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制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通过签订合同,双方能够共同约定重要事项,进而有效避免后续的利益纠纷,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山林地租赁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山林地租赁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本着充分开发利用森林和林地资源,促进林业生产的大力发展,甲方经本小组户长会议讨论通过,一致同意将其拥有使用权的林地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关规定特定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名 面积 亩,林权证计 本,林权证号分别为 ,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按新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共计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限与林权证时间相符,承包期满后,山地归还给甲方经营,地面上附着物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三、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林地,必须权属合法,界址清楚,无任何纠纷,若发包后出现任何纠纷,甲方应尽快处理好,同时承担林地纠纷调处的一切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甲方一次性退还林地租金并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村民户长会议决议表一份,林权证原件,林权证权利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权利代表人签字的`林地转让申请表等有效证件。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协助乙方把林权证过户到乙方的名下,但过户费概由乙方负责支付。
4、乙方在甲方林地营造林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护林和防火工作。如甲方人员、甲方人员的亲属或者上述人员所养的牲畜对乙方营造的苗木有毁损行为,甲方有责任予以阻止。甲方如发现其他单位、人员对林地苗木有破坏行为时,应及时予以制止并通知乙方。
5、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林地的自主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6、甲方应协助乙方通往林地道路、水、电的通畅,所需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
1、承包期限内由乙方自筹资金,设备、技术、自组人员、构臵营林所需之设备。
2、乙方造林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森林法以及其他规章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3、乙方应依照本合同之约定按期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林地租金,每亩 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
4、乙方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时,其林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包、入股或其它方式流转,但不能采矿、取石和破坏土地用途的行为。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因林地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导致乙方造林失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除赔偿实际投入费用外,还要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整。
2、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得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否则,甲方不退回林地租金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签印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在场人: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赁合同篇2
甲方(发包方):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姓名或法人:
联系电话:
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态泰安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四至
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分__________年交清,每年交纳__________元。于每年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限定在__________年内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所承包经营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用。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权,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不改变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
(4)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在_____年_____月前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达到85%以上。
(6)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7)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8)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前未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采伐后,未能及时更新或未达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毁坏(盗伐)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约定林木采伐时收益按比例分成的,按约定执行),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因素协商确定。
(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有全程监控权、行政执法权,并负有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
六、附件(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
山林地租赁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其享有林地使用权的林地租赁给乙方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开发及农业综合开发,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认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林地的地点、范围、面积和测量方法
租赁林地地点(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权证为准。实际租赁面积共计:亩,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图》。实际租赁面积是用林权证面积减去无法经营面积后计算得出的面积。无法经营面积是指油茶等经济林占地、风水山、石头裸露地、坟地等不能种植地以及输电线、电缆等线路法定占用的林地。无法经营面积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图现场勾绘测量确定。
第二条林地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林地租赁价格和现有林木处理办法
甲方将林地出租给乙方,同时也将林地上现有的林木无偿提供给乙方自行处理。林地租金按实际租赁面积计算,每亩年的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不含税,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后,林地上现有林木即归乙方所有。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第四条林地租金支付办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须将林权证原件交给乙方。林权证在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办理流转手续后归还。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款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亲自签收或委托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领取林地租金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给乙方。
2、银行转帐: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转帐所需的书面依据(指户名、帐号、开户行、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的证明和委托书)。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条件:
(1)林地权属为甲方所有,周边界线清楚。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没有租赁、转包给他方或与他方合作经营等的林地。
(3)属于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非生态公益林区的林地,且不属于放牧山、薪材山、风水山及坟墓用地。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林地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林地、林木流转林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甲方无偿提供现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设施给乙方使用,不得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如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负责解决,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经过相邻村、组的各种道路出现人为破坏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调解处理。
3、在乙方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增开或拓宽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须占用土地时,甲方负责理顺各种关系;如地上有果树或农作物的,占地、青苗补偿费按乙方与收取补偿方协商(或按当地乡镇修建乡村四级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由乙方一次性补清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有权无偿使用;所修的道路双方共同维护,不得毁坏。
4、甲方必须确保乙方能顺利进场作业和稳定经营,如发生权属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林地等情况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赁的林地范围内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设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属甲方以外的单位、个人责任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林地内开矿、开石、取土。不得允准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范围内葬坟,原有的旧坟不得再扩大范围。甲方需新增葬坟的,每穴不得超过平方米,因此损害林木的,应向乙方交付林木补偿费(由甲方交清补偿费后才能使用)。
7、协助乙方办理承租林地的林权证过户手续,完善权属登记。
8、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时,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补偿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全部归乙方所有,同时自被征用之日起,甲方必须退还被征用面积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的租金=剩余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征用面积)给乙方,并由甲方从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中优先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责
1、按时交纳林地租金;落实资金,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造林。
2、在租赁期内有权自主经营、与他方合作经营或转租给他方经营。
3、乙方在租赁林地内所种植的林木全部归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赁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5、乙方租赁林地主要用于营造工业原料林及农业综合开发(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设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农林开发用途的建筑物时,须自行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办理手续。
第六条其它约定条款
因林地权属纠纷或侵权行为,经处理后仍不能解决的,乙方可根据可经营林地面积的情况,决定解除合同或将存在权属纠纷、侵权的林地面积从租赁面积中扣除。甲方应按实际租赁面积或扣除面积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下列情况之一的皆构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赁的林地%以上被国家征用,乙方自愿放弃经营的。
3、因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条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的,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条第(一)款第8项规定处理补偿费。
2、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依法律规定处理。
4、属租赁期间乙方投资购臵的设施、设备、建筑物、种植的林木等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处臵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后归甲方所有。最后一期林木砍伐后,存留的竹子或林木归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盖为主。
5、合同期满终止时如甲方继续出租或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或受让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约定,导致乙方造林受阻碍或不能采伐林木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发生权属纠纷,村民阻挠施工、侵占承租林地等情况,甲方在一个月内未能妥善解决的,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在乙方种植后发生上述情况的,甲方除赔偿乙方在此之前对该地块所投入的一切费用的经济损失外,还需赔偿乙方在承包期内经营该林地所应得的收益。
4、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将出租给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转包给他人的,甲方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含乙方对该租赁地投入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应得收益)。
5、甲方因违约而又不及时向乙方赔偿的,乙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
6、法律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应包括:
1、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甲方租赁林地范围示意图。
2、《土地所有权证》、《林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其它:。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如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满为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鉴证单位执二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主件页共条,附件件共页。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地租赁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面积(以林权证标实的面积为准):333亩;林权证号: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2月1日起至_________年2月1日止。
三、租赁单价及租金给付方式:开始十五年的租金为人民币20元/亩/年;后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25元/亩/年;租金给付方式为每两年付一次,签订协议时,乙方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而后乙方在每租金给付期的第一年第一个月15日前付清两年租金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租范围内现有的树木必须按《森林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若自动放弃由乙方处理。
2、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开山取石、挖矿等毁林行为。
3、甲方必须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对所种植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承租期间,如遇政策因素对方承租范围内进行规划,乙方享有林地林作物补偿费。
六、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山林地租赁合同篇5
甲方(流出方): ;地址: 乙方(流入方): ;地址: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合计转包(租赁)面积(大写): 亩。 二、转包(租赁)期限及用途
转包(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包(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山林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转包(租赁)山林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转包(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
支付方式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取得山林经营权的转包(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山林,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约定转包(租赁)的山林。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包(租赁)价款。
转包(租赁)价款
4、山林转包(租赁)期间,乙方将山林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山林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事项的处理
1、 。 2、 。 3、 。 七、违约责任
转包(租赁)当事人一方违反转包(租赁)合同时,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支付。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弥补违约金的不足。
八、其他事项
1、转包(租赁)期内,因依法征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村(社)和镇(乡、街道)合同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方,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山林地租赁合同篇6
在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本着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群众生活条件,促进山区经济发展,结合长轩岭街绿林村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际情况,加快农民致富步伐,实现村企业、集体、群众多赢的目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科学规范操作开发项目,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依据本合同向乙方租赁林地,原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在租赁期内,享有本合同项目下的林地经营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抵押权、林木采伐权),但不包含野生动植物资源、地下矿产资源。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但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第二条本项目所定位为生态林业综合开发。
第三条项目所需行政许可手续,乙方应按照规定报批,待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租赁林地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一条租赁的林地“四至范围为”: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以上租赁林地的具体方位及位置见“四至”图,具体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年限
1、乙方租赁林地年限为_________年。
第三章租赁标准及支付方式第一条租赁标准:
第二条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采用每年结清12月份以一次的方法,乙方将全年租赁费按合同要求如实支付村委会;在乙方租赁期间,租赁的林地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经过法律所规定的合法程序,获得行使将该林地租赁的权利,有权作为租赁方合法地租赁林地,并向乙方及时提供相应的林地交务必准确标定山地范围界线。
2、有义务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由国家林业局统一监制的《林权证》其它有关林地方面的报批手续,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国家建设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征用合同书中林地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向当地或上级政府办理各项补偿手续,以便乙方能得到充分有效及时补偿。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经营管理。
5、协助乙方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如发生甲方村民或其他人员有碍乙方对项目正常经营开发,甲方有义务解决相关纠纷,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6、若乙方根据发展需要新增经营用地或资源时,比如宜林荒山、宜林荒地,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根据当时的情况比照上述条件满足乙方的要求,价格予以适当优惠。
7、本合同所签订的条款在承租期内,甲方始终为签约组织(合同中所列的村民委员会,尤其承担本合同中所有的出租方权利和责任,不受个人职务、村民委员会组织变更的影响)。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该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后,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合法进行的建设、经营和管理。乙方开发经营的活动,必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法规范围内进行,否则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可分租、分包、转租、转包给他人。
3、乙方在租赁期内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林地资源。全面负责租赁的林地、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对森林的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并投入相应的人员和经费。如因开发利用不当,管护无力,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及损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因开发建设所需行政许可手续(如山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低产林改造、更换高档树种、森林景观开发需砍伐树木、征占用林地等),乙方应按照规定报批,待批准后实施。林木(含所有松林及杂树)一次性转让费已于签约之日付给了所有相关农户,林木与村委会及村民无关。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
5、乙方在不得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多种经营争创实效,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6、乙方对该租赁林地有优先延期租赁和优先购买权。
7、乙方在建设和开拓经营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在村民劳务。
8、租赁期内,在乙方提供林权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乙方在抵押时,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法律责任,其贷款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开发建设。
第五章租赁期满后财产处置
第一条租赁期满后租赁林地上面的现有林木等附着物,由于乙方在租赁和经营期内产生的增值或升值,属于乙方所有。
第二条乙方在租赁林地内所有新建各项设施及新造森林植被的增值升值,全部归乙方所有(国家法律规定的除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延期租赁权。如他人租赁或租赁,必须经权威中介机构评估乙方资产净值,由新租赁或租赁按评估资产净值付给乙方。
第三条租赁期满后如无人租赁,乙方也不愿再续包,林地内所有新建设施等附着物由乙方自行处置,但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森林植被必须符合_________年国家绿化的标准。
第六章合同书变更和解除
第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书。
第二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则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乙方不按规划实施,3年内不动工实施林业开发建设;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书无法继续履行。
第三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1、甲方严重违反此合同书规定,损害乙方利益。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书无法继续履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第一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书的约定,造成守约方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第二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未按时使用该租赁林地,则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应支付乙方每亩壹佰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超过双方约定的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如果由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书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生效及其它
第一条本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另全部合同书附件及法律手续齐备起生效。
第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合同书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附件作为本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林业局备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山林地租赁合同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_______村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同意将甲方_______山场小地名:_______杉木主伐后山场林地一块租赁给乙方经营,现就该林地经营权租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林地概况:
该林地位于_______,林权执照:_______,编号:_______。面积:_______亩。所有权属村集体,四址界线:东:_______;南:_______;西:_______北:_______。
二、租赁期限、租赁款及其它
1、经营权期限为_______年(以一代林为准),
2、租赁款按标价每亩每年_______元,年租赁款为人民币元整(¥:_______元)。前五年实行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五年后租金一年一付,交至该新造林木主伐完为止。
3、如甲方在_______年底该迹地未主代完,甲方在收取乙方第六年租金时按实际时间和实际数量减免一年,以此类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按时收取租赁款。(经营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乙方的其它任何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有义务协助乙方搞好林地四址确界与邻界纠纷等调处工作。
2、维护乙方经营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自主经营销售。
3、乙方在申请林木采伐时,甲方应无偿提供有关手续、证照给乙方使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经营林地、使用林地、种植林木及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义务。
2、有权无偿使用省道公路至现有林区公路及在林地内新开设公路等,甲方不得另行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3、乙方经营期内林地经营权、使用权及所造林木经营权、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经营销售。
4、乙方享有经营管理采伐四址内所有林木的合法权。
5、乙方经营内,经营权甲方允许乙方有偿转让、扩股、抵押、继承,受让人同等享有该合同的权力和义务。
6、在经营期内,有关林业的一切优惠政策由乙方享有。
7、乙方造林十年内如遇不可抗拒造成的自然灾害及火灾,甲方允许乙方重新营造一代人工林,林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且每年租金按本合同不变延续至重造林木主伐完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有义务履行甲方权利。
2、乙方租赁期满主伐完林木后山场迹地交还甲方,清山造林及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所开设的林区公路无偿交回甲方使用。
3、按林业部门的要求搞好清山造林、护林防火、防盗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4、有义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缴交税费。
五、山场四址内林木、林权、山权的一切纠纷都由甲方负责处理调解,如因山权、林权等纠纷所造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六、甲方提供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复印件一份,林权证复印件一份。
七、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双方共同履行协议条款,不因甲乙双方代表影响本协议。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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