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进行读后感的写作过程中是需要记录书籍内容以及自己读书后感受的,读书可以让我们接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看完后读后感一定要写,下面是吾优心得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小说写读后感通用7篇,感谢您的参阅。
小说写读后感篇1
?红楼梦》这本书以林黛玉和贾宝玉凄美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从兴旺到衰败的过程。
放下这本名著,我沉思许久,我随着主人公的喜而喜,随着主人公的悲而悲,下面就让我来说说读后的感受吧!
走进熙熙攘攘的大观园,一个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现在我的眼前:有慈祥的贾母;刀子嘴豆腐心的凤姐;直性率真地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其中让我记忆最深刻、最难忘的,就要属林黛玉、史湘云、惜春和晴雯了。下面让我一一介绍一下吧!
“天下掉下个林妹妹”,这个“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总是让我悄然泪下。她多愁善感,无论是悲欢离合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泪如雨下。她同时也是一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她不愿看花儿随风飘零,就给它们建造了一个花冢,让它们有了自己的家。
史湘云却恰恰和林黛玉相反。她是一个心直口快、乐观大方的女孩。虽然她只是贾母的远堂亲戚,很少来贾府,却和大家玩得那么开心,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不仅仅如此,她还在诗社中勇敢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她的诗也是非常乐观的。
惜春是贾府的第四个姑娘。她性格温柔、随和。有一次,贾母要惜春将整个大观园给刘姥姥。要知道画整个庞大的观园要画差不多一年。可惜春还是微笑着点头答应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整个大观园画了下来。我想:要是我,早就不耐烦了!没错,惜春不仅有着温柔的性格,还有着惊人的毅力。
一提起晴雯,很多人读后不理解地问:“这个不值一提的小丫头你为什么喜欢她呀?”我觉得晴雯是最有反抗能力的丫头。她敢爱敢恨。在抄捡大观园中其它的丫头都逆来顺受,只有她站起来反抗。虽然晴雯被赶了出去最后洒泪告别,但她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她使我明白了:做一天狮子也比做一辈子的绵羊强这个道理。晴雯你虽然是个丫头,但是在我心中是最勇敢的姑娘!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那形形色色的人物特征,引人入神的情节,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陶醉其中,爱不释手!
小说写读后感篇2
?鲁滨孙漂流记》这篇课文我早就盼着学了,因为我特别佩服鲁滨孙,也对他的荒岛生活十分好奇。学过以后我不但更加佩服他而且还在他身上懂得了道理。
这部小说是迪福的代表作,讲述了鲁滨孙不顾父亲的劝阻,决心出海去经商,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鲁兵孙是一个很有胆量而且喜欢冒险的人。但不幸的是第一次出海他在大海上遇险,流落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船上其余的人全部葬身大海了。读到这一部分,我不禁为鲁滨孙感到幸运。却又为他怎样生活而担忧,我接着往下读,令我欣慰的是他战胜了重重困难,乐观面对,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获救返回了故乡。
鲁滨孙是那样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面对,他顽强乐观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漫长的二十八年里包含了多少的恐惧、孤单、艰辛,可是他全挺过来了,只因心中有一个信念“好好活下去。”我们刚学过苏联的肖洛霍夫写的一句话:人是为了自己的希望才活着的。没错,如果当时的鲁滨孙不这样乐观,心中希望自己活下去,他可能不会熬得过这漫长的二十八年,也永远不会再回到故乡了。
说起鲁滨孙孤身一人来到小岛上独立生活,我想起了六岁时在南洋学校(寄宿学校)完全陌生的环境里独立生活的时光,记得当时所有的一切都是那样的陌生,没有任何让我感到熟悉和亲切的东西。周围的小朋友都在哭着喊着要见妈妈,可我知道眼泪无法洗去痛苦,哭,没有一点作用,我开始学着笑着面对。老师、同学他们总是看到我开心的一面,我把所有对妈妈的思念和各种我从未自己解决过的困难中的无奈,全都留在晚上悄悄哭泣,哭够了自己安慰自己要乐观面对。不会自己洗衣服就去问大姐姐,不会自己梳头发就去找生活老师学,那期间我曾与到多少困难呀!我都走过来了,是笑着走过来了。老师夸我是个坚强的孩子,从不哭泣,爸爸妈妈说我是个坚强的孩子,总能自己克服生活中的困难,可我总觉着自己其实并不坚强,只是什么事情总往好处想,不愿意让别人看到自己悲伤罢了。后来我才知道,这就是乐观。正是这乐观面对现实的精神才使我克服了重重困难,让那片原本陌生的校园飘舞着快乐的音符,至今我仍记得那天早晨,同学们都红着眼圈扒在门口等待着父母来接时,我独自在温暖的阳光下,在操场边采下一朵盛开的紫丁香夹在语文书里的场景,是那样快乐、幸福。
小说中的主人公鲁滨孙也正是凭着这乐观的精神让荒无人烟的小岛充满生机,自己快乐生活的。今后的生活里,我们还将面临着各种困难、挫折。只要我们向鲁滨孙那样坚强、勇敢、乐观的面对,就一定会闯过暴风雨,迎来春天般温暖的阳光!就像阿斯图利亚斯说的“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
小说写读后感篇3
以前,我总认为人是最伟大的。可今天,读完这本《激情狼王梦》,我不再坚信这点了。
在第一章中,伟大的父爱打动了我:一只名叫黑宝的大公狼,为了哺育自己已推动母亲的幼仔“黑球”,不顾一切捉回一只正在哺乳期的母崖羊,而且为了不让猎人发现黑球,牺牲自己引开猎人,保证了黑球的'安全。之后黑球认羊为母,还帮“母亲”赶跑了一只恶豺……
黑宝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虽说大多数人都为后代而不顾一切,可人类中还是有极少数的为了自己的生活抛弃后代,实人令人憎恶。黑球的孝顺也二分难得,虽说它还未长大成熟,可为了母亲,与恶豺拼个你死我活,值得我们好好的学习。
第二章的《斑羚横渡》也同样感人,振奋人心:一群斑羚被猎人们赶到了伤心崖一侧,情急之下,它们分成年老、年青两部分,彩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一只年青斑羚和一只老斑羚一先一后起跳,到了空中,年青斑羚的四蹄精准地踩在老斑羚的身上,再度起跳,成功跃过悬崖,而老斑羚则像完成任务后的运载火箭一样坠落深谷。这使猎人们目瞪口呆,深感惭愧,便没有开枪,让他们一个个跳过去了。
是呀!现在还有多少人还能有这种壮举呢?在危险来临的时候,还有多少人会为了别人的生存而牺牲自己呢?在死亡的边沿上那些为了让自己活下来,出卖朋友,抛弃家人的人在这些动物面前显得是如此的丑陋。斑羚的这样的舍已为人的精神深深的打动着我。同进,我也像猎人们一样感到惭愧不已,今后我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为他人着想的勇敢者。
“看看吧!你不能再坚信人是最伟大的动物了,有些动物也是你的榜样,要看得广一点!”我对自己说,勉励自己向优秀的人与动物学习。
小说写读后感篇4
我最近新读了一本叫《草原上的小木屋》的书。这本书讲述了劳拉一家因为追求理想的生活,离开他们生活的大森林,坐上篷车,朝西部出发。在路上,他们克服了各种困难,最后安全的来到大草原,并住在大草原。遇到了种种危险,他们一起坚强生存下去的故事。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劳拉一家遇到了湍急的溪流,一家人团结一致,以及在拉篷车的马儿们的努力和坚持下,终于篷车和一家人都平安的度过了溪流。圣诞节的前几天一直下雨,终于在圣诞节前一天雨停了,但是因为下雨使溪流的水位增高、溪流凶猛,所以劳拉和玛丽觉得很失望,因为水位太高圣诞老人游不过来,这样她们就收不到礼物了。但是他们认识的邻居帮她们过了一个愉快的圣诞节,他从街上买来礼物,送给玛丽和劳拉,她们两个很开心。
我很喜欢劳拉一家中的爸爸和劳拉,我从爸爸那里学到了能干、勇敢和乐观。他有一双很巧的手,能做出精美的家具。遇到危险,他总冲在最前面,保护一家人的安全。
劳拉是个懂事、爱问问题,充满童真的女孩子。她一遇到不懂的地方,总是要问好多问题。她喜欢大自然的万物,她跟鱼儿玩耍想象星星在唱歌,她充满童真。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一家人与大自然的亲近,还有邻居间温暖的感情,这些都让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它。
小说写读后感篇5
欧·亨利的小说常常在教学课本中作为经典文章出现,欧·亨利式结尾,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令人回味无穷。
?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其中,《麦琪的礼物》让我最为感动。有人曾说过:“什么是爱,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爱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
妻子德拉有一头美丽的秀发:微波起伏,闪耀光芒,有如那褐色的瀑布,长及膝下,仿佛是她的一件长袍。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与此同时,丈夫杰姆为了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当他们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自己准备的礼物已不是对方需要的,其实不然,他们得到了比梳子和表链更珍贵的礼物——爱。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也许是笔者对此文的最好诠释吧。
或许我们现在还不懂爱情真正是什么,而《麦琪的礼物》就能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借鉴。在这个金钱可以买卖爱情,心理和感情出现畸变的社会中,这对夫妇的感情充满了浪漫的理想主义色彩。有了表链,但没有了金表;有了发梳,但没有了美发。这似乎啼笑皆非的结局,包含了令人心酸的悲剧,正是这种巧合,那种至高无上的爱情,才更见真挚、纯洁。
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人性的异化和畸变。读者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欧。亨利的小说就是有这种魅力。
小说写读后感篇6
感觉看一遍不足以评价这部书。先简单留下个痕迹,等回头再看完一遍后,再来细细评价。
首先,这里面有很多专业术语,但是我都快进过去了,关注更多的是故事本身很里面一些让人沉默深思的人性。
当末日来临的时候,如果人们知道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厄运,而且是所有人无一幸免的时候,知道死亡面前人人平等的时候,会更坦然。但是,当知道会有例外的时候,会不惜牺牲一切去让自己成为那个例外,如果自己成为不了那个例外,宁愿毁掉那个例外,一起走向末日。包括那次末日战役事件,大移民事件,还有误发警报导致的慌乱时间,总让人唏嘘。
纪念,铭记,遗忘,在时间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时间,是最狠的东西。几百几千万年,无数个光年,相比人短暂有限的一生,宇宙是永恒的。但是一切都有尽头,只是早晚而已。宇宙中的文明,也存在着,消亡着,无法评价哪一个最棒或者最封闭,一如长老对歌者所说的那样,总有比你快的,也总有比你慢的。
我们所在的这个世界,是由一个个如我们一样渺小如原子的人还有各种存在的动植物,细菌,病毒,一点点影响,改造成如今的这个样子的。但或许我们的一点点改变,微不足道,但是只要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我们就愿意去尝试。
小说写读后感篇7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但是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小说中,作者对于“死亡”的安排更是匠心独运。父亲的死第一次把他从生活中唤醒,使他开始谋求自己的生活;老全以及伤员们的死使他开始了解到战争的残酷,生活的残酷,更体会到家的温暖;就在他与家人团聚之时,母亲的死更是引发他对自己深深的自责,也让他刚刚品尝到亲情的心跌落谷底;就在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儿子“有庆”的死再次给了这个家庭以沉重的打击;人近暮年,就连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孙子“苦根”,也离他而去,死因是撑死的……现在看来近乎荒谬的情况,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各种遭遇,集中反映在主人公福贵的身上:生活的疾苦,亲人的离去……一次又一次地体会着从天堂直坠入地狱的感觉。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死亡”来表现“活着”的手法,不得不使人拍案叫绝。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作品的结尾,有着海一样深沉的意境,当这样一位老者的一生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变得那样渺小,微不足道。福贵用这样一句话回顾自己的一生: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看着身边所爱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令人胆颤的医院,带走了最亲挚爱的亲友,小外孙又这样悲惨地离开了……福贵所发出的感叹是那样得苍白、无力,却又是那样得撕心裂肺!
余华是一个冷酷的作者,不动声色地用他冰冷的笔调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他丝毫没有犹疑,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惊觉原来命运竟是这样作弄人。每看几页,都有眼睛湿润的感觉,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从文学角度说,《活着》可以称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因为这一部小说,绝不是仅仅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它还客观地反映某种现实,并通过作家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让读者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所传递的情感。其间虽有夸张,但不失真实;虽有描写,但不失质朴;虽然写实,但不乏可读性。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小说写读后感通用7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