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小说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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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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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记住读后感不是简单的复述,一定要有自己的见解,撰写一篇读后感能够加深人们对书上人物的理解,下面是吾优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阅读小说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阅读小说读后感6篇

阅读小说读后感篇1

似蝴蝶在花丛飞舞,在万丛中寻找芬芳,美丽的花朵。我在这个假期,寻找着适合的书籍来阅读,而我阅读了这本《儒林外史》。作家吴敬梓向我们概述了一篇讽刺意义的小说,讽刺了科举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当时因热衷功名富贵而造成的极端虚伪、恶劣的社会风习;刻画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人物,而不愧被鲁迅先生评为“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幅,而时见珍异。”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的开头,却是整个文章的中心。当我初读此书时,第一句看到的便是这句话,当时我却百思不得其解,并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也不知道《儒林外史》故事与这句话有什么关系,于是没有去在意,而看到后面,为了财富,为了金钱,读书人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外史》的这些人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当时那腐朽的封建科举的害人的制度,迫使着读书人们为享有巨大特权而诱使他们一心去追求名利。是啊,富贵功名是身外之物,但世人一见了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它,等得到之后,又味同嚼蜡。自古及今,哪一个能看破?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读了之后,我自己都有些迷惑了,读书为的到底是什么?现在我们在小学学习、读书,将来还有初中,高中,大学…学海无涯,但是当别有有时问我:“你读书学习到底为的什么呢?”我却哑口无言。但是我知道,我们可不能一概地去追求名利,金钱,如同过去那腐败的封建教会一般。想想现在社会,尽管并无过去的迂腐,但是,依旧有那么多学生为了一些考试夜以继日地学习,有些考上的兴奋至发疯,有些考不上的甚至跳楼自杀!很多人拿着文凭“大吃大喝”,我想这就是《儒林外史》所要讽刺的吧。我们现在是小学生,也许并没有那样为了功名而疯狂地学习,但是,当陷入迷途之后也许就会后悔莫及吧。

我想,当我读完这本书,我们不仅应该为封建社会的堕落而感到可笑,更应该明确我们读书的目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知识的世界里去探索,而不一概为名利与富贵而读书。我们应该学习王冕,学习他洁身自好,不畏权贵的品质,学习他在大富大贵面前,选择隐居而不去享受。在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这样的感悟。

阅读小说读后感篇2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的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

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_,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

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阅读小说读后感篇3

这就是人生。时间的齿轮周而复始,很少有人能够挣脱,能够扼住命运的喉咙。再美的花也终会凋零,再长的梦也终将幻灭。可即便如此,也总会有人愿意去斗争,去呐喊,去飞蛾扑火地追求自己的美好,去用自己的方式坚守自己的真理。她叫林黛玉,她冰清玉洁,她桀骜不驯,她自幼命运多舛却从未选择苟且。她短暂的生命如流星般转纵即逝,却在一望无际的茫茫夜空中留下了最最动人的永恒光辉。

虽然,春会伤,人会散,梦会碎。虽然,人们终究无法战胜时代的浪潮。可是,无论如何坚守心中的纯真,坚守心中的那份痴。

面对困难,或许你无力去改变社会,拯救世界。但是,请守住自己内心的纯与真,永远记得那个最美好的自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无论地处怎样黑暗的环境,不要让身旁的污水沾染你心中高贵的洁白。虽然我们终究无法改写最终的宿命,但是,我们可以在有限的生活里竭尽全力地去发光发亮。“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物掉陷渠沟”。如此,是对自己的尊重,是对生命本身的尊重。

红楼梦,红楼一梦写尽了人生的哲理,道破了命运的思考。一千个人,能读出一千种滋味。有人读出了儿女情长的缠绵,有人读出了功名利禄不过是身外之物的超脱。而我,从中看见了林黛玉的执著,看见了曹雪芹的坚守,看见了纯真的生命如花儿般绽放。红楼梦,教给了我纯与真的可贵,教给了我生命的意义与追求。

阅读小说读后感篇4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利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好心的老先生收留了他,但是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深。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利弗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利弗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利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利弗的幸运,但奥利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他们都要为了希望而努力。

合上这本书,我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阅读小说读后感篇5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

一.做事都要处处留心,小心谨慎,不能粗心大意。比如第三十三章。唐僧听到了“救命”便上前查看,见一个女了被绑在树上,刚想救她,却被悟空拦住了,悟空告诉唐僧那是妖精,可唐僧不信,便把女子救了下来。可是,带了女子走一段路,女子便露出了_,变成了一个妖精,乘悟空不注意的时候,把唐僧卷进了无底洞,要唐僧和她成亲。

二.做人不能骄傲,要谦虚。比如在第十八章中,金角大王想吃唐僧肉,便叫银角大王去捉唐僧他们。银角看见了唐僧他们,就变成了跌伤的道士,大声呼喊救命,把唐僧师徒四人引诱了过来。银角说他不能走路了,让悟空背着他走,悟空认出他是妖怪,背着他就在唐僧后面慢吞吞地走,想找机会把他摔死,孙悟空以为这是妙计肯定行,便自以为是,在心里暗暗自笑,可银角猜出了他的心思,便使出移山倒海的法术,调来了须弥山,娥眉山,泰山压住悟空。见悟空不移步,银角这是才露出本相,掀起狂风,把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卷进洞里。

三.做人不能贪心,贪心对身心不好。八戒看见了两个童子在吃人参果,馋提口水直流,嚷着让悟空去摘。悟空来到隔壁,偷走摘果用的金击子,跑到了后院,很快用金击子敲下一个果子。不料,果子掉在地上,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悟空生气地叫出土地神询问,这才得知:原来,人参果一遇到土就会钻进去。再打人参果时,悟空就用衣襟兜着,一连打下三个果子。回房后,悟空叫来八戒和沙和尚,一人吃了一个。八戒没吃够,又嚷着让悟空再去摘。这说明八戒是个贪心的人,我们不可以向他学习。

阅读小说读后感篇6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救济院的孤儿,倍受屈辱,就离开家乡来到伦敦的故事。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

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后又被迫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母子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母子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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