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更多人了解自己阅读的书籍,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来表达自己的感受,读后感指读完一本书后把内心的思考用文字撰写出来的文字报告,以下是吾优心得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恋的读后感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
恋的读后感篇1
?设计》这本书封面上耀眼的颜色吸引了我的眼球,翻开它,一幅幅色彩斑斓的图片更促使忘我一页页的翻开它。
我们过去太醉心于细节,得到的是那样少。面对自然,艺术绝对不是对自然物质的再现或延续,而是通过它来体现那种真诚美,梵高的作品如同一团炽热的烈火,永远是在运动的旋律中,启发人们从平凡中发现艺术的活力,获得了令人眩目的艺术作品;毕加索抛弃了传统的三度空间,创造由线、面造成的自然性空间蒙德里安致力于协调与强烈,精神与均衡的构成,如数学一样严格地表达宇宙基本特征,以垂直线与水平线为要素来处理画面,寻求理性的合作。
自然形态,无论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它始终与艺术有距离。艺术是精神意识、生活状态的浓缩,它是人类自然情感表达方式的一种选择,是将自然形态的原型转化为一种新的形式结构,以实现感受和联想的真实。
远古的祖先,在与自然抗争过程中,本能地感受到美的存在,从欣赏到创造,我们努力追求自己喜爱的美,在创造中得到快乐。
在《设计》一书中说到,服装设计对人们的生活影响最大,之前,我国服装设计不负存在,只由民间裁缝师傅自己剪裁自己缝制衣服,很少将设计和美术服装联系起来。
很多赫赫有名的服装设计师本身就是画家,而且一些艺术造诣很深的画家,服装设计要求创新和时尚,而艺术的内涵和实质就是创新。
看过《设计》一书,更增强了我的信心,优秀的服装设计出自精通的艺术,熟练的掌握造型装饰技巧,并具备本行业的专业,拥有深厚文化功底的艺术家。
恋的读后感篇2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故事发生于1920到1940年代。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围城》主要有两大看点,一个是幽默的语言讽刺,一个是深沉的生活阅历。不得不佩服钱老的文字功底与创造力和对生活深刻的观察与剖析。文中那些深沉的思想在幽默的语言下显得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就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然,《围城》里说的不仅仅是婚姻和爱情,更说的`是人生。
恋的读后感篇3
什么是“爱”,大家都知道爱是一个人给另一个人的感觉。
但大家有没有想过当你为了追求某些东西,一直在匆匆忙忙的赶路。你根本没心去欣赏途中的风景。只把自己所追求的事情放在心上。你一个劲的跑啊跑,在不知不觉间你已经疏忽了家人、亲友,等到你发现时已经太晚了。就像在大家的生活中有无数个比你低级的人在你身边。但你有去关注着他们吗?直到你翻开《爱的幸福》这本书时,你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
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得很敬佩书中的那些人。为了别人,而放弃自己、牺牲自己.只有这样做了才会有回报.有一篇让我感触最深。
这一篇文章讲的是一个老奶奶,专门干农活,所以把自己的手弄得脏脏的,她的孙女因此而讨厌她的奶奶。有一次开家长会,小女孩的爸爸妈妈又不在这里,但小女孩不好意思让她奶奶去。小女孩的奶奶知道后想尽了办法要把自己的手弄干净。小女孩知道后伤心地流下了泪水。
我想这才是真正的爱吧,这才是真正的幸福。我想这位小女孩长大以后,一定会回忆这件事吧.
我们每个人要有爱才有回忆。跟自己的家人在一起,回忆生活中美好的片段、回忆你以前用爱做的每一件事情。回忆会让你的生命变的有意义。你需要回忆吗?如果你需要就从现在起,就用爱做每一件事情吧!这样才会有有价值的回忆!
恋的读后感篇4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一句,是书的中心,也是重复提到多次的一句。本书一直围绕着这句话来写,在一次次的目送中,彼此就这么一次次的分离。
开头作者是写自己在孩子第一天上学时,看着他慢慢地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再到孩子十六岁时在机场目送他离开。当孩子慢慢地不再粘着父母,不再愿意和父母齐头并进的时候,这个做母亲的人,只能慢慢地咀嚼这份落寞。然而,慢慢地眼前出现了另一个背影,这个背影也是落寞的。在被泪水湿润而模糊了的视线里,我们都看到了那个背影,是被长大了的我们无意时怠慢了的父母的背影。他们从不打搅我们,总是在离我们十步之遥的地方缓慢前行,是为了看我们是否安全,是确保我们在无助的时候能第一个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是在看到我们欢乐时他们也能偷着乐……是的,养儿方知父母恩。在我们目送着孩子远离了自己的视野时,才知道这样的滋味父母已经尝过了不知多少遍。
每当我读到了那段惊心动魄的话。一下子,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再也停不下来。我一遍一遍地读着这段话,“不必追”这三个字狠狠地刺痛着我的眼睛。我知道,花开总有落下的时候,燕子来了也终有离去的时候,天下也并没有不散的宴席。但,若是真的到了那天,你舍得吗?熟悉的屋子再也没有了最亲的人,小巷里再也没有那个陪你玩耍的人,你的喜悦再也无人分享,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在你需要痛哭的时候,递给你一张餐巾纸……你,想象地了吗?
作者龙应台将这样的分分离离淋漓尽致写到了书中,巧妙的笔法将每一个人和物都附有了离奇的色彩。生动的语言使每一个场景都能让人落下泪来。这样浓厚的感情就是动物也不免被打动,更何况是人呢?
?目送》中,每当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她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
这条路上的艰辛,只有自己懂;这条路上的风景,也只有自己欣赏才能会心一笑;这条路上的果实,只有自己采摘才更觉得甘美;这条路的尽头,也只有在别人最后的目送中,自己走。
恋的读后感篇5
唐朝的时候,有一位僧人去遥远的地方取经,于是,许多年后,明朝的吴承恩写下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讲述了唐朝僧人玄奘去印度取经的故事,他还救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
唐僧师徒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西方的雷音寺中取到了真经。从东土大唐到陌生的西方,不仅路途遥远,还处处隐藏着危险。唐僧师徒在取经过程中遇到九九八十一难,但他们最后总能逃出困境,难道是他们运气太好了?我想一定不是。
凡事能不能成功不在于运气的好坏,也不在于本领的大小,而是在于一个人的心态。书中的三个徒弟衷心耿耿地保护着唐僧,虽然有时也会拿师父的性命开玩笑,但三个徒弟总是不退缩,每次都能依靠心态救出师父。
但只有心态是不行的,还要有智慧和勇气。唐僧之所以会被抓走,自己逃不出去,是因为他太懦弱、胆小,所以总被欺骗。有善心很重要,但有勇气更重要。太没勇气,就变成没骨气了。
读了《西游记》后,我觉得,一个人要是有勇气,有智慧,有良好的心态,才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恋的读后感篇6
在看完《简·爱》后的又一本国外名著,《呼啸山庄》是艾米莉唯一的一部小说,它被誉为一部伟大的作品,一部“最奇特的小说”,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真的感到很奇特,没有任何的背景介绍,直接进入情节,让我摸不着头脑,重复看了不止三遍,当看到第一卷的第四章才知道前三章的“我—洛克伍德先生只不过是整本书故事的一个“聆听者”。
看完这本书总结出来是围绕着两个山庄—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还有本书的主角—希思利克夫先生和他身边的人的从他小时候到死去的故事。这个故事关于爱与仇恨。希思克利夫是在利物浦街头被先前的老爷捡回呼啸山庄的孩子,这个山庄中的人都肆无忌惮的欺负他,但唯独一人—凯茜照顾他,关心他。到后来他们也是互相深爱的一对情人。他们一起对抗欺压他们的欣德利,原以为经过磨难后的这对情人能走到一起,可是现实总是更残酷和磨人。凯茜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她在选择终身大事时选择了林顿,就是因为林顿英俊并且富有,她虽然爱着希思克利夫,但她不愿意放低自己的身位,所以选择了和自己完全不爱,不了解的埃德加·林顿结婚了。而希思克利夫正是因为爱人的离去让自己伤心欲绝,他只好选择了出走,在他出走的这时间里,每天都在思念自己情人的痛苦之中,感觉度日如年。
也正是因为这种痛苦,压在他心中的怒火和仇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他回到山庄与凯茜重逢后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这个时候的希西克利夫不再是当年的他了,他先是将林顿的妹妹一起带走又归来与凯茜永别,而没多久凯茜的女儿出生,但凯茜从此离开了人世,希思克利夫本来就在忍受没和爱人在一起的痛苦,而这一次后,他连自己的爱人都没法见到了,丧失自己最爱的人的心痛和悲伤正慢慢将希思克利夫变为一个魔鬼。在欣德利去世后,他吞没了他的财产并带走他的孩子哈顿,并且将自己对欣德利的仇恨转到了这个孩子身上,后来他又带走了自己刚去世的妻子—伊莎贝拉也就是林顿的妹妹的孩子,虽然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对他来说也就是累赘,没有任何的情感。仇心越来越大的希思克利夫早已被大家公认为恶魔,他逼死了自己爱人的丈夫,用各种极端的手段来获取两个山庄的财产,这也是他最后报仇的目的,这个时候时间才回到本书的开篇“我”访问呼啸山庄,而这一切是迪恩太太——一个保姆和“我”讲的。
故事的最后,他的仇报完了,而这世上也没有一人关心他,他在曾经与爱人凯茜一起被关的屋子里,在狂风暴雨的一个夜里悄然离去了。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茜在中间,两边分别是希思克利夫与埃德加·林顿。有村民甚至见到了希思克利夫与凯茜的灵魂在荒原徜徉,我想这就是故事最好的结局。
而这揭示的就是一个人从正常变为魔鬼的故事。到这里我是真正领会到了作者的传奇之处。这一爱情故事在艾米莉的笔下展现出的是一段悲惨却满足的童年,一段充满仇恨的逃离,一段不择手段的复仇故事。故事主人公为了爱而无尽止的恨,因为恨而去不顾一切地报仇,没有人能原谅他的罪过。在看这本书时会被故事情节而所深深吸引,作者的文字就像磁铁一般能吸住你的双目,并让你深陷其中。作者还善于用环境描写,让整篇故事都有着神秘,阴森,紧张,荒缪,触目惊心的氛围。
艾米莉同时也通过这部作品来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人们因为自己的利益,变得不再有人性,都成恶魔一般吞噬着不管属不属于自己的一切。书中操控希思克利夫去追求这一切财富的正是他深爱的凯茜,他最后在房中安然死去也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他对凯茜的爱,一生都坚持的爱,这一让人惊叹的爱。但或许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爱,不是因为失去爱人一直暗淡,失望至死的低落,而是一段激烈的斗争。
?呼啸山庄》流传至今,仍然闪耀着当时的光芒,让我感叹这真的是一本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恋的读后感篇7
我读时的感受与高尔基写时的感受是一样的:一种浓厚的,色彩斑斓的,离奇的难以描述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了。
感触最深的要数第二章了,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大打出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就留下了烙印,他被吓的竟蹦上了炕炉上,由此就可推想出他两个舅舅”战争“的激烈了。
热爱科学的”好事情“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虽然当时所有人都歧视他,甚至善良的外祖母也不能接受他,但他却一如既往,还和阿廖沙成了好朋友,但是最后他也难逃当时黑暗社会的”制裁“,悲惨离去。以致阿廖沙说出了”你们全是混蛋“的话。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回忆儿时的懵懵懂懂,心中总有一份久远的牵挂,梦中的旧影却因为时光的流逝渐渐稀疏,而心里想要留守的渴望也愈加强烈。或许有一天,我那满腔的憧憬化为激情,开始回顾儿时,那将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那么便正如高尔基所说的:”我不是在讲我自己,而是在讲那令人窒息的狭小天地(如果是我,便是一个装满糖果的斑斓小盒)。“高尔基也说过:”人民美好的品质,他们的智慧和创造精神,它能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那就是光明的,人道的生活必定复生。“
若是再将《童年》刨的更深一点,会出现理性于感性的分歧,他们的视角不同,读出的道理当然也不尽相同:理性之人会读出一把双面刃,它从正邪两面插入了俄国基层市民的胸膛;而感性的人会读出一面镜子,他们会发现书中竟会有自己的影子。但不管怎样,《童年》都将洗涤读者以腐蚀,贪婪的灵魂。
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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