方米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产权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租为人民币大写______整,{小写:________}。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赁合同,每月按时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其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整},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乙方再转付给丙方的押金,
第三条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租用期内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交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10%,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赔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下令撤迁店铺,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让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商铺出租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的租赁合同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租赁内容和期限:
1、租赁时间自20xx年08月08日至20xx年08月07日止,共壹年。
2、甲方租用厂车大巴一辆,车牌号为: ,司机: ,手机: 。该厂车主要用于乙方员工的通勤接送,发车时间及路线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为准,每天早晚(含加夜班)各接送一次(即每天往返一次),发车时间以乙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二、 租价及付款方式、期限:
1、年租总金额:90000元(大写:玖万圆整),包括:司机工资、保险、年检、维修等费用。
2、协议生效乙方即预付人民币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圆整)至甲方,在20xx年02月09日前付清所有余款。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拥有合法的牌照,车辆在租出时车况良好。
2、甲方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车辆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甲方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4、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5、租赁期内车辆及行车安全由甲方负责,如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严禁使用甲方车辆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使用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运输,严禁运送易燃、易爆、易腐蚀品。
2、租车期间,如有特殊需情况而另外发车,所产生的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等(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负责支付。
3、乙方租用的车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能赋予自已对车辆任何超本合同的其他权利。
五、其他
1、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收回车辆,终止合同,并对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2、租期内如果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方与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相应调整。
3、乙方租车期间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办理延期手续。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的租赁合同篇4
上诉人金坛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a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原审第三人北京c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密云县人民法院(20xx)密民初字第4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xx年8月3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孙田辉担任审判长,法官张岩、刘茵参加的合议庭,并于20xx年9月14日召集各方当事人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b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蔡文伟、戴军华,被上诉人a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郭春勇,第三人c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连忠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a公司一审起诉称:20xx年8月10日,b公司与a公司签订塔吊租赁合同,b公司租赁a公司gtz40型塔吊1台,用于c花园24、25号楼施工。a公司塔吊于20xx年10月3日进场,b公司使用至今也未退还塔吊,至20xx年3月5日共发生塔吊租赁费190 851.45元、进出场费13 000元,b公司仅支付12 000元,尚欠191 851.45元。现工地已停工,塔吊仍未返还,租赁费也未支付,故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租赁合同,b公司返还a公司塔吊(登记编号为my-t01151号,出厂编号182号),支付进场费及租赁费至20xx年3月5日,共计191 851.45元(20xx年10月3日至20xx年11月28日租赁费25 386元,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共计365天,按日租赁费453.33元计算,共计165 465.45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
a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租赁合同、20xx年11月28日结算单、开工证明、塔吊出厂编号、塔吊北京市起重机械登记编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
b公司一审答辩称:c花园四标段工程确系b公司承建,但b公司已将该工程转包给付中荣,并由c公司提供担保,保证对付中荣承担连带责任,故该工程项下产生的义务应由付中荣与c公司承担;a公司出具的租赁合同原件公章不清楚,无法辨别是否为b公司所盖;a公司出具的结算单加盖金坛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九项目部(以下简称九项目部)章,b公司并无此下属部门,该结算单与b公司无关;工程是20xx年4月份就停工了,a公司起诉租赁费计算到20xx年3月5日也没有依据,故不同意a公司的诉讼请求。
b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工程承包协议。
第三人c公司一审述称:c公司为工程开发商,与本案的租赁合同无关,作为第三人也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人c公司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予以证明:承诺书。
经一审法院庭审质证,三方当事人对a公司提交的塔吊出厂编号、塔吊北京市起重机械登记编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
三方当事人对以下涉及本案争议焦点的证据持有异议:
一、a公司提交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xx年11月28日结算单、开工证明。a公司提交此系列证据目的是证明b公司与a公司具有租赁合同关系、合同约定的租赁费等内容、租赁合同履行及结算情况。b公司认为租赁合同原件所盖公章不清楚,无法辨认是b公司公章。b公司没有九项目部,工程包给了付中荣,毛洁林是付中荣下属,而张杰也不是b公司人员。故对上述证据不予认可;第三人c公司认为此系列证据均与第三人无关。法院认为,综合全案情况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及合法性可以认定。
二、b公司提交的工程承包协议、第三人提交的承诺书。b公司提交工程承包协议目的是证明b公司已将该工程转包给付中荣,并由c公司提供担保,保证对付中荣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提交的承诺书目的是证明工程承包协议已被否定。a公司认为此两份证据与a公司无关。法院认为,本案为租赁合同纠纷,对于涉案工程的承包等相关事项与本案无关,故法院对该两份证据不予采信。
一审法院根据上述认证查明:20xx年8月1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b公司租赁a公司塔吊,用于长城环岛南侧工地,机械进出场费13 000元,机械租赁费用实行包月制,30天为一个月,月租费13 600元,每月底结账一次等内容。合同上盖有b公司公章,并有毛洁林签字。后a公司塔吊(规格qtz400、登记编号京my-t01151号,出厂编号182号)运到b公司工地。20xx年11月28日,b公司为a公司出具了结算单,结算单显示,20xx年10月3日至11月28日共计产生租赁费25 386元,结算单盖有九项目部章并有毛洁林签字。20xx年3月6日,九项目部张杰签字证明,塔吊于20xx年3月6日正式运行。20xx年5月31日,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工程名称为c花园四标段24、25号楼,样品统一编号为密 bt01151,样品产权单位为北京a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b公司已支付a公司租赁费12 000元。
另查,20xx年8月3日,c公司(发包人)与b公司(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b公司承建c花园11至17号、22号、25号、30至32号、37至40号、46至49号共计22栋住宅楼。该工程于20xx年6月20日停工至今。现a公司塔吊仍在c花园工地处。
再查,(20xx)密民初字第7051号民事判决认定,b公司存在下属九项目部,且九项目部曾授权毛洁林为公司采购材料、主管负责购进材料,对外签证。此判决现已生效,b公司未提出上诉。
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经b公司下属九项目部确认,20xx年共计发生租赁费25 386元,此款b公司应予给付,b公司对九项目部的存在表示异议,但并未举证证明,b公司同时提出应由付中荣与c公司承担责任,但因担保合同属内部约定,故对b公司此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信;b公司承认c花园四标段工程确系其承建,而经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确认,a公司塔吊确实用于c花园四标段工地。20xx年3月6日,a公司塔吊又重新开始运行,至a公司主张的20xx年3月5日,a公司塔吊一直处于c花园工地。虽20xx年6月20日工地开始停工,但b公司并未向a公司发出停工通知,且塔吊继续在b公司工地处,a公司对塔吊不能行使所有权人权利。故b公司应承担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3月5日产生的租赁费(按日租赁费453.33元计算)。另b公司尚欠a公司进场费13 000元,已付a公司租赁费12 000元。综上,b公司共计应给付a公司租赁费及进场费191 851.45元,对a公司此项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a公司主张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鉴于该工地仍处于停工状态,a公司合同目的无法继续实现,故对a公司的此项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a公司主张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鉴于该工地仍处于停工状态,a公司合同目的无法继续实现,故对a公司的此项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租赁合同解除,a公司有权收回塔吊,鉴于该塔吊仍在c花园工地,而工程已停工,故第三人c公司负有向a公司返还塔吊的义务。据此,法院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判决:一、解除a公司与b公司于二oo七年八月十日签订的租赁合同;二、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a公司租赁费及进场费一十九万一千八百五十一元四角五分; 三、第三人c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a公司塔吊一部(规格qtz400、登记编号京my-t01151号,出厂编号182号)。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山的租赁合同篇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 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赁按房地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房地产用途: 。
乙方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情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合同期满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关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本体维修基金、设备使用费等);
2、没有任何违约行为;
3、物业已返还原状或达到甲方书面同意的状态;
4、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赁期间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用途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物业进行转租、转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款第1、2、3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维修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清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地产租赁主管机关/hetong/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赁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 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的;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返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全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 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 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
山的租赁合同篇6
甲方:(出租方)某物业公司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营业商铺,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积:13个平方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20日止。
三.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9仟元正,计9000元,租金每半年结算一次。
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由乙方在每半年第一个月的前15日内交付给甲方。
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计算,由乙方与租金一同交付给甲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五.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六.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 、如实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时或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或以该房屋使用权与他人合作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时的,乙方负责赔偿给予修复。
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仟元,乙方期满后退回。
七、合同终止时的财产归属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给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动产归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间装修投资,分二种情况确定归属:
1、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装饰投资应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时,甲方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2份,乙方1份。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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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的租赁合同篇7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 大厦商业楼租赁事宜,经过友善洽商,本着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取得一致意见,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 物业地址及面积:
甲方提供的商业楼位于南海区桂城 路 号 层,编号: ,建筑面积(含物业实际面积+公用摊分面积): 平方米(按现状租赁,具体位置详见附图)。上述场地由乙方租用,但并不包括所租用范围的外立面。
二、 物业用途:
该物业作办公使用,乙方不得将该租赁场地作饮食、商场、工场、专用仓库及住宅等其它用途,不得作违法违律的场所,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而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违约方全部负责。
三、 物业移交:
乙方正式接收租用物业时,请与甲方进行乙方所租用物业的验收及移交手续。
使用租用物业时,请遵守《物业使用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超出《物业使用说明书》
四、 所有租用单元均统一使用本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所需综合费用按有关“源用划分方案”
五、 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乙方投资在该物业的财产(如办公台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支配;上述场
3、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如需续租,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租金另议,并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六、 租金计算
1、物业交付使用由起租日起,基本月租金为元/平方米(此为收据计算价)。如
2、租金从年 月10号前将本月租金,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特别约定:乙方必须保证租金全额付至上述账号并到账,否
七、 租赁保证金的支付: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租赁保证金为(¥元)租赁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物业的装修及规定:
1、 地面、墙面、天花、室内一切设施、中央空调等电器设备按现状出租,装修、防水、
2、 卫生间。
3、 设备:电梯共用,消防喷淋系统到各层总制,各单位配有电源线接口,室内安装由乙
4、 乙方请按《装修管理协议》与甲方办理有关租用物业装修手续,为维护公众共用设备
5、 如需改动室内装修,必须将改动后的图纸送大厦管理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工,电
6、 客户装修需交纳装修按金,并将装修图纸复一份经甲方存查方可动工,装修完毕,经
八、 物业管理:
由佛山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全面管理,并设置大厦管理处,租赁方必须配
乙方有责任保障写字楼室内的防火、防盗安全以及环境卫生。如发生事故,证实是由
该场地由甲方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各
综合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元(含公用水电费、保安费及公用卫生费用),共
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空调费按月结算,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必须于每月10日前缴
户名:
账号:开户行:
特别约定:乙方必须保证物业管理费及水电全额付至上述账号并到账,否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水电保证金为 元)合同期满时,
帐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
7.为保障租户财产的安全,租户所有财产的搬迁离开,必须经租户负责人的书面同意及大厦管理处的批准才可搬离,否则大厦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阻止搬离。 8.乙方每月负责分摊 用水损耗。乙方应在每月将分摊的损耗水费、使用的中央空调费、水电费、管理费一起缴交管理处。
九、 转租管制及违约处理: 甲方租出的场地因施工质量或设备安装质量而致使租赁经营受损,甲方负责无偿维
乙方在租赁期内要求提前解除租约,应在解约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解约意见书,
甲方在租赁期内要求提前解除租约,应在解约前的一个月内向乙方提交解约意见书。
乙方在租赁期内如将租赁的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者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
转租后,乙方(原租户)自动成为第三者(新租户)的担保人,如新租户不能履行合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中央空调水电费,处以每日按交费总额千分之
乙方从应交费日起逾期过30天的,视作违约论处,经甲方最后书面通知仍不缴费的,
(1) 租户业主(乙方)退租时,在已交清租金和管理费等费用的情况下,所有可动
(2) 租户业主(乙方)退租时,仍欠租金或管理费的,其遗留物资不得擅自处理,
十、 免责条件:
该物业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损失方自理。
十一、 本物业地处南海区内,乙方必须遵守南海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服从南海区物业
十
甲方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乙方盖章: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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