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学会组织材料,使文章更具逻辑性和连贯性,写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因为写作需要计划和组织,下面是吾优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的作文精选8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1
每个季节都有自己独特的一面,春天:万物复苏,春暖花开;夏天:炎炎酷暑;蓬勃生长;秋天:果实累累,金风送爽;冬天:冰天雪地,银装素裹。而我最喜欢的是春天。
严冬到来,北风呼啸,大雪漫天飞舞,雪花轻柔洁白,像鹅毛。黄河里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数九寒天,冰封千里,整个世界都被冰封了,山变白了,树变白了,屋顶也变白了,生物不再生长,花草钻进了土里,一片白色的死寂。
当春天来了,冰雪融化,万物复苏,花草都从泥土里钻了出来,树梢上长出了嫩芽,一切都仿佛从睡梦中苏醒,植物上的露珠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犹如一颗珍珠在阳光下散发出闪耀的光芒;在田野里,一片片油菜花竞相绽开了黄橙橙的花,在春风的吹拂下,涌起层层金色的波浪,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再看那路边不起眼的钻天杨,灰白的身躯泛出了淡绿色,梢头的芽苞,在微风中轻轻摆动;妩媚多姿的垂柳,飘起长发,婆娑起舞,轻轻地从人们肩头拂过。
我爱这万物复苏,美不胜收,万紫千红的季节——春。
每个人都有喜欢的季节,我也有喜欢的季节,但是我现在还不能说,不过,你们可以从我对他们的描写和评价中找到。
春妹妹来了,春妹妹可以让小草们“重新启动”,但是,春妹妹一会儿生气,让温度上升了;一会儿又哭,下起倾盆大雨;一会儿又给我们讲冷笑话,让温度下降了。所以春天有很多人生病。所以我讨厌。
春妹妹走了,夏哥哥来了,夏哥哥虽然给小树们加上了一件绿色的衬衫,但是,它却带来了一群“蚊子兵”;还有把天气热得可以煮荷包蛋了。所以我讨厌。
夏哥哥下岗了,著名的秋厨师来做饭了,秋厨师把青苹果炒的红红的,香喷喷的,它榨出来的苹果汁散出来的味道,使人盛清气爽。虽然秋天很好,但是我可不喜欢它。
秋厨师的菜过期了,“冬季存水库”来了,在东北处,水库存的大炮射出了一支箭,把水拉走了,只剩下冰了,存水库派了一些人坐上飞机在空中撒了盐,让小朋友玩得愉快。
现在,我告诉大家吧!我喜欢冬季,同学们,你们喜欢什么季节呢?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2
我有许多玩具,比如,毛绒玩具、积木、拼图……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火火兔”,它是我小时候在孕婴店里碰到的,那里的玩具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只记得那时,我被一只会说话的小兔子吸引了,我蹲在那儿,双手托着下巴,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它,听着它讲的每一句话。就这样,它被我带回了家。
火火兔长着一对长长的耳朵,脑袋圆溜溜的,雪白的皮肤下有一双迷人的大眼睛,黝黑的睫毛微微翘着,小巧的嘴巴能说会道。远远望去,火火兔披着一件粉红色的外衣,好像一位小仙女,漂亮极了!
它还有一条短尾巴,是一个突出来的圆球,这里也是它的开关按钮,只需轻轻一转,便可以进入工作状态。它的肚子里全都是故事,因为它是一个故事机,我每天晚上都要听几个故事才能睡觉,甚至在梦里我都会梦见我是故事里的主人公。
它还有一个功能就是播放音乐,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我就会听一首美妙的音乐,这样,我的烦恼就忘得一干二净了,它就像我的好朋友,常常陪着我、安慰我。好几次,我都不小心把火火兔碰倒在地上了,但是它很坚强,从来没有摔坏过,我想,可能是因为它的两个耳朵是软软的、可以弹起来的吧!
但是有时候,我觉得火火兔特别累,因为我特别喜欢它,所以它一天要讲很多很多的故事,仿佛讲出了整个世界,可是,它却从来不喊累,不说苦,想到这儿,我忍不住摸摸它的小脸,发现自己更喜欢它了!火火兔每天给我唱歌、讲故事,让我收获了许多知识,它是我的小老师,更是我的知心朋友,我爱我的火火兔!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3
有人喜欢语文,有人喜欢英语,还有人喜欢是音乐,每个人的喜好都是独一无二的,而我却对数学情有独钟。
小时候,妈妈带我去上数学课,那就是我跟数学的数学的第一次接触,当时我对数学一窍不通,于是老师就将基本的概念先教我,起初我觉得数学很难,因为都要一直加加减减很麻烦,因此我很不喜欢,简直比到了地狱还要惨,妈妈知道后就对我说:“以后学好数学在生活上有很大的帮助,例如:买东西时先计算好价钱,就不必担心带的钱不够了。”此时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将数学学好,而且还要精益求精。
一段时间后,老师知道我的程度已经可以参加比赛时,对我说:“你真有耐心,都不厌倦数学,愿意将数学一点一点的学好,真是不简单!现在你已经可以参加比赛了。”我的心情就像飞出笼外的小鸟,马上笑成一朵花,后来我参加了比赛,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结果,结果成绩单寄来了,原来我得了第十三名,老师知道了对我说:“虽然没有第一名,但对第一次来已经很好了。”此时我的心情从谷底又升上了云霄,之后我也就更专心迈向第一名!
后来,升上了一年级,对我来说小学数学只是雕虫小技,同学很羡慕我,我对他们都说:“只要功夫深,铁杵也能磨成绣花针。”现在我还不断的学,准备比赛得第一,绝不放弃!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4
高尔基说:“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泉源!”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许许多多高尚的人谈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曹文轩是当代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其著名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黑瓦》、《根鸟》、《细米》等。在这些作品中,我还是比较喜欢他的《草房子》。
?草房子》这部长篇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故事。
在这本书中,我特别喜欢那个喜欢追梦的小男孩桑桑。他顽皮可爱,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了一个高级鸽舍;他感想敢干,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成一张渔网捕鱼;他善良勇敢,在同学受到坏孩子欺负时敢于挺身而出。当然在他身上也有一些缺点:为了表现自己与从不同,“大热天穿着棉衣棉裤在校园里奔跑……”,被人称为“脑残”;为了耍弄小聪明,放学路上掀翻别人停在路边的自行车,并用脚乱踹,结果招来别人一顿痛打……
我喜欢《草房子》,是因为它真实地描写了那个特殊年代痛苦并快乐着的校园生活。正如作者所说:“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痛苦,重要的是面对挫折的勇敢与坦然。”
我喜欢《草房子》,是它让我想明白了父爱的伟大、同学之情的珍贵、校园生活的美好!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一个多彩的《草房子》,那就是我们金色的童年!这就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好书《草房子》,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5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梦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之后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景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供给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期望自我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梦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最终有一天他得知给他供给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完美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经过主人公寻求自我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所以,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梦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我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立刻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我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能够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我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我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我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终,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6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每当清明时节,奶奶都会做上好大一锅青团。这可是我喜欢的美食之一啊。
青团是绿色的,是用一种叫艾草的植物做的。青色的糯米面团因为混入了艾草汁而变得青绿诱人。奶奶先把艾草洗净,放锅里煮烂,捞出来沥干水分,等它变凉后再剁成末,然后揉进粉团里,一边揉面一边加艾草汁。渐渐地,粉团变成了青色面团,奶奶把面团和好,揪出一个个小球,先把小球擀成一个个小面饼。奶奶左手托着面饼,右手的食指伸进面团里,大拇指捏着面团不停地转动,不一会儿一个漏斗似的青团皮就做好了。该包入豆沙了,只见奶奶用右手的虎口一边转动一边收口,然后放在掌心揉圆,最后上锅蒸熟,就好了。
青团出锅了,青团又软又黏,被粽叶包在里面,就像穿上了绿外套。剥开粽叶,便看见青团。苍翠玉滴的色泽,香糯可口的外皮,真是令人口水直流三千尺啊!咬一口,不甜不腻,带着清淡却又悠长的青草香气。再咬一口,甜丝丝的红豆沙就露了出来。甜津津的豆沙入口即化,再配上清凉而又带略微清甜的皮,别有一番风味。细细品尝,还可以尝出淡淡的粽叶香哩!
听奶奶说,清明节吃青团,有祭奠祖先和团圆的意义哩。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7
“只见一位小伙子在篮球场上飞奔,他左突右闪,带着球来到篮下,轻松上了篮。耶!球进啦!”你知道那个灵活又帅气的小伙子是谁吗?那还用问,当然是我了!
我为什么喜欢打篮球呢?那是因为有一次,我在看电视时突然看到体育频道在转播篮球比赛,只见一个队员飞身上篮,动作非常潇洒,我看了很羡慕,从此迷上了篮球,每天都抽出时间苦练篮球,投篮命中率越来越高,动作也越来越潇洒。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打二人对抗赛,我巧妙地绕过爸爸用劲 一投,篮球划了一道弧线进了篮筐。比分落后的爸爸非常着急,带着球想过我,在我的积极防守下,没过掉就仓促出手中投,球没进。我连忙抢到篮板球,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锦上添花又进了一球。就这样,我越战越勇打出了一波10比2的小高潮,可优势暂时不能转换为胜势,我连连投球不中,爸爸乘势把比分扳成了20平。终于在最后时刻,我投了一记2分球,从而以微弱的优势赢了爸爸。还有一回,我和一个比我大2岁的哥哥打比赛,我在球场上左躲右闪,让那个哥哥措手不及,在他慌乱的时刻,我出手投球,不料,他送我一个“火锅”,盖掉了我。我急忙把球又抢了过来,使劲一投,进了!那个哥哥也是个篮球高手,跟着也进了一球。接下来,我们打得难分难解,就在比分交替上升的情况下,我发挥远投的优势,不和那个哥哥硬拼篮下,频频远投得手,最终,我以28比19大比分赢了比赛。
哈哈,知道我的厉害了吧!连我老爸都打不过我,你敢跟我打比赛吗?害怕了吧!好了,我不跟你们说了,我要去和爸爸打篮球喽(爸爸输了,不服气。),拜拜!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8
“世上只有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每当我听到这首歌,眼前就会出现妈妈为我劳累的样子。
我非常喜欢这首歌,但有的会笑话我,都了还唱这么幼稚的歌,但我却不在意,因为这首歌包含着我对妈妈的爱,包含着妈妈对我的关爱。
记得有一次,妈妈在一边忙得要死要活,而我却在一边坐着根本就没有想帮忙的意思,就这样,妈妈忙了整整一个上午,也没有对我的行为有任何怨言。
到了下午,妈妈要到楼下去要账,妈妈让我在店里看着。而我的回答却让她那么失望,我说:“你不是还雇了一个人吗?干嘛不让他看着,我还忙着呢!”妈妈从来没有打过我,而这次,她打了我,妈妈眼里含着泪花还带着有些失望的语气跟我说:“我一天忙得要死要活,你却一点心疼的感觉都没有,我怎么生了你这样的孩子……”听到妈妈说的话,我突然想到了《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是阿!人家都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而我……我的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说不出的那种难受就不用说了,我非常后悔,后悔为什么会这么不懂事。但后悔有什么用,上又没有卖后悔药的。
从那天起,我只要看到妈妈在那干活的时候,我都会跑去帮妈妈干活,妈妈都会露出会心的。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多美的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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