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行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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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d-blo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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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写读后感是会提升我们的写作能力的,所以一定要用心对待,将读后感写得全面之后,才能吸引更多人阅读原著,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乡行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乡行读后感5篇

乡行读后感篇1

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家喻户晓,讲述了2000年前左右的故事,它还被誉“四大名著之一”,想必大家都知道,它就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时期,一位叫罗贯中的小说家记录的,从黄巾起义起,到西晋统一终,主要描写了以刘备、曹操、孙权为首的蜀、魏、吴国(主)之间的矛盾和斗争。

?三国演义》中有许多人物,有讲义气的刘备、生性多疑的曹操、忠厚老实的鲁肃,还有勇敢无畏的关羽……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他足智多谋、聪明过人,所以被人称为“伏龙先生”他精通书法,曾三次气周瑜,结果却把周瑜气死了!可见智慧的强大。

诸葛亮不仅神机妙算,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有一次周瑜要在赤壁火烧曹操,站在山头突然病倒了,诸葛亮去看望周瑜写了八个字: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周瑜大吃一惊。诸葛亮说,十一月二十日,他去“借”风,保管是东南风。周瑜的病马上飘到九霄云外了。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要学习诸葛亮,勤奋好学,遇事冷静、沉着,理性解决问题,不要像周瑜一样嫉妒比自己优秀的人。多一份宽容,少一份嫉妒,那样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乡行读后感篇2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好多课外书让我看。其中有一本《青鸟》,妈妈闲来无事也看了,她非常激动的给我说《青鸟》这本书是本非常好的书,是本哲学书,希望我认真看并且能懂得其中的意义。我充满着好奇心打开了这本书,来到了一个奇妙的世界。

?青鸟》这个故事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有生命的,小猫小狗会说话,面包牛奶都有了喜怒哀乐。在小主人公的冒险中,见到了光神,夜神,时间老人。在未来世界了,他们看到了他们还没有出生的弟弟,可是他们的弟弟会在出生后不久就会生病死去,我看到这里心里很难受。在幸福花园里,有各种各样的幸福,有最肥胖的幸福“有钱幸福”,私有幸福,满足虚荣心幸福,一无所知幸福......可他们被光神一照都露出了丑陋的真是面目,我想呀,这些可能都不是真正的幸福。在幸福花园里还有健康幸福,新鲜空气幸福,蓝天幸福,春天幸福,观星幸福,赤脚踏露幸福,我读到这些幸福,仔细想一想,这些才是真正的幸福。要是能改变雾霾天气,能呼吸新鲜的空气,看见湛蓝的天空和朵朵白云,就是幸福。回到爷爷家,晚上抬头就能看到满天的星星,就很快乐。能光着脚踩到小草上,小溪里,我就无比高兴。读到这里,我知道要多体会生活中不易发现但却真正能快乐的幸福。我能把魔方玩转六个面全部拼好,爸爸妈妈向我竖起大拇指,这就是夸奖幸福!

我和妈妈有一样的感受,我非常喜欢《青鸟》这本书。我就用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来做个结尾吧:我们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都费尽辛苦,历尽失望。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如果我们经常怀着美好无私的愿望,幸福就伸手可得。

乡行读后感篇3

只要读文章,就能写出读后感。狼来了的故事是我前段时间无意中看到的,产生了一些读后感。这则故事其实挺深刻的,它并不只是在教导孩子们不能撒谎,不能戏弄别人,它还提到了诚信。

这个故事中的小孩,因为戏弄大人,不仅被狼吃光了羊群,还让大人们产生了一种“小孩子说话是不可信的”这样一种想法,哪怕是真话,由孩子们说出来也会变的不再可信了,他们会以为你是贪玩,或者也是在戏耍他们,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解释你所说的话有多么的不可信。这就是说谎后的代价。这就和商家在买东西一样,如果你去超市买东西吃,结果因此食物中毒生病了,那么你还会再去那里买东西吃么?而其他的顾客也会因为食物中毒事件而再也不去光临那家超市,毕竟没有人愿意被欺骗,这也是商家一直在强调的诚信为民的原因。

昨天我把这则故事讲给了4岁的侄子听,他奶声奶气跟我说起自己的读后感—故事里的那个小男孩真笨。我愣了一下,问他为什么会觉得小男孩笨,他一板一眼的说:“想耍大人,多简单啊,男孩用得着用这么笨的方法。”他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完,我竟然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他。

想想也是,毕竟只是一个小孩子,恶作剧是可以,但是不管年龄如何,一旦触及到原则问题,就不是一句“恶作剧”就可以解决的了。

乡行读后感篇4

我爱动物,所以我爱读关于动物题材的书,暑假里,我读了《狼图腾》这本书,它讲述了汉人陈阵和好友杨克来到蒙古大草原当牧民,遭遇了一件件惊心动魄的奇事,并突发奇想养了一只小狼。结果有一天当陈阵搬家时,小狼突然野性爆发,坚决不上牛车去新家,以致于在挣扎过程中受了重伤。为了减少小狼的痛苦,陈阵无奈之下忍痛把小狼打死了。后来,草原上的人用各种先近的武器捕杀狼,草原狼日益减少,最后导致草原的生态平衡被严重破坏,草原上的草被更多的大黄羊吃掉了,绿油油的大草原再也没有了往日的繁茂景象,陈阵怀着悲痛的心情离开了草原,回到了北京。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书中,狼群攻击人类,而人类又捕杀狼群,到最后,狼和人便产生了仇恨,闹得两败俱伤。我想:难道狼和人就不能保持和平共处的局面吗?小时候,童话故事里的狼在我的心中是邪恶的,可是现在我并不这么认为了,我倒觉得狼是一种有智慧、有勇气、又团结友爱的动物。也许大家也听过另一个故事,一个猎人去打狼,一只老狼为了掩护小狼而死在猎人的枪口上,这个故事不禁让我们感动,其实狼的母爱与我们人类一样伟大。我更加认为狼也是地球上的居民,他们也有权利生活在地球上,人类没有权利把他们赶尽杀绝。我们的世界应该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各个生物之间都有一种奇妙的生物链,缺了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影响生态平衡,所以,任意捕杀动物的行为是违背自然之道的。

这本书看似在描写动物,但却让我明白了许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首先是“信任”,当陈阵给小狼拔牙时,他一点也不提防,说明他非常信任小狼,而反过来,小狼也没有担心陈阵会伤害它。我想:在狼与人之间都可以有这样真诚的感情,那么我们人与人之间更应该拥有这种高贵的品质。除了“信任”,我还感受到了许多狼身上的优秀品格,如书中写到“狼为了咬杀马群团结一心,视死如归”,这些品质应该为我们人类所用。

?狼图腾》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像狼一样勇敢坚韧、像牧民一样纯朴善良!

乡行读后感篇5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平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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