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完成一篇读后感可以加强大家对名著情感的领悟,为了写好一篇读后感,我们要对原著内容做好深刻的分析,吾优心得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剑小说读后感通用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剑小说读后感篇1
作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提出了道德和行为的规范问题。以爱情和婚姻为主要内容的文学作品自然是吸引读者的,但描写爱情的小说在世界文坛不计其数,能成为世界名著而不流俗于一般爱情小说的,个人认为只有《傲慢与偏见》做到了。
首先,什么是婚姻的“好坏”标准。不幸的婚姻大致有两种:一像夏洛特和柯林斯,完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二像莉迪亚和威克姆,建立在美貌与情欲上。幸福的婚姻都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尤其是伊丽莎白,她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这说明:“没有爱情千万不能结婚”。
其次,恋爱的婚姻一定要严肃谨慎,切不可让表面现象蒙住眼睛。伊丽莎白对达西态度发生的转变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直到后来自己完全醒悟,自我责备说,她所以会做出这种蠢事,完全是虚荣心在作怪。事实证明:“初次印象”是不可靠的,而偏见又比无知更可怕。
另外,恋爱婚姻不仅是个个人问题,而且也是个社会问题。莉迪亚的私奔使得全家人惊恐,一旦酿成丑闻不但她自己身败名裂,还会连累亲友们,使得亲友们都会被猜疑,她的姐姐们甚至难以找到体面的归宿。这就说明,人们考虑婚姻大事,不能光顾自己,还要对亲友负责,对社会负责。
总之,通过作者的描述我能够深刻的感受到,正确的爱情观才是婚姻幸福的关键。当然,我生活的环境再也没有书中不堪忍受讲究门第的包办婚姻,但是还是给我以追求婚姻的方向,即婚姻要以感情为基础,兼顾家人和社会认知,严肃谨慎地对待。个人觉得,在物欲横流、心态浮躁的当代,简丶奥斯丁的婚姻观给我们以方向,要把握婚姻的幸福,还要做到懂得知足。喜欢就争取,得到就珍惜,错过就忘记。生活其实就这么简单,人生本来不复杂,是我们自己庸人自扰。我们从没有将人与人之间,或者理想中的自己和现实中的自己的关系回归质朴。究其原因,还是我们将无休止的欲望强加其上。欲壑难填,因欲望一切得到的不再珍惜,一切得不到的才是最好。人心何时懂得知足,何时才能迎来幸福
剑小说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完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故事很吸引人,也让我感触很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鲁滨孙在海上遇难后,来到了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遇到一个又一个困难时,他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克服了困难。
他在荒岛上开垦土地,播种粮食,驯养山羊,与野人交战,看到鲁滨孙遇到困难那么勇敢,不服输,绝不向困难低头示弱,让我想起了自己遇到困难后的表现。
那一天,我放学回到家,不一会儿就写完了作业。没和爸爸妈妈商量,就去找同学玩了。我和同学玩的很愉快,不知不觉九点了,我得快回家。因为我是个很好面子的人,所以拒绝了同学妈妈的护送,独自一人走在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我脑海中涌起了看过的鬼片里的恐怖情节,更是令我毛骨悚然。走着走着,一阵风吹了过来,把路边的大树吹得“沙沙”作响。好像在“哈哈大笑”一样,我哆嗦了一下,接着像小偷一样蹑手蹑脚地前进,我又想起了鬼片里的情节:一个女人走在夜里,后面有个吸血鬼一下子扑了上去……想到这,我彻底没有勇气了,早知道我出去时告诉爸爸妈妈一声,他们现在肯定担心死了。我鼓起勇气往回跑,跑到那个同学家,向她借用了一下手机,打通了爸爸的电话,告诉他我在同学家,叫他接我回去。我在那焦急地等待着,等了好久,爸爸来了,把我带回来家。到了家,我一下子就扑在床上睡着了……
现在想想,我真是胆小,再看看鲁滨孙,他是多么勇敢。在那么危险的地方,有野兽袭击他,有野人袭击他,他却凭着他那惊人的勇气在这座岛上生活了28年。想想我这点小困难,真是不值一提。
从今以后,我们在困难的时候要冷静,要镇定。不要被挫折所打倒,不要被困难所吓倒,上帝关上一扇门时,总会为我们开开一扇窗。我们要把困难永远踩在脚底,毫不畏惧它。只有这样,才能打败困难。
剑小说读后感篇3
?简·爱》之后,今天又看完了《傲慢与偏见》,感觉蛮有味道的。与朋友聊天说看完这两本书,不知道为啥,却着实被鄙视了一般,也许吧,正经的公务员书籍会计书籍不去看,去看这么些杂书,着实太不正经。只是现在的记忆力越来越不行了,又让我想到了“快餐”这个词,既然如此,趁还记得,就记录下点点思绪吧。
女儿买回一本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沟起我对少年中学时代的回忆。
那年,正是我初二放假的时期,那天,我正聚精会神的“偷看”“第二次握手”。当我正如痴如醉的感动在握手的精彩故事情节时,大哥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本书丢在桌面上,在丢下书的同时也丢下一句话:“好好看看,别成天自以为是,看完给我写读后感,我要检查的”,说完就走了。我愣了半响,半天没反映。拿起那本书一看,就是中文版的《傲慢与偏见》。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外国小说,看书之前,我并不明白大哥的用意,看完之后,才知道大哥的用心良苦。
因为出身在军人家庭,再因为优越的家庭环境,更因为是家中之掌上明珠,我总是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目中无人一般,从来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除了长辈,除了大院里的孩子,除了需要关照的贫民百姓,对那些地方干部或一般阶层出身的孩子,我从不屑一顾,待人接物上从没给过好脸色、好语调。尤其是二个哥哥的同学到访,更是雪上加霜冷言冷语,这让二个哥哥很是头痛,虽不止一次的对我加以指责,只因我的反唇相击,令他们无奈则罢。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它是一本既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更是对人的个性和处世待人的一种行为和态度的认知。这本书,是我人生成长中第一个最为重要的认知转折点。
还是说说这本书吧,主人公是小贵族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和一个富家子弟达西,两个人的性格特色鲜明,一个直率坦诚但又略显固执,一个举止优雅事业有成而又有些目中无人的傲慢,这是刚开始阅读时的印象。
达西先生生于贵族家庭,年收入不下一万英镑,父母亲从小开始便教他保持高格调,并常常出入上流贵族社会中,慢慢养成了傲慢而目中无人的性格特点。处于贵族身份并且有着高收入的他,有着那份傲慢是应该的,只是,可贵之处在于达西的性格在于与伊丽莎白之间产生的爱情而彻底变化,由一个举止优雅但无比傲慢的贵族子弟变成乐善好施而又体恤他人、风度翩翩而举止依然不失风雅的上流人士。
伊丽莎白性格直爽坦诚,初入世事的她跟有着少女共同的特征,天真烂漫而对事物充满着好奇心,对爱情充满渴望而又谨小慎微。除姐姐吉英和父亲外,伊丽莎白与妹妹们的交流较少,我认为这也是作者在突出伊丽莎白成熟的特征。伊丽莎白的偏见是显而易见的,只是与其说是偏见,不如说是一种不服输的心理,而我觉得这倒是极为可爱的性格。
美好的事物总需要一波三折的过程来铺垫和润色。从开始第一次见面跳舞后伊丽莎白的偏见开始,伊丽莎白的眼中就只剩缺陷了,着实是一个傲慢的纨绔子弟,而他人对达西的所有负面评价都是对的,并且升值超过与他人的描述。直等到达西求婚不成,傲慢而客观的一封信,才导致伊丽莎白感情的转折,当然这次的打击也是达西性格的转变点。从此以后,伊丽莎白对事实的求证使得对达西的感情愈加升温,达西则变得越来越体恤他人。最后,达西准备再次向伊丽莎白求婚,伊丽莎白也在与内心斗争,达西的舅母对伊丽莎白的恐吓和威胁反而成为了这桩婚姻的催化剂,坚定了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心理。
我感觉这本书除了传达傲慢与偏见对人之间交流的阻碍外,同样在说明,如果爱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和自己是相似的,而且幕后做的事情总比眼前多的多。达西为了伊丽莎白,默默的帮韦翰还清了债务,并给了一定的财务支持,并最终促进了丽迪亚的婚姻而不致闹成笑话。而这一切,若非舅母柯林斯的回信,也许伊丽莎白永远也不知道达西所做的所有。而伊丽莎白,作为女性的内敛美也是表现的惟妙惟肖。母亲对达西的冷落和嘲讽,伊丽莎白的内心是如此忐忑不安与痛苦,默默承受心中的愧疚。眼神表达的情感是无法掩饰的,伊丽莎白直率而不愿高攀他人,但在几次与达西见面而不敢直视,脸胀通红,伊丽莎白所拥有的女性美展现的如此可爱……
说实话,对书中的爱情故事,因年少,我看的似懂非懂,也并不再意。而对书中女主人公伊丽沙白那补实真诚,以及在跟傲慢无礼的男主人公达西对话时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特别的欣赏和敬佩。
书中的对话机智幽默,妙趣横生。记得其中一句“如果你果真聪明的过人,那么你傲慢的就会有分寸”,也就是说,没有分寸的傲慢,是一种无知和无礼的表现,更是幼稚和自负的可怜。当一个人把自己看的比其他人都略高一等的时候,总会摆出一幅高高在上的姿态。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间,我们不知不觉的也会成为傲慢与偏见的主角,而我就是无法认知自己的毛病成为了书中的主角,这是很可悲的。在读完这部著作后,我才体味到了它的价值所在。
很感激我的大哥,这本书对我日后的成长,起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起码,我的行为和态度有所改善,待人接物不在那么傲慢无礼,最重要的是,我懂得了什么叫尊重,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常常告诫自己:“尊严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要有内涵,用智慧和能力获得成就,那才是真正的有尊严;高傲也不是天生的,无知的高傲自己而贬低他人,这只会令他人看不起自己。真正有尊严、有才学的人绝不会如此妄自菲薄”。
?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刻画细腻,令人赏心悦目。这是一部优美而平和的作品,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道理,值得一读。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吾曰:“阅毕一书,得一道足矣。”
剑小说读后感篇4
?莫泊桑短篇小说集》收入了多篇莫泊桑的代表作品,其中包括《项链》《羊脂球》等经典名篇。
本书中短篇小说所描写的生活面十分广泛,它们构成了19世纪下半期法国社会一幅全面的世俗图,包括普法战争,巴黎的小职员的生活与法国诺曼底地区的城乡风光与琐事。所以当你在读这本书的期间,肯定会被莫泊桑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
当然,莫泊桑在写作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在他还未成名时,便遇到了一个令他焦急万分的问题。原来,他从小酷爱写作,并孜孜不倦地写下了许多作品,但这些作品并没有什么特色,因此一直没有成名。莫泊桑很疑惑,便去找他的师父福楼拜,希望能通过福楼拜的指导解决这个问题。于是福楼拜便让他去观察自家门前来往的马车并记录。然而,莫泊桑并没有发现马车有什么好写的。于是,他登门再次拜访,通过福楼拜的又一次的点拨,莫泊桑终于找到了写作的技巧,从门前经过的马车身上获得了丰富的材料。在那之后,他通过孜孜不倦的学习与努力,积累了许多素材,并以短篇小说《羊脂球》一举成名,成为了“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其中之一。
读完,《莫泊桑短片小说集》,让我明白了他为何会举世闻名,同时也让我若有所思,一个小职员与著名作家之间的联系少而极少,但莫泊桑硬是让一个小职员变成了小说巨匠。并让我们明白了只要肯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
剑小说读后感篇5
书,是伟大的祖国留给我们子孙后代的灿烂的文化遗产;书,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生幸福的伴侣;书,是哺育心灵的母乳,启迪人们的钥匙;书,是全世界人类的营养品。因此,我爱读书。今天,我一口气就把杨鹏叔叔写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魔力金钥匙》读完了。读后,我的感悟有很多,感受也有很多,收获也很多。
?魔力金钥匙》是杨鹏写的,他是童书作家、动画编剧、影视制片人。他曾获中宣部“五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等三十余种国家级奖项。出版作品一百多种,多部作品在海外出版。他写的书让我爱不释手。
?魔力金钥匙》讲述了主人公杨歌和他的爸爸捡到了一把“永远正确的金钥匙(就是做一件事永远不会错)”,于是,杨歌利用了金钥匙,从一个学习很差的成了一个学习很好的同学。但是,这把金钥匙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的麻烦。后来,杨歌的'爸爸复制了一把一摸一样的金钥匙,阻止了杨歌和他爸爸的老对手——猴子,他用盗来的金钥匙当上了a国总统,更妄想统治全世界的故事。书中的一个个故事感人肺腑,书中的一个个故事多姿多彩,书中的一个个故事催人泪下。
?魔力金钥匙》不可思议的想象、不同凡响的夸张、不可复制的喜剧。把杨歌一家人的喜怒哀乐丰富多彩的描绘出来,表现出来,写得非常形象、生动,更写出了杨歌和她爸爸的坚强勇敢。读后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如果一个人要想走向成功,就要学会学习、就要学会做人、就要学会相处。
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书是阶梯,能帮助人们登上理想的高峰;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书是乳汁,能哺育人们成长;书是最好的伴侣,与你共度美好时光;书是眼睛,带你遍及于生活的细微之处。读了《魔力金钥匙》这篇小说,让我明白了:人不能贪图小利,更不能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成功要靠自己的努力拼搏和奋斗而实现!
剑小说读后感篇6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简·爱》这本书。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简·爱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的坚强对于别人来说不简单。在简·爱小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都死了,只好在临终前把简·爱托付给了简·爱的里德舅舅,但是,后来里德舅舅也死了,只好把简·爱交给了里德夫人。但是,里德夫人对简·爱很凶,好像自己和简·爱没有任何关系似的。所以,简·爱天天被关进里德舅舅升天的红屋子里,每次里德夫人都说是简·爱做错了事,要让她检讨。所以在这红屋子里常常传来简·爱的哭泣声。有一天,修女学校的管理人来到里德夫人家,并要带简·爱去上学时,她应该明白,自己本来就无依无靠,一但离开这里,就一个可以依靠的都没有了。可是简·爱并没有哭,也没有流泪,而是坚强的活了下去。
在修女学校里,她的忍受各种痛苦:早上,要很早起床,顶着寒风上课,只能吃烂土豆和糊粥,晚上睡觉时只能盖薄薄的披风。最难忍的并不是在上学的过程中,而是在一开始里德舅妈把简·爱教给修女学校管理人的时候说的话。里德夫人当着简·爱的面对修女学校的管理人说简·爱十分会撒谎。那句话深深刺进了简·爱的心,但是她还是向以前那样没,不哭不闹。用自己的行动去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到最后,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她一个人在大风大雨中坚持,用不同的方法生活下去,最后,简·爱用自己的坚强度过了风风雨雨,使自己终于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简·爱坚强,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对朋友的友情不简单。在修女学校里,简·爱用不同的生活换来了一个真正的知心朋友——海伦·彭斯。她们常在一起聊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们有什么心里话都向对方倾诉。简·爱和海伦无论在哪里都是结伴而行,所谓“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就是这么一回事吧。最后,海伦生了重感冒,被送进了修女学校的病房……深夜十二点多,简·爱冒着被挨打和被别人责骂的痛楚,悄悄潜入病房,那就是为了最后和海伦聊聊天,谈谈心,来最后和她拥抱一下。我看的时候,就笑了。因为我觉得没必要冒这样大的风险。但是,我看到后面才明白。简·爱失去唯一的一个知心朋友是极其痛苦的,所以她才如此肯定坚毅的下定决心。这晚,海伦·彭斯死了,她们的友谊使我感动万分。因为简·爱相信友情,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一开始,她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但简·爱长得并不美丽,又没有家,是个孤儿,而罗切斯特先生,又英俊,又潇洒,所以并没有看上简·爱。于是,简·爱便对罗切斯特先生说:“我知道自己长得并不怎么样,又贫困,而你十分富裕,又帅。你可能看不上我,但是,我要告诉你,爱别人不是因为钱,也不能是因为钱。”罗切斯特先生听后,发现简·爱很有文化,于是就欢愉的接受了简·爱。接着,简·爱发现自己的未婚夫——罗切斯特先生还有一个前妻,现在是个疯子,还住在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简·爱清楚地知道之后,绝对不原意成为第三者,所以马上离开了罗切斯特。
我看到这里,觉得罗切斯特先生未免太可怜了:前妻疯了,而新妻又跑了。然后,简·爱又在流浪的途中撞进了她的表哥圣约翰家。圣约翰想让简·爱成为他的妻子,可是简·爱拒绝了,因为简·爱并不爱圣约翰,她只爱罗切斯特,虽然圣约翰比罗切斯特先生帅,但是简·爱还是马上离开了。最后,简·爱还是决定回带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她知道,自己只爱罗切斯特先生,可是,那时候的罗切斯特先生双眼都已经瞎了,但简·爱没有抛弃罗切斯特先生,反而对他更好了。简·爱不简单,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不仅因为她坚强不简单、友情不简单、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还因为她品德不简单、智慧不简单、耐力不简单。
我看了这一本令人感动的书,心中思绪万千、波涛涌动。简·爱这个女子在我心的深处飘飘悠悠,蒙蒙胧胧,飘忽不可捉摸,但有一点,始终很清晰,那就是:简·爱不简单!
剑小说读后感篇7
在黑色的风吹起的日子,在看到霰雪鸟破空悲鸣的日子,在红莲绽放樱花伤逝的日子里,在你抬头低头的笑容间,在千年万年时光与罅隙中,我总是泪流满面。因为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这是最残酷也最温柔的囚禁吗?
—郭敬明《幻城》
我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读《幻城》这本书时的震撼,不管是语言还是构架,都是如此触动人心,让我觉得小说还可以这样写,文字也能描绘出一个这样空灵透彻的世界,那里的人、事物,就像童话故事里一般,晶莹透彻却刚硬不碎。这本书我看了三遍,第一次看是在高三,那时大家都在忙着复习,而我却深深沉迷于这本算是我第一次接触的小说。第二次看是在大一,第三次看是在大三,去小说馆跑了三次才借到这本书。每一次看都有不同的感受,可能是心智的变化所带来感触的不同吧!但有一点没变的是,他用精美的语言描绘的那个晶透而又唯美的画面,感觉像雪一样,轻盈飘渺,仿佛梦中永远触碰不到的绚丽气泡,只可远远地轻轻的注视。这也是我如此痴爱它的原因。
在一个雪的国度里,在一个终年都是白色的世界里,被命运羁绊在一起的那些人,一次次的轮回反转,一次次的追寻与牺牲。樱空释为了命中注定要成为王却又崇尚自由的哥哥做着让人觉得很不可理喻甚至疯狂的事,最终满脸笑容死在哥哥的剑下,临死说:哥,请你自由地飞翔……还未说完就断气了,只因哥的快乐是他唯一的信仰。而 卡索为了复活他所爱的弟弟,毅然进入诡秘的幻雪神山,不惜以生命为筹码,当他们终于可以复活时,命运又向他开了一个玩笑,本满怀希望等待重逢,可卡索在死前才知道,挚爱的弟弟这辈子竟然成为了自己的敌人—火族王子,当卡索死于弟弟的剑下时,才被弟弟认出那是他最爱的哥哥。命运无尽的轮回,到头来终究是悲伤!
不得不说,幻城是悲伤的,因为最终所有人都死了,但幻城也是幸福的,因为里面充满了爱,就如樱空释所说的,我喜欢火焰的放肆和破裂,因为我可以焚烧一切的枷锁,我是整个大地的王,而我哥,却是我心里的神,唯一的神,我想让他自由,哪怕牺牲我的生命。如此炙热的爱,与整个冰冷的雪的.国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虽然那份爱太疯狂太深沉太不可理喻。但不完美的结局却也显得得现实更加真实,没有谁经历的一切都会完美无暇,这正是凸显了社会那隐藏在现实面前的无可奈何,我们无从选择,改变不了终究的结局,但却可以让自己在到达结局之前那段路里可以竭尽全力奋不顾身的去挣扎,去追求自己想要的,至少有希望的活着会让我们更舒坦,更释怀。
?幻城》这部小说是郭敬明在高三时写的,其实我那时一直想不通,一个高三的同学怎么会有这么缜密的构思以及这么奇怪的想法,我那时特别的钦佩、崇拜他,他写的整个故事真的可以说是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由此想到他的其他小说《小时代》《临界.爵迹系列》《夏至未至》《悲伤逆流成河》等,所有的结局都是悲伤的、凄凉的,所有的文字都是华丽的、精美的。都说一个人写下的文字都是心灵的折射,所以我一直在想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才可以用如此精炼华丽的语言勾勒出一个个悲伤到让人窒息的故事。每次读他的小说,仿佛自己就是里面的某个人物,既不能完全入戏又无法完全解脱,看下去会为他的故事情节的构造思维而感到特别的兴奋,也会为他的故事里的内容久久沉浸在深深的悲伤中。
剑小说读后感篇8
这几天,读了一篇小说名叫《格列佛游记》,它已清晰的文字把我带入一个奇特的意境,以幽默而讽刺的语言描述了一个混浊的社会。读完之后,所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如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当然其中一波三折的剧情,也使我为之心惊肉跳,然而,另我印象深刻的要数主人公在小人国的经历。
曾经来往繁密,友好的两个国家,不来夫斯古帝国和利里浦特国,受贪婪野心的驱动,导致兵戈相向,发动战争,主人公帮助利里浦特人打败了不来夫斯古帝国的入侵,受到厚赏。而之后主人公因心存正义而直接拒绝他国国君的无理要求,却让国君无法接受,从此在国君心中种下憎恨的幼苗,再加上官员暗中中伤主人公,他在国君心目中的形象一下子宛如天使变为魔鬼,以至与个别朝廷官员想把主人公置之死。
这就如同书中所说“伟大的功绩在君王眼里能算什么,如果一时你拒绝满足君王的奢望,即使你从前立过大功也绝不能得到宽恕”。
读到此刻,我颤抖了,不由得感到一丝心寒……所谓忠言逆耳,忠臣自然不得国君心喜;小人对君子的猜忌之心,君子自然被诋毁形象。想到这,我不由得感叹历史上的忠臣最终能得到君王善待的又有几个呢?但至少主人公近乎是其中的一个。
这篇游记写出来的,在我脑海呈现出的,是一个浑浊,无情的生活,是过去的生活的缩影!从作者描写隐含的嘲讽和蔑视中,处处体现出抗争精神。而游记反映出来的当时英国的社会风貌,也让我明白到在时代进步的背后往往充斥着不幸与荆棘,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生活,这篇小说可谓悲喜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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